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素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2.99%(绝对额增加2,243.88万元),主要系本期经销商授信和超市应收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71.59%(绝对额减少785.11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交税金减少所致。

3、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7.46%(绝对额减少4,968.40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4、预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1.13%(绝对额减少2,188.11万元),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5、应交税费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2.86%(绝对额增加881.46万元),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19%(绝对额减少249.78万元),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9.90%(绝对额减少20.67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809.18%(绝对额增加7,795.84万元),主要系2018年12月为应对春节前销售旺季生产已备产成品而本期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9.00%(绝对额减少317.82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4.17%(绝对额减少9,237.23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减少所致。

(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较上期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9,328.00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0.61%(绝对额增加7,752.11万元),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0.00%(绝对额减少5,5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1,05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4.90%(绝对额减少8,531.60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06%(绝对额减少370.51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100.00%(绝对额减少5,40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关联资金占用款5,400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100%股权,经申请,公司股票2018年3月12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枪鱼钓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7.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7月19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 2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述问询函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落实,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答复内容相应修订《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0月24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及审阅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材料,故公司将延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目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原因已消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补充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及评估资料,重组工作正在推进中,待公司完成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加审加评工作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 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材料。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2018年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14号、财会〔2018〕15号的通知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利润表

(1)将“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10.00万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本人出席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王彦武、姜小娟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全体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文本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地对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23)。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彭杰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23)。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3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