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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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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2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19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7、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董事会和监事会上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4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于 2019年5 月20日召开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4:30开始;

②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①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7,关联股东高欣、梁元强、翟雄鹰需要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9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5、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8、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郑璐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传真:028-85325316

(5)邮政编码:610041

9、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7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会议室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度公司可向股东分配的净利润额为51,200.12万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决定审计报酬等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公司可供选择的财务理财方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对应收款项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进行适应性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18年当期及前期列报披露金额不构成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进行了核查,本次共发行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为9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9,097万元。自2018年2月9日之后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8,562.83万元,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93万元。

监事会认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以募集资金28,655.8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议后认为: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部分的股份。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7.5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尚未授予的预留股份53.59万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为131.16万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且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条件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预留部分不再授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31.16万股。上述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6,000万元减至人民币95,868.84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份数及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