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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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3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申晨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899,619,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75,940,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52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3,678,6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3,678,6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3,678,6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18%。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刘庆国、刘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补选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1,642,473股

1.02.候选人:关于补选李向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2,061,0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补选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02,029股

1.02.候选人:关于补选李向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120,626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补选张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892,121,9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补选张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6,181,526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庆国、刘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