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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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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周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向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一季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9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3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12万元,增长了0.99%。第一、公司酒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7,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1万元,增长了0.67%。其中:如家酒店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6,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0万元,增长了0.42%;主要由于:(1)如家酒店集团特许收入由于特许管理酒店数量增加而增加3,514万元;(2)由于关店及升级改造影响导致房量下降,直营收入减少2,864万元。首旅原存量酒店实现营业收入21,1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1万元,增长了2.57%。第二、景区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1万元,增长4.49%。其中南山公司门票收入同比上年增加1,626万元,增长18.46%。主要系:(1)南山公司2019年一季度购票入园人数193.5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3.61万人次,增长1.90%;(2)今年一季度比上年同期门票收入留存比例提高带来增量收益;从2018年8月开始,南山公司门票收入留存比例由40%提高至50%;(3)商品销售业务模式改变,由于将部分与厂家合作的商品采购销售业务模式改为纯出租场地业务模式,导致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分别同比减少1,066万元、674万元,同时租赁收入同比上年增加331万元。由于租赁模式的毛利率高于商品销售模式,导致景区业务整体毛利率比上年增长。

2019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5,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万元,增长1.65%。各业务板块实现利润总额情况: 1、景区运营业务实现利润总额9,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2万元,增长10.66%。景区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入园人数增加及门票收入分成留存比例由40%提高至50%所致。2、公司酒店业务实现利润总额5,9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6万元,下降10.53%;其中:如家酒店集团以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实现利润总额9,837万元(其中:如家酒店集团报表利润总额10,636万元、收购溢价摊销影响利润总额-7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9万元,下降7.85%。如家酒店集团利润总额的下降主要由于经济型酒店和中高端酒店RevPAR都分别下降导致的。

2019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3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3万元,下降了1.90%;实现每股收益0.0756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0.0014元/股,下降1.82%。

2019年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万元,增长1.93%。

2019年一季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7万元,下降3.04%;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0.0574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0.0019元/股,下降3.20%。

3.1.2: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50,453.66万元,较期初增加47,303.08万元,增长45.86%;主要系本期净赎回理财产品57,400万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7,906.01万元,较期初增加7,906.01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原持有的中国外运股票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0,539.75万元,较期初减少55,912.08万元,下降73.13%;主要系本期净赎回理财产品57,400万元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568.72万元,较期初减少7,333.32万元,下降82.38%,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原持有的中国外运股票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1,352.81万元,较期初减少7,548.67万元,下降39.94%;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和固定资产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22,616.76万元,较期初减少13,965.17万元,下降38.18%;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年终奖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55.69万元,较年初减少4,896.76万元,下降98.88%;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2019年1月1日之前因中国外运股价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部转入留存收益核算所致。

利润表主要指标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3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16万元,增长34.61%;主要系本期长期资产减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573.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4.79万元,增长74.48%;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资产处置损失本期发生额4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8.12万元,下降86.67%;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处置的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17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49万元,下降53.61%;主要系部分诉讼案件结案,转回多计提的诉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8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7.28万元,下降62.43%。主要系本期计提的诉讼赔偿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主要指标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34,00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667.52万元,增长237.88%;主要系本期净赎回理财产品57,400万元所致。

(2)本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340.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194.64万元,下降89.13%;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1.3:公司对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列报的个别项目进行重述

一、鉴于公司2018年4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因此公司对2018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进行重述

于2018年4月26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815,742,75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增加163,148,550股,故比较期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期间每股收益指标被摊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应用指南,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应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比较期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期间的每股收益已按调整后的股数978,891,302股重新计算。

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一)、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通知”),本集团已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1、合并报表项目的调整

合并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项目的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母公司报表项目的调整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现金流量项目的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将原持有的中国外运股票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中国外运股票股价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当期损益。将2019年1月1日之前因中国外运股价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部转入留存收益核算。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4:公司第一季度酒店经营数据

1、 品牌市场数据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酒店数量4,061家(含境外1家),客房间数398,357间。公司中高端酒店数量741家,占比18.2%,客房间数89,404间,占总客房间数的22.4%。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酒店数据汇总表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酒店数据统计表

