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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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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63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卫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蒙永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雪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仍为房地产业务。公司体内存量房地产项目为天津亿城堂庭项目,位于天津核心地段。2019年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天津亿城堂庭项目LOFT公寓部分销售,公司2018年就LOFT酒店公寓回款事项,多次与交易对手进行谈判,并督促其调整销售策略及团队人员。原销售合作协议已于2018年9月30日到期。由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销售进度及回款不如预期及约定的情况,公司、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本着严谨、严格的原则,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轮谈判,最终天津亿城山水与北京星彩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就《亿城堂庭酒店式公寓项目销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达成一致,双方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延长原协议第五条约定的销售合作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止,剩余未签约房屋应产生签约销售总额为254,857,368元。

截至一季度报告公告日,该项目累计签约额30596.00万元,公司收到来自该LOFT项目30055.89万元回款。

2.基金管理与投资业务

公司于2015年、2016年投资了铁狮门一期、铁狮门二期项目,在报告期内持续对接合作方与标的方跟进该项目进展。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3月7日《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根据项目进展,铁狮门二期项目施工建设预计在2019年底开始并在2022年完成,铁狮门三期项目预计于2019年三季度完成施工。此议案通过等价置换铁狮门二期与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股权可以缩短公司项目投资期限、减少投资风险。

截至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

3.大连山东路项目退出事项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山东路项目退出的事项。截至目前,交易对方已根据协议约定支付首付款1.5亿元人民币及第二笔付款1.457亿元人民币。按照协议约定第三笔款项1亿元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对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对应款项,目前公司仍在跟进交易对方支付协议约定款项的相关事宜。截至 2018 年 12 月,以上款项付款方尚未付给我司。我司法务部门根据《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23 号宗地)》的约定,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4 月向付款方的担保方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付款提示函》、《承担保证责任通知书》。对方并于 2019 年 1 月向公司支付了 200 万元款项,截至目前出让保证金本金尚有 6800 万元未付。我司后续将继续向付款方、担保方发出催款通知,加大催款力度。截止 2019年 3月 31 日,公司享有转让土地出让保证金本金债权 7000 万元,基于对方尚有付款义务和意愿,公司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将此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任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等支付相关费用,并将此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的融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0亿元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经营性物业贷款、私募、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离岸贷、内保外贷等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公募债券融资另行履行相应程序,不占用以上融资授信额度,单笔融资授信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融资事项作出决定并授权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质押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保函等相关融资类合同及文件。在此额度内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融资授信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融资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融资授信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融资授信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融资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航投资及海航投资的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的融资情况如下: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朱卫军、姜杰、蒙永涛、陈英杰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16%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16%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倍特力电池有限公司16%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3)。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海航投资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 2018 年度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公司财务及审计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的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生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6、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单,并按规定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7、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㈡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㈢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将此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㈣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该报告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 www.cninfo.com.cn)。

㈤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三、备查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2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9年的互保额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度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0亿元或等值外币(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单笔担保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的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在上述额度内。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授权互保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互保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控股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海航投资提供115,000万元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方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董事会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另外,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若出现其他股东不愿提供相应比例担保的,上市公司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以市场化利率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允、合理地收取担保利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事项所在时点市场情况确定担保利息收取水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2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海南海航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安途商务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优联美汇门诊部有限公司、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涉及自关联方接受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方租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2019年度交易总额约4264.06万元,2018年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2715.39万元。

1、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卫军先生、姜杰先生、蒙永涛先生、陈英杰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三)2019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1078.2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王其帅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及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37671.38万元、净资产137371.3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00.51万元。

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11号1幢

经营范围:筹备、策划、组织运动会;住宿;海水游泳;洗浴;中餐;西餐;销售酒、饮料;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50993.11万元、净资产77074.42万元、营业收入1436.36万元、净利润3245.17万元:

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发生过程中签订有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2019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19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