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雷世文、史锦杰、王友伟、王淑慧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公司负责人翁振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吕维女士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刘影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2002年1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改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9号)批准,获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3373亿元 (含美元1565万元)。2004年底,公司进一步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6.3373亿元,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10226530H002)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0001800019)。2007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7】461号)批准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并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0051H250000001)。2010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0】552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37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4.3873亿元,公司股权结构由单一股东持股变更为多家机构投资者共同持股,该事项于2010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500000000005609)。2015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渝银监复【2015】114号《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名称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3873亿元增至128亿元,该事项于2015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91500000202805720T)。2017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189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50亿元,该事项于2017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1.2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重庆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ongqing International Trust Inc.
英文名称缩写:CQITI
2.1.3公司负责人:翁振杰
2.1.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9号附7号
2.1.5邮政编码:401147
2.1.6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qiti.com
2.1.7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8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吕维
联系电话:023-89035888
传真:023-89035998
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9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1.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1.11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0、11、12层
2.2组织结构
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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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前3位股东
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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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4月,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亿元。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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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2-2(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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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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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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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员工
表3.5(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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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的经营目标:突出信托主业地位,以创新为核心推动信托业务拓展,重点为优质客户特别是机构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提高控制、驾驭风险的能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在信托服务领域奠定全国性的行业领先地位,将公司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金融机构,充分实现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发展。
公司的经营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诚信树品牌,以创新促发展;严控风险,稳健经营,发展壮大与风险防控并重,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的战略规划:立足重庆,紧跟“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投资为核心,大力发展信托主业,不断探索前沿业务,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力争公司信托规模、管理水平、赢利能力不断迈向新的高度;同时,积极探索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优质战略资本及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经营业务由自营业务、信托业务等构成。自营业务主要开展贷款、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开展资金信托、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信贷(票据)资产转让、投资银行等业务。
4.2.2公司信托业务的主要品种是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按运用方式分为投资类信托、贷款类信托、财产(财产权)管理类信托。
4.2.3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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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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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市场分析
面对国际政治经济风云变幻和国内结构调整阵痛带来的巨大困难挑战,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加大改革开放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积极稳妥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强化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实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保持中高速增长。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9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6%,分季度看,增速连续16个季度运行在6.4%至7.0%区间,经济运行稳定性和韧性明显增强。经济增速位居世界前五大经济体之首,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在30%左右,仍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动力之源。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尽管当前国际环境深刻变化,国内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下行压力加大,但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韧性好、潜力足、空间大的特征不会改变,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
4.3.1有利因素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信托发展迎来新机遇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信托业的发展与整体宏观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着密切联系。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我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开始加快,传统企业产能优化、结构升级的资金需求巨大。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涉及的定增、并购重组等业务机会为信托业的转型和发展带来大量新的机会。同时,随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包括信托业在内的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财富管理需求旺盛,信托产品优势明显
当前中国财富管理市场规模达6万亿美元、财富管理产品线上化渗透率34.6%,我国的财富管理已经进入繁荣发展的新时代。由于信托具备财富传承、风险隔离等天然优势,对于高净值客群的吸引力日趋上升,随着信托回归本源业务步伐的加快,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居民财富的累积,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财富管理类信托业务发展空间巨大,将会为信托行业带来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并持续注入转型发展的创新动力。