2、品牌拓展数据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开店数量为75家,其中直营店4家,特许加盟店71家。经济型酒店新开店数量为13家;中高端酒店新开店数量为28家;其他34家,均是管理输出酒店。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签约未开业和正在签约店为568家。

2019年第一季度新开店数据表

3、品牌经营数据表

(1)如家酒店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

2019年第一季度如家全部酒店RevPAR 13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5%;平均房价1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出租率76.7%,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型酒店RevPAR 12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平均房价16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1%;出租率78.5%,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9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中高端酒店RevPAR 19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0%;平均房价28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2%;出租率68.5%,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如家酒店三项指标统计表

注释:不含公寓和管理输出酒店RevPAR数据。

(2)如家酒店2019年第一季度18个月以上成熟店的经营数据:

截至2019年3月31日,如家18个月以上成熟酒店共有2,923家。全部酒店RevPAR 135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平均房价17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1%;出租率78.4%,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型酒店RevPAR 12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平均房价16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4%;出租率79.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中高端酒店RevPAR 21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8%;平均房价30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9%;出租率71.7%,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5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如家开业18个月以上酒店三项指标统计表

注释:不含公寓和管理输出酒店RevPAR数据。

(3)首旅存量酒店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

2019年第一季度首旅存量全部酒店RevPAR 21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平均房价39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出租率54.4%,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1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型酒店RevPAR 11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2.6%;平均房价15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4%;出租率70.9%,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9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中高端酒店RevPAR 23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平均房价46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5%;出租率50.6%,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一季度首旅品牌酒店三项指标统计表

4、酒店区域分布

公司中国境内酒店家数4,060家,客房间数398,157间。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的酒店总数1,727家,占总数的42.5%,客房间数173,901间,占总数的43.7%,以上五个地区的酒店规模构成了公司酒店的近半数市场份额。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1)如家酒店连锁(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与中国凯悦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成立酒店管理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如家酒店连锁(中国)有限公司投资9,180万元,占总股本的5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资公司尚在办理工商登记进程中。

(2)首旅酒店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五方将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公司以现金投资15,000万元增资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占增资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总股本的5.864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详见公司2019年3月23日公告(临2019-005)。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共进行了2笔累计金额1.25亿元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截至本季度报告董事会审批日,公司未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86亿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 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首旅酒店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公司官网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8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官网;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及邮箱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6、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58 公司简称:首旅酒店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9月,因应收账款逾期引发公司遭遇合同诈骗事件,涉案金额高达101.89亿元,直接导致公司存量应收账款面临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风险。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通过高管主动停薪、业务整合、裁撤冗员、开源节流控制成本等措施,实现削减支出、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公司聘请了律师、会计师及重组顾问公司对公司进行资产摸底及债务重组,力求自救恢复公司现有各业务板块经营。但因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情况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4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

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3月,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签约金额0.31亿元,同比下降92.29%;实现签约面积0.1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82.78%;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无新开工项目,无竣工项目,公司房地产自有物业出租面积为 5.22 万平方米,无租金收入。

鉴于销售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和工程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些许差异,相关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4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业”)及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业”)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19)粤0304财保1043号《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执保2186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及《查封通知书》内容:

(2019)粤0304财保1043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申请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8,815,255.25元的财产。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担保。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8,815,255.25元的财产。

(2019)粤0304执保2186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内容如下:

因申请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法院依据(2019)粤0304财保1043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下列财产:

1、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存款,冻结期限12个月,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28日止。

2、冻结被申请人华盛业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12个月,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28日止;

3、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12个月,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28日止;

4、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12个月,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28日止;

5、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华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12个月,自2019年4月2日起至2020年4月1日止。

二、本次裁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裁定系法院应申请人要求作出的诉前保全措施,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事项及其他诉本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19)粤0304财保1043号《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执保2186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4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4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召集人刘奕莹女士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要求,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4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 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财政部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期财务列报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240 公司简称:*ST华业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