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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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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4版)

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30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1,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子公司西安金创承接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为489,702.24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01%。其中,公司为家装电商提供担保额为10,000万元,为精装科技提供担保额为10,290万元,为金螳螂景观提供担保额为40,000万元,为美瑞德提供担保额为189,580万元,为金螳螂幕墙提供担保额为216,670万元,为新加坡金螳螂提供担保额为21,962.24万元,为金螳螂艺术发展提供担保额为1,20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2018年度,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子公司向境内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及为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需求开展的,可以帮助子公司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增强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流动性,可及时变现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提高持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的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投资理财业务制度》、《风险投资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等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

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是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订立,协议定价公允。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基本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关于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俞雪华、万解秋、赵增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31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召开,会议决议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至 2019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 至 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西环路888号公司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新加坡金螳螂内保外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做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7、8、9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其他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表一)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

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波、王扬

联系电话:0512-68660622

传 真:0512-68660622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邮 编:215004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1;

2、投票简称:金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参加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签字页)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手机: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手机:

注:1、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该项为单选,多选无效,未选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曹黎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蔡国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波先生,独立董事赵增耀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33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小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伟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4.99%,主要系本期江苏唯益、江苏朗信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5.43%,主要系本期江苏唯益、江苏朗信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67.32%,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1.69%,主要系出售圣达生物部分股份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圣达生物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4.93%,主要系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3.91%,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减少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14%,主要系上期偿还长期负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726,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52%,最高成交价为8.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80,215.98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28)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29)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变更现行会计政策,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相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完善。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2019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0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2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开立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中国”)提供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做质押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世联中国的通知,世联中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并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世联中国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05,05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1%;世联中国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3.97%,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泰和芳纶”)提供担保,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19年4月25日,宁夏泰和芳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9年中银宁(宁东)固借字003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宁东支行同意向宁夏泰和芳纶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金额为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用于“年产3000吨高性能对位芳纶项目”建设;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9年中银(宁东)固借高保字003-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130,000,000.00元)。

2、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其中主债权的使用期限为84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2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宁夏泰和芳纶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