(3)信托顶层设计深入推进,行业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伴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的正式发布,《信托法》修订及《信托公司管理条例》立法的有序推进,以及监管层正在研究、起草、完善《信托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信托资本监管办法》等重要行业法规,信托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银保监会构建的信托业“一体三翼”运行体系将全面发挥作用,中国信登将继续推进形成以信托产品交易流转为核心的市场机制,为最终实现信托财产登记创造有利条件。以上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为信托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公司资本实力逐步增强,市场竞争力稳步提高
公司坚持秉承“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理念,积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源,在稳健发展传统信托业务的基础上,发挥信托专业优势,不断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严控风险,合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29亿元,资本充足,资产优良,各项经营指标位居行业前列,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3.2不利因素
(1)监管政策继续趋严,信托业务面临结构调整
在党中央“防控金融风险”的整体工作部署下,2019年,包括信托业在内的整个金融行业将继续面临更严格、更全面、更有效的强监管政策。各监管机构合作,将逐步落实去通道、降杠杆、打破刚性兑付等政策。短期内可能使信托面临资产配置和资金来源收窄的双重压力,信托传统经营模式受到挑战,通道类业务将持续缩减,如何顺应监管与市场形势,加强主动管理能力建设,寻求稳定可持续的增长点,将是信托公司最迫切的问题。
(2)经济增速放缓,业务拓展及风险管理压力加大
尽管供给侧改革成效初现,但经济结构调整仍在深入推进,新的增长动能还未完全形成,预计2019年经济增速将继续放缓。部分实体企业经营困难将向信托行业传导,一方面,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将减少,加大信托公司展业难度,同时,局部风险仍处持续暴露期,房市调控效应、地方融资平台的处置等也会为信托带来新的风险隐患,这些因素都将对信托公司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带来压力。相较于固有业务而言,当前信托业务的规模、增速、收入都已处于主导地位,但结合市场主导的信托产品为单一资金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被动管理型信托这一事实来看,目前信托公司依赖于牌照优势或者制度红利的优势还比较明显,主动管理能力或整体管控能力还有待提升,信托业固守原有优势,业务开发、业务创新能力不足,衍生服务与高附加值产品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处于低水平。
(3)资管市场竞争加剧,资金募集难度增加
2018年,资管新规“靴子”落地,未来大资管的竞争格局将愈加激烈。一方面,转型对相关机构的资管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形成一定冲击,另一方面,多家机构也以打破刚兑为核心,加大各种收益浮动的净值型产品的发行力度,并进行一系列业务架构和模式的调整,大资管行业的经营将更多元化。此外,公司地处西部,人均资产在国内处于偏低水平,高净值客户较少,信托资金的募集难度较高,使得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将有所削弱。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会一层的权责和制约关系,公司经营班子与下属部门也形成了有效的授权分责关系。
公司坚持“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效率与效益,综合运用激励与福利机制,在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体系中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进步。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各项工作;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出任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以控制公司重大业务的经营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按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置内部各部门。前台部门(业务部门)对业务进行受理和初审,并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操作;中台(信托业务管理总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审查和事中控制;后台(财务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通过内部约束机制达到强化中、后台对前台的控制反映和监督评价。
为了进一步完善业务经营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2018年,公司新制订《信托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办法》、《案件报送及处置工作规程》等制度,并对公司业务和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和分类整理,进一步明晰了各类信托业务管理流程,加强了项目的全流程管理。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内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通过公司内网、会议、座谈、报告、讲座等方式,公司经营班子和员工之间开展有效的互动和交流,相互传递政策信息;通过公司外部网站及报纸等媒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披露公司资产经营状况;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向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及时披露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等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内控机制通过内部的自我完善和外部的检查督促来实现监督、评价和纠正,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一是自我检验纠错,二是经监管部门的检查提示,在出现遗漏或不足时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
公司从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18年,内部审计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全年出具各类内审报告253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要求限期完善或整改,并采取后续审计等方式进行跟踪,对防止风险出现或扩大,促进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宁可错过,不可做错”的风险管理理念,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
4.5.2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提足各项准备金。2018年末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按照资产五级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为:(1)正常类资产2,956,278.82万元;(2)关注类资产253.06万元;(3)次级类资产无;(4)可疑类资产无;(5)损失类资产无。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为0、期末数为0。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信托业务,侧重于选择业绩面好的股票,设置较低的质押率;同时引入了保证金追加制度和止损线,以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目前暂未开展外币业务,不受汇率市场变动影响;公司的信托贷款项目大部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投资者的收益及公司信托报酬影响较小。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而引发的风险。为实现公司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清理、修订、拟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提高预防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加强流程控制;对于外部事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实行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4 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关注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和信托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带来的影响,顺应政策要求合理设计项目方案;加强公司员工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开展合规考试,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
4.5.3风险管理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一是加强事前对交易对手(项目)或债务人的尽职调查,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强化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二是事中对交易对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苗头;三是对重点项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化解已发生的风险、降低损失程度;最后,事后对已结束项目进行审计和后续评价,以获取管理经验。此外,在产品结构设计时,通过结构化配置和多样化组合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
在自有业务方面,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至报告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的短期投资主要投资于质地优良、风险低的金融类产品。2018年末,公司存续固有贷款余额164,549万元,规模较小,风险可控。
在信托业务方面,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受托人职责,按照公司信托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立项、审批、报备、产品发行,到项目后续管理、风险披露、清算分配,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在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发挥现有研发人员作用,积极吸引人才,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为调整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对产业市场、资本市场等领域实行分散投资,根据公司整体安排,适时调整各领域的投资规模,合理安排期限结构;强化日常风险监控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处置化解风险。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部门调整等实际情况,对内部业务及风险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一系列补充、修订和完善。公司坚持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之间,不同信托财产之间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在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上使前、中、后台部门分设和人员分离,业务交易、会计记录和后续管理监督分离;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修改完善公司各类法律文本,以便规范化、标准化运行;通过制定业务操作制度和员工行为管理规范,强化员工法律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制定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奖惩机制等措施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跟踪、研究,提高预见性;公司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对交易行为或合同进行内部审查,聘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开展项目法律审查和咨询,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加强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和座谈、员工行为管理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公司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6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以助力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为己任,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以“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为指引,利用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助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主动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在新资管时代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
