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信托2018年度履行
社会责任报告
(上接23版)
表6.4.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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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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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②其他业务收入中包含汇兑收益、租赁收入等。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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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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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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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表6.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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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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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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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 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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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包含本年度开放式产品金额。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1、公司继续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先发优势和比较优势,基础资产不断丰富,发行主体不断多元化,公募私募并驾齐驱,规模效应显现。2018年,公司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10个,发行规模307.6亿元。截至12月末,公司存续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332.5亿元。全年,公司参与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信贷ABS、企业ABS和ABN)达到260.18亿元,在信托行业中排名第八位。发行信贷ABS规模199.96亿元,位列全国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机构份额排名第六位,较上年排名提升八位,在资产证券化细分领域内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发行的“金陵2016年2期资产支持证券财产权信托”项目被评为“2017年度优秀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
2、公司首批家族信托业务成功落地。为加快财富管理业务发展,2017年,公司组建了家族财富管理团队,提供家族客户财富管理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末,该系列家族信托产品共计发行1.4亿元,在收益分配、投资管理、服务流程等方面具有定制化的特点,以实现委托人的个性化需求安排,帮助委托人实现财富保值增值、财富代际传承、风险隔离等财富管理目的。
3、公司在慈善信托领域有所突破。公司成功设立了安徽省首单慈善信托产品“国元慈善信托”,资金用于国元安大奖学金项目和小岗村创新奖励基金项目。该产品设立根据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当地民政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手续,截至2018年末,信托规模1810万元,有效支持我省社会慈善事业发展。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在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专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履行定期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事项。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发布成立公告。并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发布信托项目管理报告。信托合同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及收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存期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运作正常,全年到期清算销户信托项目158个,资金规模1289.44亿元,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情况,信托业务稳健发展。
6.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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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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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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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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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已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 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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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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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事项。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信托业务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6830.0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074.36万元,可供分配利润131904.42万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提取盈余公积3683.01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617.70万元,支付普通股股利9000.0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16603.71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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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②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④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⑤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无变化。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会,许斌、芦辉、许植、庞金营、于上游、陈德有、蒋敏、王昊、朱艳等9人当选为公司董事,其中蒋敏、王昊、朱艳3人为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徐景明、陈浩当选为公司监事,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宋菊芳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斌为公司董事长。
3、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徐景明为公司监事长。
4、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许植担任公司总裁;聘任黄庆兵、魏世春、程碧波、陈康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朱先平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虞焰智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和公司名称未发生变更,未发生分立合并事项。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处罚的情况。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整改情况
