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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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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及物联网平台、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涉及大型公共建筑、星级酒店、建筑幕墙、医疗康养、声光电专业、住宅精装、创意设计与施工业务板块。公司在工程信息化的运用上领先行业,并与国际接轨,将物联网、健康人居等高新技术理念融入到建筑之中,完成了大批城市的地标建筑、地下空间开发、上盖物业、交通枢纽等项目,为客户提供完备、系统的城市建筑装饰综合解决方案。公司拥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壹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洁净工程贰级以及对外承包工程等多项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最齐全、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谋求转型升级,根据外部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通过内生、外延双驱动,形成“1+1+1+N”跨越式发展战略模式及产业布局,以建筑装饰、装饰物联网、健康人居三大产业为支柱,培育新材料、供应链、产学研、高新技术/产品、工程管理解决方案等新兴业务为配套支撑,通过各项业务协同发展,创新与整合驱动公司向“平台型、综合型、科技型”企业集团战略升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主要特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业子行业。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不同,建筑装饰行业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住宅装饰装修和幕墙三个细分行业。与土木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个建筑物在其完成直到整个使用寿命的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饰装修。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具有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2、行业发展阶段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近十年来,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为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我国经济转向新常态,或将面临一段调整期,建筑装饰行业发展也到了重要关口,通过创新发展实现转型升级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居民消费升级及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创新驱动中,绿色环保、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思路,成为建筑装饰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也为行业的发展与变革带来新的动力与活力。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雄安新区、海南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建设都将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打开新的增量市场,未来建筑装饰及细分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3、影响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

(1)行业龙头企业订单增速明显高于行业增速,行业集中度预期继续提高

2018年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公装业务新签订单整体增速明显优于行业整体增长情况。目前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企业年产值规模大小及行业地位逐渐成为大型、优质工程招标的主要考虑要素。由于项目施工过程中需支付各类保证金及垫付工程款,对企业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在建筑装饰行业增速放缓预期下,更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利用自身资金实力、管控能力、成本优势、品牌效应、资源整合能力以及寻求行业创新方式以获取市场份额,近年龙头企业将会加快形成规模优势,进一步导致小企业逐渐退出。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逐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主要市场份额由龙头企业占有,2019年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增加。

(2)公共建筑装饰结构性稳步上行,民生类结构生长点持续发力

公共建筑装饰产值增速连续多年超过住宅装修装饰市场增速,说明我国仍处于国家基础性投资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扩展阶段。预计“十三五”后期以及“十四五”期间,公装市场的这种结构性增长趋势将进一步维系,基础性投资工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仍具有市场扩展空间。受益于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转型和行业政策导向的支持,会展、体育、医养、教育、旅游等民生领域相关子板块将进一步发力,轨道交通、机场、高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装饰行业需求提供强大支撑。同时,在新一轮清除低端产能供给、推动节能减排、完善城市功能的城市建设方针下,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空间改造规模不断扩大。

(3)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带来新的增量需求

内部因素来看,雄安新区、海南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都将直接驱动规模庞大的基建项目及公共设施建设,并要求绿色、智慧、科技的发展理念,为综合性装饰企业带来新的增量空间。尤其是2019年初雄安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相继落地,对于深耕及布局湾区、雄安的建筑装饰企业将构成利好,企业业绩必将接力表现。

外部因素来看,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为中国建筑装饰企业“走出去”广泛参与国际装饰工程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跟随建筑央企、国企“走出去”将成为民营建筑装饰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流,海外项目风险也将得到有效防控。

(4)基于空间的“智慧”、“健康”需求升级,将丰富建筑装饰行业服务内容,为行业开拓全新领域

随着人们对智慧、健康空间的需求逐步升级,以及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建筑装饰行业的服务内容正日益丰富,也给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变革力量。通过将“物联网技术”、“健康人居理念”与建筑装饰融合,创新商业模式,打通业务链条,打造引领市场需求的“健康智慧人居”,将成为颠覆建筑装饰行业的重要方向,也将为行业开拓一片全新的领域。最先开始布局探索新模式的企业将优先享受业务升级带来的利润增长点,成为整个行业创新升级的驱动者与引领者。

