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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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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先生、朱莉峰先生、章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编制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总裁工作细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授权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件决策程序〉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事件决策程序》。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管理办法》。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理财业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理财业务制度》。

四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四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我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7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1,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1%,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1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总裁刘望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财务总监宋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小连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91,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1%,涉及激励对象41人。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2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5月9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6、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7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庆平、刘文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激励对象李庆平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7年7月7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4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5%。

10、2017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33名激励对象共计441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17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1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股份的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1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13、2018年3月23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10名激励对象共计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0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15、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6名所持有的16,34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306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16、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共计870,000股,涉及人数8人,占公司股本总额1,250,308,390股0.070%。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名,股权激励股份8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9%;预留激励对象1名,股权激励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

1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已完成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9日。

1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8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2日办理完成。

19、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44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批已完成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7日。

2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41,2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因部分对象发生异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数量

备注:限制性股票总额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含本次审议回购注销的股份。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即3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4,141,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68元/股; 4名预留激励对象所持7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72元/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8,886,281.6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说明:变动前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19年4月23日股本。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与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该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1,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1%,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1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洪涛股份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洪涛股份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洪涛股份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2019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3、15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6、7、8、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非表决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朱莉峰、章成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王小连、王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亿元,其中酒店一、二、三层公区暂定工期150天,项目整体完工工期约360天。项目已进场施工,已确认部分收入并收到部分款项。因工程内容调整,预计工程完成时间延后,具体完工时间以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

2、三亚夏日体验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6亿元整,合同暂定工期为24个月。前期因三亚市政府规划调整,项目延期。目前已经恢复施工并按照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中。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工程主体大楼已于2019年1月封顶,目前在装饰施工阶段。

4、中国-东盟(崇左)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装饰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价5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175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级酒店工程工期为300天。目前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9]003949 号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

份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洪涛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洪涛股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洪涛股 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核字[2019]003949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洪涛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洪涛股份公司

(下转4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