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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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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王海智先生、李建生女士、罗毅先生、王向燊先生申明:本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暨董事长肖鹰先生和财务总监曹志强先生申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The National Trust Ltd.

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Natrust

法定代表人: 肖鹰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邮政编码: 100011

互联网网址: www.natrust.cn

电子信箱: info@natrust.c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付然

电话: 010-84268088

传真: 010-84268000

电子信箱: florafu@natrust.cn

信息披露报纸: 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报备置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K000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429120804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二、组织结构图

公司治理

一、股东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情况如下:

(注:股东上海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璟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璟安于2018年2月23日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6,120万元;上海璟安于2018年10月9日变更法定代表人为陈华杰,并变更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801室。股东上海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二、董事及独立董事

董事:

(注:肖鹰先生于2019年2月27日接替杨小阳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并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杨小阳先生自2019年2月2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石俊志先生自2019年3月2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三、监事会

(注:2018年3月,因监事陶蓉个人原因申请辞任,股东上海创信和恒丰裕提名常存为监事候选人,后经股东会选举,常存于2018年3月27日起任公司监事;2018年4月,经监事会选举,常存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6月,经职工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程翔华获连选连任。)

四、高级管理人员

(注:2019年4月,董事会同意石俊志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同时指定肖鹰先生自2019年4月19日起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五、公司员工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年龄分布、学历分布,列示如下:

经营概况

一、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一)经营目标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打造中国一流的信托金融服务机构,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保障,以差异化的研发能力和高端资产管理服务来建立核心竞争力,立足信托主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有效地进行业务创新,通过向高端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逐步创建国民信托品牌,致力于客户利益、股东价值和员工满足感的最大化,成为市场领先、客户信赖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二)经营方针

以尽职的员工、可靠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高效的平台为客户提供最佳的金融理财服务。

(三)战略规划

发展方向:从传统信托业务向以主动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业务发展。

业务类型:从以项目为导向的投融资业务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和以机构资产管理为主业的信托金融服务。

费率结构:持续增加信托收入,并逐步转为以主动管理类业务的稳定、持续信托报酬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

短期策略:巩固业务基础和客户群,优化资讯科技平台,完善营运系统、制度和流程,建立高效灵活的管理和营销团队。为顺应信托行业发展、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政策,公司启动“改革、转型、发展”模式,制定“合规经营、着力转型、防化风险、稳步前行”的经营思路,扎实、稳妥、逐步推进转型发展。2019年,公司采取两步走的策略,一方面依靠升级传统业务实现主营收入,另一方面在各项改革措施逐步落实、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动业务转型发展,回归信托本源,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确保实现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中长期策略:逐步扩大市场和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加速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优化投资解决方案和服务流程,强化开放式财富管理平台,建立、完善销售、服务团队,改善品牌效应,积极发掘潜在客户和业务,并持续深化高净值客户关系。

长期策略:成长为具有重要市场地位的国际性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在金融股权投资和信托服务上取得市场领先地位,逐步发展“互联网+”及证券投资等与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配套金融业务,保持优秀的投资业绩、明确的发展策略以及稳健的财务状况。以不断优化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文化吸引并留住人才,提升客户利益和股东价值,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固有业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详见下表: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信托业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详见下表: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市场分析

展望2019年,中美经济谈判取得阶段性进展,美联储加息预期明显弱化,明确金融监管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稳定了市场预期;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错综复杂,全球经济还有一定的下行压力,我国经济、金融风险挑战依然比较多,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当前信托行业发展状况既反映了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监管环境变化的影响,也进一步表明过去驱动信托业发展的传统模式已难以为继,严监管、缩规模、控风险、谋转型、新布局五大“关键词”将围绕整个信托业的发展。随着《资管新规》及配套制度的逐步落地,信托行业面临全新的竞争环境和监管要求,行业发展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阶段。同时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出现,也将使资管行业的竞争更加白热化。信托公司长期以来作为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重要通道,预计在传统的资金信托业务、银信合作业务等方面会面临较大冲击。

四、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环境和文化

1.公司治理机制

按照《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置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决策和制度;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主要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起了分工明确、权责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并持续进行改善,实现了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经营活动的合理授权和有效监督。在经营管理层面,公司搭建了权责明确、合理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建立了业务评审委员会集体决策机制,法律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门和内审稽核部门定期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内控文化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形成了诚实守信、稳健经营、恪尽职守的内部控制文化,树立内部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优先的审慎经营理念,积极培养员工的合规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强化合规经营理念的培育,公司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调整,及时梳理和完善相关内控规章制度,调整操作流程,不断推进公司内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公司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通过制定和实施《员工行为规范》,加强员工业务知识培养,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员工行为,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