截至2018年末,公司累计为重庆市经济建设募集资金1,593亿元,为人民群众创造财产性收入620亿元,为促进重庆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主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项目,提供综合金融支持,大力拓展公司服务社会、服务实体经济的空间。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辐射区域内存续信托业务规模1,817.25亿元,其中服务京津冀地区信托规模205.51亿元。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公司集中金融资源成立了多个信托产品,以支持科创企业转型发展。截至2018年末,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托业务服务规模余额648.54亿元,为大批小微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帮助其改善经营,升级产品技术,充分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从而有效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
公司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从未忘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坚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用心回馈社会,截至2018年末累计向各类慈善活动捐款超2.1亿元,主要包括:“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慰问救助捐款、“春蕾圆梦行动”、酉阳县扶贫捐款、奉节县扶贫捐款等。其中,截至2018年末,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已累计拨付慰问救助金1.49亿元,共救助慰问公安干警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超12,000人次;2018年8月,成立公司首支慈善信托“重庆信托·春蕾圆梦慈善信托”,为今后“春蕾圆梦行动”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已累计资助150多名重庆当地贫困女大学生。此外,公司作为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扶贫集团成员,累计为酉阳县脱贫攻坚捐款超160万元,2018年在市政府扶贫集团的统一安排下,公司扶贫攻坚阵地变更为奉节县,共捐赠32万元用于当地扶贫工作开展。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提升产品和服务质效,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2018年“金融知识进万家”、“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多项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突出重点、紧抓节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旨在通过开展常态化、经常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素养。本年度未发生投诉及二次投诉情况,未发生负面舆情及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未发生消费者诉讼及仲裁情况,未产生侵害消费者基本合法权益的情形。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5.1.2.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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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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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利润表
5.1.3.1母公司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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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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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1.4.1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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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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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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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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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化
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化。
公司持有重庆三峡银行28.9957%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的有关解释,自2018年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相关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他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6.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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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重大承诺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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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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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 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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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 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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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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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6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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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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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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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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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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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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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按信托类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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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2主动管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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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3被动管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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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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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1、资产证券化业务
2018年,公司继续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积极探索,大力发展CMBS 、ABN等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断拓宽资产证券化业务外延,2018年3月,主导发行了云南省首单CMBS产品一一“云纺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获得了第三届中国商业地产资产证券化合作发展峰会颁发的“杰出CMBS产品”奖;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发行了公司首单落地的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票据发行规模30.79亿元,帮助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促进信托业务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2、慈善信托业务
