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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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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2版)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以及授权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产品收益316.72万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60.19万元)余额为1,373.04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正在验收,部分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一、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2038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仍在验收中,尚未达产,目前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4日

至2019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7、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有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邮编:311121

5、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传真号码:0571-88650196

电子邮箱:hzxc@hzccl.com

6、联系人:林金锦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树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1、预付账款:主要是本报告期预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是本报告期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影响所致;

3、应交税费: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订单增多所致;

2、销售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新准则下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7、其他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贴款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汇率损失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远期汇率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与经营不相关的政府补助款所致;

11、营业外支出: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的职工补偿款所致;

12、所得税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新能源国家补贴款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是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上年同期票据保证金到期收回较多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是本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新厂区后续的投资款减少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到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主要是本报告期美元汇率波动对货币资金的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19-01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瑞”)、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蛋卷基金”)、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基金代码:007090)参加中国银行、海通证券、东北证券、华龙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银河证券、天天基金、好买基金、中证金牛、肯特瑞、陆金所、联泰基金、基煜基金、蛋卷基金、盈米基金(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4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5、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即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9年4月25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0年4月27日。

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笔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全部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在1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一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在不同的时间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4、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以上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5、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7、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请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在T+3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4日起查询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情况。

6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6.2 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3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的《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