2018年,金融行业延续强监管、严监管之势,监管部门强化了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监督指导,尤其要求贯彻落实资管新规,并对照新规对存续业务进行整改。全年,安徽银监局共对公司进行了3次现场检查,并下发了3份《检查意见书》和2份《监管意见书》,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4月16日至20日,安徽银监局对公司向某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7月31日下发《检查意见书》(〔2018〕38号)。《检查意见书》对公司提出加大风险排查力度、规范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加强穿透式资金监控等整改意见。公司高度重视,逐条对照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于8月30日向银监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8年10月16日至29日,安徽银保监局对公司近三年现场检查后续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12月27日下发了《检查意见书》(〔2018〕3号)。安徽银监局对公司最近三年的整改工作给予了整改率较高、问责力度较大的总体评价,但也存在内控机制、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业务合规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对此,公司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检查意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分工切实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完成时限落实整改工作,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整改及问责情况报告,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报送安徽银保监局。
2018年11月5日至16日,安徽银保监局筹备组对公司开展了信息科技风险现场检查,并于12月7日下发《检查意见书》(皖银保监筹〔2018〕220号)。《检查意见书》指出公司在信息科技治理及网络安全管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检查意见,部署安排整改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对照梳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将监管要求落实情况报送监管部门。
2018年5月和9月,安徽银监局先后向公司下发了2017年度监管意见书和2018上半年度监管意见书,肯定了公司积极发挥信托业务功能、主动调整适应监管规则做出的变革,但也指出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为此,公司结合现状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逐项落实监管意见,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安徽银监局。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一、2018年4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B25版刊登了公司下列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内容:
1、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会,许斌、芦辉、许植、庞金营、于上游、陈德有、蒋敏、王昊、朱艳等9人当选为公司董事,其中蒋敏、王昊、朱艳3人为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许植、朱艳的董事任职资格还须经监管机关审查核准。徐景明、陈浩当选为公司监事,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宋菊芳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斌为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还须经监管机关审查核准。在此期间,确定许斌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代履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3、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许植担任公司总裁;聘任黄庆兵、魏世春、程碧波、陈康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朱先平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虞焰智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已经监管机关审查核准。
4、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徐景明为公司监事长。
5、公司2016年度股东会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已经监管机关审查核准,已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6、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
二、2018年7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B43版刊登了公司下列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内容:
1、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选举,任职资格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审查核准(皖银监复﹝2018﹞75号),许斌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
2、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会选举,任职资格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审查核准(皖银监复﹝2018﹞75号),许植同志担任公司董事,朱艳同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斌,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集团”)通知,经安徽省国资委批准,国元集团的公司名称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此事项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无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9日
国元信托2018年度履行
社会责任报告
一、公司概况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创立于2001年12月20日。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许斌,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股东结构多元化。公司现有股东7家,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公司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理念,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围绕业务发展和党的建设两大任务,严格防范潜在风险,加快推进转型创新,在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截至2018年末,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1977.6亿元;公司固有资产74.5亿元,较年初增长1.6%。实现各项业务收入6.1亿元;利润总额4.6亿元;净利润3.7亿元。全年累计结清信托项目158个,资金规模1289.4亿元。截至年末,公司支持我省地方建设信托项目104个,规模449.5亿元,资金运用方向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园区建设、市政设施建设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在省政府年度全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经营业绩考核中,获评“优秀”等级;在《证券时报》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活动中,公司连续第五年获评“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
二、社会责任理念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里对其利害关系人应付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国元信托在日常经营过程,时刻谨记社会责任,并以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组织结构为基础,持续开展社会责任管理工作,逐步探索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在为客户创造收益、重视股东权益保护、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履行和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以开拓创新、稳健经营的专业风格积极拓展各项业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投资者打造安全、稳健、多样的投资渠道。此外,公司还努力为员工成长与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社区的有序、和谐建设和环境友好型发展承担维护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积极防控金融风险
防范金融风险,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未来经济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金融企业,多年来,国元信托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理念,高度重视内控文化的建设培育和执行落实,围绕“合规”建设企业文化。通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形成了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勤勉尽责、全员参与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文化,建立了清晰的内部控制目标、原则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确保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检查纠正。2018年,公司严格执行落实各项监管政策和规定,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高度重视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经营管理取得较好成绩。
