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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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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2、金额:3亿元人民币,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长鑫集成发放2亿元借款;剩余1亿元借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发放。

3、期限:不超过36个月,自首笔可转股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4、利息:本次可转股借款是为了履行公司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筹集资金及投入义务,公司不向长鑫集成收取利息。

(二)转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下称“转股期”),兆易创新、合肥产投共同确认本项目的运营主体(下称“项目公司”),兆易创新应当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对项目公司出资并取得项目公司股权(下称“转股”),但是由于乙方、丙方原因导致兆易创新无法完成转股的,兆易创新不承担法律责任。乙丙双方承诺,兆易创新要求根据本协议实施转股时,乙丙双方均应当同意兆易创新的转股要求,并应当促成项目公司在转股期内办理完毕兆易创新转股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由于兆易创新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除外。

如果未来兆易创新、合肥产投共同确认长鑫集成作为项目公司,则兆易创新以其对长鑫集成的可转股债权转为项目公司股权,转股价格为届时项目公司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

如果未来兆易创新、合肥产投共同确认其他已设立主体作为项目公司,则兆易创新应对项目公司增资且实缴出资3亿元,增资价格为届时项目公司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

如果未来兆易创新、合肥产投共同确认新设立主体作为项目公司,则兆易创新应作为发起人对项目公司出资且实缴出资3亿元,出资价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

(三)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一方(下称“违约方”)违反或拒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或其所作声明、保证、承诺时,未违约的其他方(下称“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送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纠正,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并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四)生效条件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经必要的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同意本协议;

2、经兆易创新有权决策机构审议同意本协议。

三、本次债转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向长鑫集成提供可转股借款,是履行公司在《合作协议》中筹集资金及投入的义务。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提升。本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丰富产品线、获得充足产能供应,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转股借款实施转股时,公司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可转股债权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五、本次债转股投资事项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因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可转股借款无法在约定期限内转为项目公司股权的风险。除本次可转股债权投资外,公司在本项目的后续筹资及投入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因研发进度、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协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完成了2018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0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4,644,488股变更为284,894,488股,注册资本将由284,644,488元人民币变更为284,894,488元人民币。

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

3、变更前公司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且以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除一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其余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核算科目和计量基础的变化,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7年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本次重组已于2018年10月31日和2019年4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3次会议和2019年第12次会议审议有条件通过。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后续事宜。

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涉及的本次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将要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事项的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三层第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9项议案;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3-8项议案;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2-6项、第8项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 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7层)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7层

2、联系电话:010-82263369

3、联系传真:010-82263370

4、邮箱:investor@gigadevice.com

5、联系人:王中华、杨富珏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58版)

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7月19日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公司于2018年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19,321.49元,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及核销处理,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019,321.49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核销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主要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对本次资产核销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2018年度部分资产核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核销。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主要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3证券简称:鲁信创投 公告编号:2019-22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9日

至2019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23室)。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登记收件截止2019年5月24日下午17时。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23室。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6566770

传真:0531-86969598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大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19-040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仲鸣先生通讯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41)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成立公司物业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500万元自有资金注册设立物业全资子公司,首期到位资金为200万元,后续根据实际进展及需求情况分期投入。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物业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19-04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物业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德鑫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

● 投资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同时存在预期收益等不确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影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客运量结构分化进一步加深。为抵御市场冲击,谋求转型发展,根据“以运为主、运游结合,调整转型、拓展延伸”的发展战略方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设立物业全资子公司,以公司高铁新客站物业管理需求为基础,逐步向外扩展物业服务,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策略。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成立公司物业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德鑫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长途汽车站二楼213室

法定代表人:胡钧天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资金来源与持股比例: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首期到位资金为200万元,后续根据实际进展及需求情况分期投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业务转型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具备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费用。

四、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以适应可能出现的政策调整,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专业能力及管理水平,以保障投资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标的成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该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管控制度的建立,聘请专业人才,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及预算,督促并协助该子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三)本次对外投资标的属于物业服务业,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事故风险,继而造成公司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失,为此公司将加强岗位安全操作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购买工伤保险及公共意外险以降低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19-041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