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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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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19-50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泰合健康 公告编号:2019-01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国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兴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兴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说明:

2019年3月31日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266,423,089.69元,201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80,334,000.82元,差额13,910,911.13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295,658.60元,保函保证金2,010,146.24元,受到限制的款项605,106.29元。

2018年12月31日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265,565,814.49元,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71,908,821.18元,差额6,343,006.69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190,949.35元,保函保证金2,010,146.24元,受到限制的款项141,911.10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章国经

2019年4月27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该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2,824.41万元,增长 63.96%,主要系本报告期中西成药产业票据回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 403.80万元,增长 44.55%,主要系本报告期钢结构产业预付工程材料款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3,554.92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加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1,536.40万元,同时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721.60万元;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7,638.95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四川温资股权转让款及延期付款补偿金合计 8,179.28万元,本报告期无此业务;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1,061.77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前期缴纳的流动资金借款保证金,使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 1,264.07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60,327,7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8年3月27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钢构公司向PPP项目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钢构公司对南充十七冶江东标美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资本金8009.754万元,占拟增加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85%。截至本报告期末,钢构公司已增加投资项目资本金2002.99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泰合健康 公告编号:2019-014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0,327,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560,327,78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16,360,56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9年5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9日。

七、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616,360,564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50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

咨询联系人:刘渝灿

咨询电话:028-66616680,028-66616656

传真电话:028-66616656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针对本次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进一步梳理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督促占用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上述事项可能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的情形,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违规担保的情况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以围海股份名义为包括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围海控股的子公司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贸易”)及围海控股的关联方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佐贸易”)等主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主债务人获取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贷款、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1.5亿元担保

2018年9月,围海控股在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贷款1.42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将围海股份在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的1.5亿元存单作为对上述贷款的担保。

2019年3月,围海控股已归还上述1.425亿元贷款。2019年3月,公司已赎回1.5亿元存款,围海股份该笔质押担保已解除。

(二)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4.6亿元担保

2018年11月-2019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将围海股份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4.6亿元存单作为对围海贸易、朗佐贸易开立承兑汇票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11月-2019年3月,围海贸易、朗佐贸易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合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4.6亿元,围海控股为上述承兑汇票提供了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将围海股份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4.6亿元存单作为对上述承兑汇票的担保(其中3.2亿元系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存单)。

2018年11月-2019年3月,公司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购买的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4月26日,上述4.6亿元担保尚未解除。

(三)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1.4亿元担保

2019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将围海股份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1.4亿元存单作为对朗佐贸易开立承兑汇票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3月,朗佐贸易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合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4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1.4亿元存单作为对上述承兑汇票的担保。

2019年3月,公司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购买的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4月26日,上述1.4亿元担保尚未解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以存单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在相应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4.6亿元(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1.5亿元和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3.1亿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解除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质押担保1.5亿元,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增加质押担保2.9亿元。截至2019年4月26日,上述6亿元担保尚未解除。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核实上述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尽快采取相应解决措施,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归还上述银行的贷款,围海股份及子公司将及时解除存单质押。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8年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以围海股份名义与朗佐贸易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预付款支付给朗佐贸易,再由朗佐贸易借款给围海控股,涉及资金共计6,000万元。上述占款中的1,500万元已于2018年4月归还,4,500万元已于2018年12月归还。

2018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以围海股份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名义向朗佐贸易提供500万元借款。上述占款中的100万已于2018年6月归还,剩余400万已于2018年10月全部归还。

2018年9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以围海股份子公司北京橙乐新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向朗佐贸易提供50万元借款。上述占款已于2018年12月归还。

2、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7年10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以围海股份名义与两家供应商(宁波汇金劳务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和昌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预付款支付给合同对方,再分别由合同对方借款给围海控股,涉及资金共计6,100万元,其中宁波汇金劳务发展有限公司3,100万元,宁波和昌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3,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围海控股已归还上述6,100万元占款。

3、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8年2月,围海股份参股41%的江西蓝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都文化”,围海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向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借款,随后于2018年2月由朗佐贸易打入围海控股的账户。

截至2018年7月,围海控股向蓝都文化归还250万元。

综上,围海股份累计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占用资金17,650万元,已收回资金12,9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2019年4月26日,实际被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余额为4,750万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

该资金占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妥善处理,避免出现公司损失。

控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所占用的资金。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公司后续将严格督促占用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资金占用的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可能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的情形,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将进一步梳理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9-02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3,312,575股,占公司总股份897,866,712股的19.3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986,3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3%。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8,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3,224,3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9%。

(二)本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06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二)《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06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三)《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06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四)《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06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六)《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06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七)《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065,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739,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小兵、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