(一)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公司以清晰的内部控制为目标和原则,前、中、后台操作独立,运行顺畅,保证了能够及时识别和度量业务运行中的潜在风险。公司还建立了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为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和评价体系,形成了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处置风险机制。
公司通过分离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各层级履行各自专门职能,起到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作用,其中决策层为公司董事会,执行层为高级管理层,同时还包括信托业务终审委员会等业务评审决策机构等。
公司重视风险管理,通过制定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职责分工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控制与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分别设立了固有、信托相互独立的运作部门一一负责固有财产的资本运营部和负责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部,并由不同的高管人员分管。在财务核算等环节,做到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的岗位隔离与信息隔离,对每个信托项目设立独立账套进行核算,并出具独立的财务报告。针对各项业务,公司制定了系统的业务制度与完善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对于集合项目,各业务部门负责项目初审,风险合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别负责项目的合法合规审查与财务审查,公司复审及终审委员会为公司业务常设决策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作出评审决定。
公司前、中、后台设置合理,有效分离,操作互相独立。各部门负责执行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具体风险管理事务。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下具体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事务,根据公司要求对部门业务活动和风险环节、岗位进行合规检查监督,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直接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公司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各方面工作,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方面,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公司按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集合项目开展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对于风险可能较高的项目,加大检查频率,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关注担保方担保能力变化情况与抵(质)押物状况等。项目到期前三个月,加强四个重点时点(三个月、一个月、七天、三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到账。另一方面,公司按季召开到期项目检查交流汇报会,双月召开重点项目督办会,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
(二)加强资管新规的学习落实,做好对标过渡工作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执行后,公司立即成立落实《指导意见》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学习研讨,制定落实措施。首先,抓紧时间摸清底数,制定存量资金信托业务过渡期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其次,按照新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公司梳理修订了审计、财务、风控、合规及反洗钱等20项制度,制定了新的集合信托尽调指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产品代销暂行规定、适当性管理办法,规范合同范本,开展信托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研究,适应新规下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探索开展信托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研究等,对标资管新规做好新型业务各项准备,为下一步业务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三)强化监管要求的执行落实
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深刻领会金融监管指导思想,将合规建设工作和乱象治理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化解潜在风险。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梳理整治存在问题或风险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18年,在强监管、严监管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多次组织对公司进行现场、非现场检查,并就公司在合规展业、加快转型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监管意见。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学习领会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并将监管要求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同时,主动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汇报沟通,为业务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专题活动
组织开展“公司治理建设提高年”活动。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自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公司围绕梳理治理现状、评估治理架构、规范履职行为、强化风险管理等十个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治理建设提高年活动。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十个方面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等,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以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设、明确职责边界、强化执行落实,扎实推进“提高年”活动取得实效。
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质量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服务社会投资者和实体经济多样化需求为目的,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控,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强特色品牌建设,加快推动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高。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及时传达监管要求,严格按照监管部署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做好信托金融服务地方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制定完善多项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做好合规管理,进行多项业务自查和检查,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加快推进转型创新,高度重视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加强反洗钱工作。公司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合规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公司的各项反洗钱工作。合规管理部设置专人岗位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各业务部门均设置反洗钱兼职岗位负责本部门的反洗钱日常工作。公司反洗钱合规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履职的充分权限;其他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岗位级别分布适当,有中层人员,也有一线员工,覆盖各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能够全面、及时掌握公司的洗钱风险管理状况。2018年,根据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要求,公司制定执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工作方案,并按照要求向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进行报审和报备。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公司修订完善了《反洗钱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并及时向人行合肥中支报备。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与可疑交易报送方面,公司严格执行监管要求,按照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地录入客户信息,定期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严格执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制度。2018年,根据监管最新政策,公司对《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操作规程》作了修订,调整了客户身份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防范非法集资。公司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张贴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强化公众防范意识;做好节假日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宣传推广工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开展员工行为风险排查,加强对员工行为约束与管理;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情监测工作,防范声誉风险。
