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02版)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0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属装备制造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工业和战略性产业,主要产品有传统机床设备及相关零部件、i5智能机床设备、配套产品、行业工艺解决方案、工业服务等。

经营模式上,公司采取传统销售、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价值分享等多种方式为用户提供产品及服务,与客户共创价值、共享价值。

(二)机床行业发展展望,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8年我国发展面临多年少有的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外有中美国际贸易摩擦,内有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8年国内机床行业市场规模继续萎缩。虽然上半年国内机床市场需求下降趋势出现放缓迹象,但下半年却仍未见触底,情势反而更加恶化。机床下游两大重点产业汽车和消费电子都出现了近年来的首次下滑。同时,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疲软,机床增量市场更是萎缩严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机床行业分化更加明显,行业企业加速转型,提质增效,机床产品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成为新的发展方向,践行智能制造理念、提供完整及优质的工业服务的重要性突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 年是公司出售资产及业务整合后全面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战略措施进一步落地、业务转型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2018年中国经济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下行压力巨大。特别是进入2018年下半年,中美贸易战阴云笼罩,对多个行业的负面影响持续发酵。从制造业看,机床下游两大重点产业汽车和消费电子都出现了近年来首次下滑。在金融收缩的背景下,众多制造业企业也出现了资金紧张局面。下游行业的不景气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疲软,使得机床增量市场萎缩严重,2018年下半年起,国内机床市场需求突然断崖式下滑。沈阳机床在此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充分利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加速布局智能业务,走过了艰难奋进的2018年。

(一)2018年总体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5亿元,上年同期为41.89亿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7.88亿元,上年同期为1.18亿元。截止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203.92亿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为6,730.95万元。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生产力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公司有针对性的面向区域产业升级,积极与地方政府、产业基金等合作,打造全国范围内的5D智造谷项目。截止2018年年末,已正式签约智能制造谷项目20个,已吸引22家区域核心企业入驻。

2.全生命周期服务不断拓展

公司为客户提供工业耗材、延保、备品备件、管理咨询等服务,实现服务产品化、商品化。面向管理咨询、自动化升级改造、维修及工业材料等服务领域,注册成立5家团队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激发服务业务的市场活力。

3.产融结合等创新商业模式迅速发展

公司积极与国银租赁等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联合开展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设备余值联合处置等业务,实现优势互补、达到多方共赢。2018年6月29日,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的二期项目落地,项目金额3.39亿元。至此,两期项目共计合作金额8.16亿元,有力的支撑了公司业务发展。

4.综合改革平稳推进

创新推动市场端混改、制造端双创。成立若干面向市场的运营服务类公司,以团队持股方式尝试混合所有制经营,提升市场获取能力和经营效率。目前围绕5D智造谷项目,已注册成立8家运营服务公司。在制造端,试点加工业务双创,装配业务阿米巴、独立核算。目前i5制造端已完成3个加工团队“双创”项目,均已稳定运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8年国内机床行业市场规模继续萎缩。特别是下半年突然断崖式下滑,公司服务的汽车、手机等主要下游行业景气度显著下滑。另一方面,公司资金压力持续增加,受国家金融“严监管”政策调控影响,制造业面临较为严酷的融资环境,融资成本不断上升,财务费用支出不断加大。由于融资环境的变化,造成公司缺少生产资金投入,在手合同交货困难,后续新增回款不足。前一报告期公司出售资产取得大额投资收益,本年未发生此类业务。受诸多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投资设立沈阳奥立德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3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会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二〇一八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40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6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8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6亿元。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8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〇一九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2019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授信总额不超过180.5亿元。特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授信总额180.5亿元的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及与各金融机构相关的各项业务,并且在下一年度融资总额度的议案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项目不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融资额度分配如下:

基于上表计划,考虑到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以及企业自身发展均存在不可预见的波动因素,各主体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结合实际具体情况对额度做出必要的结构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资质齐全、业内公认、服务一流的品牌事务所。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授权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根据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斯租赁公司”)2019年业务发展需求,授权优尼斯租赁公司在5亿元额度范围内与有关金融机构以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融资租赁业务负有回购义务。本授权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9-4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向盛京银行申请贷款转期业务的议案》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2亿元,敞口1亿元,根据2019年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盛京银行申请为敞口部分办理贷款转期业务1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二〇一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二〇一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9-4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9-4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9-4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3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李文华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6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8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6亿元。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8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资质齐全、业内公认、服务一流的品牌事务所。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充分有效。综上,公司的内部控制从制度、执行、监督环节发挥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中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该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拟采取的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

11.《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894,4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3】000102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3,642.1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2012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2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6,246.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

2018年5月29日公司完成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工作。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3月11日和201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2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前述“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涉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7月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126,3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为356,000,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13年12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6,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3,000,000 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1 月1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93,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000,000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3月27日,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包括上述593,000,000元在内的662,460,717.07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市场形势的变化,增发项目中,尚未完成的“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已不再具有可行性。2015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6,246.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发布的2015-14号公告)。2015年3月27日,此项议案通过了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

目前,上述资金均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按变更后的用途使用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此外,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融资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注 1]: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于2014年已投入生产。2014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4,949.43万元;2015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1,787.45万元;2016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6,069.09万元。2017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1,889.91万元。根据公司2017年底资产出售方案,该部分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本报告期不适宜依据原有募集资金项目模式进行测算。

[注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设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109155260000032)中的募集资金合计346,180,000.00元,偿还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346,180,000.00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注 3]: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已不宜继续投入进行产能扩张,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3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会及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4]: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三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该项目投入至今,机床行业的发展态势发生了较大变化。针对机床行业出现的变化,公司不断修订发展战略及规划。同时,对自身的商业模式、业务流程开展集中的梳理与优化。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需要与前述调整与变化相适应,以利于达到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所以基于谨慎投资、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程。2017年该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连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利息,该项目共投入27,718,188.59元,全面提升了企业精细化管理程度,由于该项目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无法单独对项目收益进行测算。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2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及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5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拟对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担保,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及其项下的相关业务。

2、拟对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担保,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及其项下的相关业务,与有关金融机构以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承担的回购担保。

3、拟对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担保,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及其项下的相关业务。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4号803室

法定代表人:董彦宏

注册资本: 5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料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竹路2号和堂-总部一号2栋

法定代表人:赵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批发零售业,建筑装饰,室内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运,珠宝及黄金饰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23层

法定代表人:赵彪

注册资本:12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设备(除专项)、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业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工业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业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润滑油、办公用品、工艺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家居用品、电子产品、音响设备、花卉苗木,以下限分支:仓储、运输、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单位: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此额度内,上述被担保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分次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因此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

3、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1%,另一股东为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9%,另一个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由于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其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由我公司派遣,我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因此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798.58万元,约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28.91%,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3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019.26万元,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 1,910.43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拟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8,019.26万元,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 1,910.43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6,117.91万元,转回886.77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01.35万元,转销1,023.66万元,共计减少当期利润总额26,108.83万元。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