(5)房地产行业集中度提升和政策鼓励住宅精装修共同推动住宅精装修业务发展

一方面,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呈现较大波动的状态,房地产行业马太效应逐步显现,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另一方面,随着国家住宅精装修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精装修对商品房销售存在的附加值影响,目前国内主流房地产开发商均大力发展精装修住宅,其在选择装饰分包时通常实行合格分包商准入和长期合作的模式。未来龙头企业在住宅精装修行业凭借资金实力、管控能力、成本优势、品牌效应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但同时受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政策变化的影响,住宅精装修行业开工速度、回款速度、毛利率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4、行业竞争格局

总体来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市场竞争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发展对企业规模和实力提出更高要求,创新升级尤为关健

建筑装饰行业一方面行业竞争愈发加剧,另一方面行业集中度提升,龙头企业凭借资金实力、管控能力、成本优势、品牌效应在经济结构加快调整阶段体现出越来越强的市场竞争力。2019年建筑装饰行业将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分化,企业要保持核心竞争力,修炼内功、业务结构调整、创新升级尤为重要,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龙头企业已经在向创新企业转型,并培育出促进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创新将是建筑装饰企业未来实现高质量增长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2)企业数量较多,中小企业比重较高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尽管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整个行业的企业数量却表现出稳定的减少趋势,从2011年的14.5万家减少到2017年的13万家,6年共有1.5万家企业退出了市场,退出企业以承接散户装修的低资质小企业为主。

目前,行业形成了以30多家上市公司(含幕墙)为第一梯队、250家左右百强企业(含幕墙)为第二梯队、近3千家一级资质企业为第三梯队、8万多家有资质的企业为第四梯队、4万多家有营业执照无资质的小微企业为第五梯队的竞争格局,中小企业数量比重依然较高。

(3)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空间广阔,行业集中度提升

由于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规模大,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使得行业集中度依然较低。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2018)》,2017年全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3.94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2,800亿元,增长率达7.6%,比同期GDP增速高出0.7个百分点。2017年金螳螂等17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900.81亿元,占行业总产值3.94万亿元的比重为2.29%,同样的比重2016年为2.14%,2015年为2.09%。2017年比2016年扩大了0.15个百分点,2016年比2015年扩大了0.05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提升。

5、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及物联网平台、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装新网发布的“2016-201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数据统计结果”,公司荣登榜单装饰类第六名、幕墙类第二十五名、设计类第二十八名。公司连续十九年荣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获“中国‘重质量 守诚信’示范企业”、“201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杰出酒店空间设计机构”、“201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杰出公共空间设计机构”、“第八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银奖)”、“广东企业500强”、“广东服务业100强”、“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杰出企业”、“2018深圳500强企业”、“2018年度万科A级供应商”、“万科十年长期合作奖”等荣誉。在新兴业务领域,公司子公司奇信智能获得“2017年度全国智能建筑综合实力50强企业”、“2018年度中国智能产业十佳技术创新企业”、“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2018粤港澳大湾区十大卓越创新力企业”、“麒麟杯2018年度最受用户喜爱的商用机器人 TOP10”、“自主创新新锐企业”等多项奖项。

“奇信”品牌被认定为“深圳知名品牌”,公司荣获“2018年度中心区最具影响力品牌企业奖”,“奇信集团”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经营工作简要回顾

2018年建筑行业强调“稳”字当头。受PPP清库投资放缓及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加大、去扛杆政策频出、资金面趋紧影响,全年基建投资增速仅为3.80%,在限贷、限购、限价等调控政策的综合影响下,国内房地产投资增速出现下滑,商品房销售增速等数据均呈现下降趋势,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持续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对建筑装饰行业盈利能力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在金银监管、去杠杆政策的综合作用下,民营企业融资受到较大冲击。

2018年受益于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转型和行业政策导向的支持,会展、体育、医养、教育、旅游、交通基建设施建设等子板块维持高景气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为综合性装饰企业带来新的增量需求。2018年10月随着“基建领域补短板”的推进,基建投资有所企稳,将带动基建央企及后周期的公装企业订单加速释放,公装行业2019年增长或有所改善。随着政府出台一系列支出民企融资的举措,部分信用优良、经营稳健的龙头企业融资环境将会得到一定改善。同时,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创新方兴未艾,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龙头企业已经在向创新企业转型,并培育出促进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

