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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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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朱亚尔、黄爱华、叶小珍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李政先生、池晓蘅女士在公司领取其高管职务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徐筝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朱亚尔女士、黄爱华先生、叶小珍女士在公司领取其独立董事薪酬,薪酬为8万元/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5,432.39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43.2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216,946.84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835.99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36,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13%,支付的总金额9,999.26万元可视同为公司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在以上额度内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为了提高公司日常工作效率,同意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超出上述权限的均应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回避表决。

2、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回避表决。

3、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回避表决。

4、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回避表决。

5、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6、向关联企业杭州魅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7、向关联企业深圳市信驰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8、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李政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对控股子公司日本巨星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巨星钢盾工具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对控股子公司龙游亿洋锻造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欧镭激光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承诺共同为欧镭激光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对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陈杭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董事职位,公司拟选举岑政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岑政平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瓯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方磊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方磊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岑政平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迪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汉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汉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城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岑政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瓯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教授,现任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柏亚图公司董事。

张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磊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曾任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监。

方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5,432.39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43.2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216,946.84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835.99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36,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13%,支付的总金额9,999.26万元可视同为公司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蒋赛萍女士、余闻天先生、陈俊先生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下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1、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余闻天先生回避表决。

4、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余闻天先生回避表决。

5、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6、向关联企业杭州魅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7、向关联企业深圳市信驰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8、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对控股子公司日本巨星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巨星钢盾工具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对控股子公司龙游亿洋锻造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对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5,432.39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43.2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216,946.84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835.99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36,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13%,支付的总金额9,999.26万元视同为公司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2018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与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

2018年度公司完成了对LISTA公司的并购和越南巨星的设立,加强了应对全球化风险的能力,然而目前全球贸易格局动荡,经济形势复杂。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和全球化产业发展布局安排,同时为了更好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局势,公司预计在产业布局及新产品开发方面会有较大的资本性支出,为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利润分配人民币2.08亿元,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9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312万元;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自机器人”)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320万元;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铼锘光电”)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西德宝”)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50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科技”)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魅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奇科技”)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65万元;向关系企业深圳市信驰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驰达”)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精密”)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元: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注册资本:陆亿壹仟捌佰捌拾伍万肆仟壹佰捌拾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和府路666号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叉车等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2幢3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洪波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系统、电气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智能工程、自动化工程的集成、技术咨询及工程建设;计算机、电子设备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C座21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陆俭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光电、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电仪器的制造及维修;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45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激光水平仪及其他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许可经营项目:无。

5、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1楼F座

法定代表人:姚嘉

注册资本:壹仟柒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01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服务: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批发、零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杭州魅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2幢144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嘉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深圳市信驰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宝安互联网产业基地A区八栋二楼202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凯

注册资本:183.67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嵌入式产品的生产加工。

8、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

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独资)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 1000万美金

经营范围: 生产:充电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二)关联关系

1、杭叉集团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为杭叉集团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国自机器人的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3、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监事余闻天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铼锘光电股东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4、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监事余闻天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华达西德宝股东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5、微纳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微纳科技的董事;

6、魅奇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是魅奇科技股东、监事;

7、信驰达是公司参股公司微纳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微纳科技持股51%)。

8、巨星精密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王玲玲女士、董事李政先生为巨星精密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同公司向非关联方委托理财或存款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1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