为响应国家脱困扶贫政策,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年,公司在发行和管理“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等项目基础上,成功落地《慈善法》颁布后的公司首单慈善信托“重庆信托·春蕾圆梦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用于捐赠重庆市贫困女高中生、女大学生,以及从事相关事业的慈善组织/机构。
3、消费信托
2018年,公司继续在消费信托业务领域继续发力,设立了“重庆信托·尊享3号消费信托”,信托结构为“理财+消费”,投资者通过投资产品获得融汇温泉及重庆融汇丽笙酒店休闲娱乐、餐饮、影院等会员消费权益,不仅实现了投资理财,还将资金和消费品进行了更多结合,使消费品同时具备了金融属性和产业属性,得到投资者广泛认可,是公司服务消费、贯彻普惠金融的有效尝试。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信托活动。在信托成立之前,对委托人明示信托投资的风险,不承诺保底收益;在信托计划履行过程中,恪尽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所有信托项目均单独开户,单独核算,严格收支管理;从后期管理上,设置专职的信托经理,对信托项目实行及时跟踪管理和书面报告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信托项目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项目的运行情况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定期的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信托项目均按时分配收益,无拖延拒付情况,也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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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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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重大关联方交易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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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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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固信交易与信信交易
6.5.3.3.1固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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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本年增加3,078,376万元,本年减少2,760,645万元。
6.5.3.3.2信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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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报告期末,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和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年度,公司自营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
本报告期初公司未分配利润292,007.25万元, 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58,391.9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839.20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2,919.60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468.29万元,向股东分配2017年度现金红利30,000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172.14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1.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合并口径)
本报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99,076.72万元, 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0,646.4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839.20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2,919.60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468.29万元,向股东分配2017年度现金红利30,000万元后,剩余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496.07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
7.2.1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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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主要财务指标(并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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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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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翁振杰先生、刘仁军先生、时平生先生、刘勤勤先生、王荣武先生、窦仁政先生、谢维宪先生、刘青先生、刘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选举史锦杰先生、王友伟先生、王淑慧女士、雷世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晓岩先生、赵立军先生、战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刘仁军先生、刘青先生、刘蓉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雷万亚女士、张小龙先生和吕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胡雪莲女士、李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康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聘任祁绍斌先生、叶凌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其副总经理(副总裁)任职资格已分别经重庆银保监局(原重庆银监局)《关于祁绍斌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8〕19号)、《关于叶凌风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保监筹复〔2018〕44号)核准。报告期内,杨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注: 2019年4月23日,刘仁军先生、刘蓉女士董事任职资格经重庆银保监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刘仁军、刘蓉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154号)核准。
8.3 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固有:无未结、新办诉讼案件
信托:新办诉讼案件1件
公司与天津丽智置业有限公司、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永红、韩文虹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3.01亿元,该案已于2018年6月5日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12月18日收到法院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以第三人身份应诉案件1件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雨润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桐城市雨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祝义财、吴学琴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3亿元,该案已于2018年1月29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完成涉案财产查封冻结。该案中公司与原、被告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仅因作为信托受托人,持有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原告为冻结该部分股权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收到法院传票并于6月1日向法院提交事实陈述材料。2018年12月29日收到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但原告有权拍卖公司持有的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未结诉讼案件1件
公司与重庆华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林锋、吴育建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3.194亿元,该案已于2017年7月7日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由该院查封涉案财产。2018年10月24日收到法院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2018年11月6日,重庆华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上诉。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监局根据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内部制度、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后续管理、持续创新等提出了监管要求。公司认真落实监管要求,积极整改,不断完善。公司在报告期内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业务流程管理,特别是事前尽职调查和事后检查工作,成功化解了个别项目存在的风险隐患;强化内部问责机制,确立持续创新,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确保公司业务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2018年,公司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务实推进信托业务稳步开展,存续信托资产1,904.69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47.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06亿元。
董事会及各位董事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重大决策思路清晰,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8年,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利润目标,实现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