(二)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强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将风险内控管理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核心,营造风险管理的环境。公司建立了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等四个层级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和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风控管理的原则,逐步完善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方面的内控活动。

在公司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下,内部控制的主要实施工作由法律合规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运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内审稽核部门等具体执行。各部门保持独立:法律合规部为开展业务提供合规支持,涉及业务开展各个环节,保证了项目成立前产品结构设计、项目成立后业务管理等的合规性,并为公司日常运营及治理提供合规支持,解决公司运营及治理中涉及的合规问题,同时承担与监管机构沟通职能,保证公司运营及治理符合监管机构要求;项目审批部负责对公司业务除法律及合规风险外的所有相关风险审查工作,出具风险审查意见;运营管理部负责信托项目的存续管理,风险项目的处置及诉讼,资金管理及产品核算,客户服务等;公司财务部对公司固有财产进行计量、监查和报告;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风险管理架构,做好各项风险的识别与监测,为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审计部则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独立审计和监督,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保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现有风险管理体系架构,有效保障风险管理程序的执行力,使公司业务运作和决策更为可扩和可控,也使高级管理层能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风险状况并保证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执行。另外,我公司持续建设和完善信息系统,在支持业务发展的同时,帮助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涉及业务管理、操作流程及后台工作等,涵盖业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报告期内,公司在贯彻现行制度办法的基础上,为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公司展业,更新了《个人房抵贷业务风控指引》《基础设施集合类信托业务风控指引》《信托项目存续期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后台支持服务方面,修订或颁布了《信托财务印章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及报送管理办法》《征信合规管理与信息安全内控制度及问责制度(暂行)》《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制度(暂行)》《征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暂行)》,同时修订了《征信系统数据录入、报送及查询工作规范》《IT采购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等办法,对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为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报告期内,公司颁布实施了《员工奖励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以增强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与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印发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手册》,手册中完善并修订了相关人力资源的十三项管理办法,为适应市场变化、促进业务发展,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将持续补充和完善有关方面的制度。同时,公司全面加强员工素质教育,防范道德风险。公司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监管部门开展的与信托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鼓励员工参加内部和外部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增强风险意识和预判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体系。董事会承担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的依法实施。同时,公司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指定专人专岗负责该项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公司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考评办法(试行)》《推介外包服务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专项管理体系、部门职能、职责划分、内部考评监督等内容。

(三)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问题的后续追踪整改,对于持续监控、内审稽核、监管检查以及重大事件所反映的内控问题组织持续追踪整改。针对常规内审高风险项目、重大行政监管意见、潜在损失案件中反映的制度和流程缺陷,公司通过合规部门关注重大合规风险识别、评估、整改要求,对重大违规事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持续优化制度和流程,从源头防范内控漏洞,以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业务部门落实整改执行情况进行逐项跟踪,对未按时整改的情况及时予以分析追踪和报告。

五、风险管理

(一)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违约风险,还包括由于交易对手和合作方的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的变化而导致公司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造成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压力主要表现在融资类业务中,对于此类风险,公司严格要求前期的详细尽调、中期的独立审查与评估、后期的及时跟踪管理,同时针对交易对手信用资质情况,要求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一些增信措施,防范信用风险;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决策流程对投资类业务进行信用评估,选取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交易对手,同时从多个维度对投资业务设定风险额度来控制信用风险,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控效果。

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对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的合法经营中,因市场利率、汇率、股指和商品价格等市场参数的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和通胀风险等。

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涉及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以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不动产投资信托业务等。对于此类业务,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合理配置资产,通过合理的交易安排和严密的管理措施,勤勉、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最大限度保障受益人的资金安全。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如销售下降、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因此对于此类业务同样采取严格的流程要求以及尽可能取得增信措施来防范风险。

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程序和系统的不完善、人员操作失误或外部突发事件等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各项业务的开展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程序及业务操作流程。此外,公司还根据市场环境、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并将多项制度的执行信息化、自动化,降低操作风险。

4.其他风险状况

除以上三类风险外,公司还面临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员工道德风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的政策风险等。公司针对各项风险建立了较完善的防范、应对机制。其中,合规风险作为公司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是公司经营和管理各方面的红线,公司对于合规尺度坚持严格把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合规基础。