定期开展员工行为风险排查。要求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对照公司制定的《国元信托员工行为风险隐患排查表》进行排查,签字确认。
四、加快推进业务转型,积极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以资管新规为核心的一系列监管文件统一了金融领域监管标准,引导资管机构回归本源,加快资管行业高质量发展。但同时,也使金融业整体发展承压,信托业受资管新规的影响尤为显现,信托公司必须加快转型创新步伐,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资管新规的学习落实,做好对标过渡工作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执行后,公司立即成立落实《指导意见》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学习研讨,制定落实措施。首先,抓紧时间摸清底数,制定存量资金信托业务过渡期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其次,按照新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公司梳理修订了审计、财务、风控、合规及反洗钱等20项制度,制定了新的集合信托尽调指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产品代销暂行规定、适当性管理办法,规范合同范本,开展信托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研究,适应新规下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探索开展信托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研究等,对标资管新规做好新型业务各项准备,为下一步业务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谋划改革,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资管新规的发布执行,促使信托行业必须顺应主动管理、标准化管理、净值化管理、统一监管的发展趋势,重塑观念、重塑业务、重塑流程,培育核心产品,打造核心竞争能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高管带队进行同业调研,多次组织业务学习研讨座谈,找准经营管理中的不足和短板,提出改革思路,制定具体方案,积极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加快新型业务发展
2018年,公司继续加强创新业务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公益信托、家族信托的管理制度和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强化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保障了新型业务的较好发展。
1、资产证券化业务
2018年,资产证券化业务继续开辟新客户,进一步提升了该项业务的市场份额和地位。全年新增资产证券化项目10个,规模307.6亿元,根据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统计,个数和规模分别位列全国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机构的第6位和第8位。年末,公司存续资产证券化项目24个,规模332.5亿元,较年初增长35.4%。
从资产类型看,一方面,公司已在银行消费信贷的资产证券化领域内取得了行业领先地位,特别是具有循环购买优势的产品结构获得了同业认可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另一方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对微小企业的贷款力度。发行了1单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规模30亿元,另有4单以微小企业贷款为基础资产的项目正在报备审批中,规模预计93亿元。
从客户类型看,公司积极巩固原有合作关系,继续加大力度保持对省内两家汽车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合作,不断深化合作,取得良好效果;同时,继续开疆辟土,积极营销新客户,中标了诸如九江银行、苏宁消费金融等机构的受托机构资格。还获得了中国工商银行的2018年境内资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中介机构的准入资格,成功进入国有大行合作范围,有效提升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竞争能力。
2018年,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获得多个荣誉。“瑞泽2017年第一期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被评为信贷资产类“年度新锐奖”;“国元信托·华邦银泰城单一资金信托”荣获“2018年度优秀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产品奖。第三次荣获“年度中国债券市场优秀发行人”称号。
2、家族信托
2018年,“安承”系列家族信托产品新增规模2000万元。年末,存续家族信托产品4单,规模1.4亿元。该系列家族信托为长期限不可撤销信托,在收益分配、投资管理、架构设计等方面具有定制化的特点,以实现委托人的个性化需求,帮助委托人实现“财富保值增值、财富代际传承、风险隔离、保护隐私”的财富管理目的。
此外,公司及时关注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多个新型产品包括ABN项目正在积极研发推进中。
五、支持地方建设和实体经济等发展
(一)发挥传统优势,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公司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地方”,充分发挥信托工具功能,围绕安徽中部崛起、“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机遇,以明确的发展定位、优质的金融服务、坚实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业务资源,积极发挥信托功能,开发贷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多种类信托产品,支持地方建设发展。全年,公司共发行支持我省地方建设信托项目20个,募集资金192.3亿元,积极支持皖江经济带、合芜蚌、皖北等地区发展。截至年末,公司支持我省地方建设信托项目104个,规模449.5亿元,资金运用方向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园区建设、市政设施建设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挥功能优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发挥信托比较优势,围绕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转型创新,积极研究新方法,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全年,公司新增服务实体经济信托项目32个,募集资金规模150.8亿元。截至年末,公司存续支持实体经济信托项目103个,资金规模419.7亿元,资金被用于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等行业。
(三)突出支持重点,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精准性。公司高度重视做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相关工作。公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年度信托业务工作指引,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大续贷支持力度,持续提升小微企业续贷贷款占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2018年,新增支持小微企业信托项目4个,募集资金4.77亿元。公司发行成立“永惠2018年第一期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规模30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小企业实体发展。截至2018年末,公司存续支持小微企业信托项目8个,资金规模10.53亿元,投资方向包括制造业、农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及服务业等。
(四)着力“惠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2018年,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积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民营企业的部署上来,紧跟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和企业分布特点,充分发挥信托功能的比较优势,突出对先进制造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特别是加大对农业生产、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生产型、服务型和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提升信贷投放精准性。全年,公司新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信托项目15个,募集资金规模95.5亿元。截至年末,存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信托项目53个,资金规模266.3亿元。
