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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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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19年5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85526634。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四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11: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3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8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止2018年度末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3,539.56元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能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呈现了公司2018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644,090.19元,2018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01,626.48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70,644,090.19元。

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19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强调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系我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预计薪酬情况如下:

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有关说明:

1)2019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认为:2019年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1、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吕荣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4、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认为: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切实有效的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吕荣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拟对截止2018年度末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3,539.56元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核销155,778.5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多年追索,仍存在部分款项无法收回,且追索成本较高,故决定放弃追索,做核销处理;

2、存货跌价准备核销97,761.06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核销主要原因为该等存货已过保质期,经公司技术部门鉴定已无使用价值,做核销处理。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2018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资产共计253,539.56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核销资产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且更加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资产的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能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实际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为便于公司顺利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与平安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4151.1182万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营业期限:2012年9月27日至2042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租赁物:设备资产

2、实际融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3、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公司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6、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研发费用”不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集泰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集泰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邹珍凡先生、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罗鸿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保荐代表人毛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上接182版)

注: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终止,调整后投资额为已投资金额;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29,659.17万元调整为25,131.2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六味地黄丸、杞菊地黄丸等7个中成药丸剂品种有关的药材前处理提取车间与制剂生产线,于2011年完成立项备案。2015年公司IPO募集资金到位后,丸剂品种的市场行情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7 个丸剂品种中,六味地黄丸市场规模虽大,但药品批文数量众多,价格竞争激烈,市场份额领先的企业品牌地位稳固,作为后来者进入市场的风险较大。而杞菊地黄丸、知柏地黄丸、补中益气丸、香砂养胃丸、银翘解毒丸、橘红丸的市场规模较小,且生产企业众多,其市场前景有限。公司对该等丸剂品种市场行情进行了充分调研及综合评估,预计该项目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2)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系在全国20个省的22个中心城市购置办公室场地设立销售办事处,建设营销信息化系统,该项目于2011年完成立项备案。之后随着国内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对整个医药行业尤其药品流通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行业环境变化,持续优化公司营销策略。2015年6月公司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国内房地产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各地房价波动加剧,房产限购政策陆续出台;同时,随着渠道的快速变革以及移动办公便利性的提高,购置房产已不再是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优先选项。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该项目购置办公场地,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原因,该项目已不符合最新的商业环境以及公司最新的营销策略。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3)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盐酸文拉法辛胶囊/缓释片、阿立哌唑片/阿立哌唑口腔崩解片、枸橼酸莫沙必利分散片和右佐匹克隆片等化学药产品产能。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提出了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要求国内各大化学仿制药生产企业尽快完成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为此,公司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启动了化学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该项工作涉及到该项目原有设计方案的部分优化和调整,并导致了该目计划建设周期的延后。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并将该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527.93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公司当时其他需近期投资的项目,以加快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未来该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注2:募投项目变更决策程序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将“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2,824.97 万元、“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6,647.10 万元、“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4,527.93万元,合计共 14,000 万元全部变更投入“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KH 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注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刊登于2017 年 4月 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二〇一八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二〇一九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1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1.02 发行规模

1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1.04 债券期限

11.05 票面利率

1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1.07 转股期限

11.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1.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1.11 赎回条款

11.12 回售条款

11.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1.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16 担保事项

11.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1.19 募集资金存管

11.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12.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议案第10项、第11项(及下属20项子议案)、第12项、第14项、第15项、第16项、第18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19)、《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19年5月1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6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6 。

(2)联系电话:028-87502055

(3)传真:028-87513956

(4)联系人:钟建军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康弘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康弘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05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上述定期报告已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19-045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5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