2018年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以“稳中求进”为基调,坚持“大市场、大客户、大项目”的业务发展思路,持续提升公司在公装领域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高效整合各项战略资源,加速推进新兴业务落地,加大了各业务板块和战略客户的投入和拓展力度,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凸显、信用紧缩、利率上行的背景下,逆水行舟,克服阻力,经营业绩再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93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53.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5%。

(2)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国家主管部门针对建筑装饰行业的设计、施工、管理、建筑材料、水电能源、安全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标准,公司业务按照建设部、质检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的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

2、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历来将工程项目质量视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在设计、施工中严格遵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所有标准。2006年,公司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根据多年的施工经验,编订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就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操作人员、质量检测等方面中的质量控制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标准和制度。该制度将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细分到工程报建、投标前评审、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检验、样板引路、施工挂牌、过程三检、质量否决、成品保护、质量文件记录、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与核定、竣工服务承诺、人员培训上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等多个部分,每个部分包括制度制订依据、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该体系将施工、人员、材料、安全等各个方面中的质量管理有机结合,既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提前对该岗位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又有各个环节的交叉监督,确保每个部分的质量风险降至最低。本套体系在公司实际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良好的效果。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先导,建安全、优质、高效之工程”的管理方针,承建的工程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技术监督和安全施工的相关要求,并获得“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十九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是:深圳市奇信环境科技研究院、雄安奇信绿色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工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至信工程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

2018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注销大连奇信,根据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大)工商核注通内字[2018]第2018002466号),大连奇信完成注销登记。大连奇信自注销登记完成之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少雄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洪先生、赵保卿先生、林洪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和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2866号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68,533,561.77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16,875,000.00元,占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1%。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业务开拓和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盈利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较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99,93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85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5%;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94,002.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0%。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2868号《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余少雄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叶洪孝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向监事会汇报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监事会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2866号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68,533,561.77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16,875,000.00元,占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1%。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99,93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85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5%;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94,002.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0%。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18年业绩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剩余46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温日平、李强、杨琼、邓清、唐德财、罗东、陈园新7人因辞职而离职,公司拟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有信通供应链39.20%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任信通供应链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说明: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5]1375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2015]1375号),公司2015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17,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132,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5,002,425.92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5,215,211.25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07,408,113.98元,实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1,345,285.33元。

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承诺,本公司“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奇信”),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016年7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奇信作为共同一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惠州奇信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2018年2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奇信铭筑人居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铭筑”)作为共同一方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奇信铭筑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银行账号:337020100100245230)。

注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建设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奇信,以公司名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3556881),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剩余资金人民币32,332.18元以增资形式注入惠州奇信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90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少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飞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2.68%,主要系票据贴现及票据到期入账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4.94%,主要系陕西分公司、河北分公司办公场地装修完工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6.62%,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奖金所致。

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40.09%,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应付贷款利息及应付费用所致。

二、利润表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37%,主要系各子公司业务拓展费用、职工薪酬及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3.86%,主要系信通供应链获取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3%,主要系项目回款进度加快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0.26%,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与对外投资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2.66%,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4年11月,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地铁”)与公司签订了西安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D3AZZXSG-9标段《施工合同书》。

2015年4月13日,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西安地铁工程一处及三号线各安装装饰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召开了关于乙供关键材料审查专题会议,确定了电线电缆项目材料由包括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奥凯”)在内的七家电缆生产厂家供货。公司根据名录内七家厂家的供货周期、供货单价、销售业绩、售后服务等条件的综合判断,选定陕西奥凯作为电线电缆的供应商并报业主方和监理方备案。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安市建委”)认为本公司在承建的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D3AZZXSG-9标段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市建委于2017年7月28日向本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市建告字[2017]第92号),决定给予本公司:1、责令改正;2、责令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处罚叁佰叁拾陆万零玖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公司于2017年11月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西安市建委会作出的市建罚字(2017)0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西安市建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8年7月12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司于2018年8月下旬收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陕7102行初2018号),判决如下: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公司负担。

公司于2018年9月就上述一审判决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并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用。2018年10月25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陕71行终765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公司负担。

2019年2月25日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再审,不服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18)陕71行终765号行政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2、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后因考虑到公司部分事项新的进展情况,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一步调整,董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相关工作。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少雄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