(三)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制度。在业务发生前,主要由业务部门对交易对手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重点确定业务的商业风险可控性、公司收益与风险承担的合理性;法律合规部根据业务部门的尽职调查情况对项目交易结构和合同条款的合规性进行审查;项目审批部对信托项目的风险情况及其控制措施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审核,“两级评审会”对项目进行审核和评定,从而尽可能地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投后管理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风险排查、检查工作,多维度防范、预警项目运行潜在信用风险。目前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框架基本完善,存续项目信用风险敞口较小。

2.市场风险管理

控制市场风险的主要方法是加强对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强相关行业研究,必要情况下在具体项目尽职调查时聘请专业的机构参与调查,并在业务决策时,参考聘请的外部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的行业与市场分析。公司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结合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确定总体风险承受水平,并尽量采取分散投资、分散风险的办法。一方面,加强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研究,坚持价值投资理念,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建立止损机制,有效防范资本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对房地产和证券投资等业务进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以及动态估值,分析业务对外部市场变化的敏感程度和可能的影响,以制定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2018年,公司加强了对宏观经济和同行业业务情况的研究,证券业务领域严格按照信托文件进行操作,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起较完整的内控制度,保障各项业务正常、有序的开展。公司部门间实行明确的职责划分,部门内部细分岗位职责和权限,开展不相容岗位梳理,保证岗位的有效分离与制衡,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控机制。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程序及业务操作流程。公司根据市场及其规则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同时将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编入信息系统审批流程,操作风险的防控效率、效果大大提升。

2018年,为了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公司对相关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以及优化,修改完善共计6次,涉及8个流程(含盈丰系统)及公司9个中后台部门,进一步防范了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分析和研究,提高对政策的理解能力,并与监管部门及时沟通,根据要求进行业务调整和制度完善;此外,还不定期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探讨业务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度和执行力,从而有效地防范政策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法律合规部为法律风险的主要管理部门,对于重大项目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以强化法律方面的风险管理。同时,公司颁布相关制度规范外聘律师事务所操作,防止出现道德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专门成立了资产负债委员会统筹公司流动性管理。公司坚持审慎性原则,持续监测在各产品、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建立流动资金预警线预警机制,并按照监管的要求建立了流动性补充方案。

公司高度重视声誉风险防控,建立了舆情应对应急管理机制,未雨绸缪,防范在前。公司安排专职人员每日对舆情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涉及公司的相关舆情,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迅速进行舆情处置,保持各方面的沟通同时加强对正面舆情的引导工作。

公司全面加强员工素质教育,防范道德风险。公司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监管部门开展的与信托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鼓励员工参加内部和外部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增强风险意识和预判能力,将风险控制理念融入到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六、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的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国民信托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四、财务报表附注

(一)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化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二)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明细

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前三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5.前三名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本年度无表外业务。

7.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固有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向关联方担保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也没有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我公司资金情况。

(四)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有数起作为原告方/被告方/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案件,本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该等法律诉讼与仲裁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须作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六)会计制度

公司固有业务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情况说明

一、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2018年总收入为91,909.78万元,总支出为75,632.78万元,实现净利润11,903.04万元。2018年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该指标仅包括本报告年度内已清算结束了的信托项目。)

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信托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三、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一)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为816个,信托规模合计28,856,641.01万元,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51%,加权平均年化报酬率为0.21%。我公司已依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前述已清算信托项目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信托受益人。

(五)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会计制度

信托业务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别事项揭示

一、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3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陶蓉女士辞任监事,并选举常存女士为监事。

2018年4月,经监事会选举,常存女士出任监事会主席。

2019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杨小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由肖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同时,肖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2019年3月,石俊志先生董事任职期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019年4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石俊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肖鹰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三、报告期内无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北京银保监局和其他行政机关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共计2项。我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六、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情况

1.2018年6月,北京银监局向公司出具了《2017年度监管意见书》,对公司股权、流动性风险管控和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意见。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监管意见进行落实,现已基本完善。

2.2018年10月至11月,北京银保监局检查组对我公司深化整治乱象和房地产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治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风险管控、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意见。针对现场检查指出的问题,我公司认真分析形成原因并落实改进方案。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八、其他重大需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中国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遵守法规及政策,稳健经营,业务风险可控;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该报告也真实和客观反映了公司合规经营和内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