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沈金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学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向红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期末预付款项比上期增加43.06%,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减少55.78%,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期末计提工资、资金等。
3、公司期末应交税费较上期减少33.78%,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期末计提的各项税金。
4、公司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期减少54.1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5、公司期末长期借款较上期增加75.38%,主要系本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3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 通知”)和《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财 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2017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 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3)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收款”项目;
(4)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付款”;
(5)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6)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7)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 目列报;
(9)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列报;
(10)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发生额变更为 列报于“其他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原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企业实际收到的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部 分金融资产于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可能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 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 2019年年初部分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分类列报,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的 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 26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2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金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胡述军因工作行程原因无法出席,其委托沈金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情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 26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2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文君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的 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 26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27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