六、忠实履行受托责任要求,保护受益人权益
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在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公司严格执行信托产品的销售规定,将合规产品销售给合格投资者,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严格执行“双录”制度,在投资者签订风险申明书时,在明示项目风险之外,工作人员还进行必要的口头提示,严防销售风险,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投诉机制建设,制定《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客户投诉受理部门及投诉处理流程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向社会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事项。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发布成立公告。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发布信托项目管理报告。信托合同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及收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保存期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七、关注社会公益
(一)公益信托实践
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多年来,国元信托在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精神风尚,发挥信托功能优势,投身社会公益事业。2014年,经安徽省民政厅和安徽银监局批准,公司发行了“国元爱心慈善公益信托”。作为安徽省首只公益信托产品,该项目运行以来,有效撬动和整合公益资源,凝聚社会公益力量,形成合力发展公益事业。2018年,该项目新增规模22.2万元,汇聚社会各界的爱心和力量,为精准扶贫助力。截至12月末,公司通过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安徽教育事业发展、扶贫助困和抗灾救助等。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信托工具优势,探索创新信托推动社会公益事业新模式,促进扶贫、教育、文化、科技及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热心公益慈善
公司在实现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公司持续两年帮扶金寨县沙河中心小学,截至2018年底,共计捐赠20万元用于该校改善教学设施及学生活动场所。捐款5万元用于合肥市蜀山区宝贝亲特殊儿童康复中心更新康复设备、教玩具、装修及增加个性化训练教室。此外,在公司帮扶建校的同时,公司员工积极捐款捐物帮助困难学生。从2011年起至2018年底,公司员工个人累计帮扶贫困生363人次,累计捐赠33.28万元,为贫困落后地区的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八、建设美丽中国
公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日常经营中努力践行并积极组织、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一)倡导绿色办公
公司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经营方式和工作方式,号召全体员工将节能环保理念融入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从而打造低碳金融机构,培育绿色文化。
公司建立起包括办公OA系统等电子化传输交流模式,利用信息共享资源推行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办公用纸的使用,减少内部资料的印制和发放;不断完善办公环境管理政策,多措并举地控制水、电、汽油消耗;同时,公司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从节约每度电、每滴水、每张纸开始,尽量降低对能源的消耗,实现与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绿色金融
2018年,公司继续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提高对文化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电子高科技等绿色新兴科技产业的发展支持。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坚决严控产能过剩行业,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加强对员工绿色环保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明确绿色信贷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在业务审批工作中,对未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采取“一票否决”制。
(三)开展环保活动
公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环境保护活动,宣传环保理念、践行环保意识、提升环保能力,将环保思想融入企业发展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组织健步走活动,加强运动健身,树立环保理念。随着近年来活动的持续开展,运动乐趣的感召力越来越大,“绿色、低碳、环保”等科学健康的工作、生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不仅强健了员工体魄,而且促进了部门间交流,密切了员工关系,增强了团队凝聚力。
九、维护员工权益、助力员工发展
公司坚持民主管理,并从法人治理、内部管理、企业文化等多方面为民主管理提供保障。一是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在制定公司重大制度和政策中,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公司工会依法运作,为员工民主参与提供有效渠道。同时,致力于建设和谐民主、团结高效的企业文化,为员工民主参与奠定扎实基础。三是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培训工作。组织学习《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举办反洗钱、信息技术安全等专项培训;举行公司规章制度专题培训讲座;开展了流动资金贷款、ABN业务等系列业务交流讲座,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氛围,提升员工主动学习能力。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相关专家来司,解读企业征信系统相关政策及监管要求,提升员工征信管理意识和能力。进行家族信托专题讲座,加大创新业务培训力度。此外,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信托业协会举办的从业资格培训。四是高度重视加强对年轻员工的培养,完善公司员工晋升制度和干部选拔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按照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了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层以下员工职务晋升工作;为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培养和建设,组织开展了公司中长期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加快青年员工选拔培养步伐。五是高度重视维护员工权益,认真执行国家劳动法和相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公司重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署覆盖率100%,并按要求办理劳动备案手续。同时,建立多元化的福利保障体系,提升员工保障水平。在假期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假日及相关年休假制度,保障员工权利。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完成“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国元信托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理念,顺应经济形势、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以稳健为基础,业务为中心,改革为抓手,市场为导向,支持实体经济和地方发展为目标,在巩固已有发展成绩的基础上,严守风险底线,加快推进转型创新,深化财富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打造国元特色品牌。一是严守风险底线,坚决打好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是以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的双轮驱动发展,优化资产配置,稳健开展业务,加快推进业务转型;三是落实财富管理中心市场化改革方案,构建大营销体系,加强和改进客户关系管理,持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四是继续倡导绿色信托,优先配置资源,为地方建设、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提供专业金融服务;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六是进一步拓宽公益视野、拓展公益渠道,挖掘公益活动与业务发展的结合,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公司与经济、社会、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2019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