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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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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89 公司简称:吉林森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78,268.5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5,292,919.38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217,340,434.0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进行上年度利润分配11,028,844.26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369,278.2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0,548,334.28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820,944.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本年度不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以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出资资产对森工集团全资子公司

人造板集团进行增资的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公司启动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7年完成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泉阳泉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100%股权的重组。本报告期,公司向森工集团、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魏方、赵立勋等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限售股为62,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全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在原有木材产品业务、进口木材贸易及定制家居业务的基础上,新增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以及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和苗木种植销售等业务。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秉乘“一主一辅”的发展战略,专心致志发展矿泉水产业和园林绿化产业,资产质量和资产规模得到提升,同时还提升了泉阳泉和园区园林的品牌知名度。

(二)经营模式

1、公司核心业务矿泉水的经营模式为“生产+营销+战略合作”:公司拥有核心生产基地和水源矿权,自建营销团队,同时与成熟的营销网络经销商进行战略合作。

2、公司的园区园林业务采用了传统施工承包模式与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商业模式和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有效的提高了业内知名度及市场份额。

(三)行业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 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内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647.34万元,同比增加52,040.27万元,增加50.72%;实现营业利润7,195.08万元,同比增加2,607.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97.83万元,同比增加2,999.59万元,增加250.33%;每股净资产4.12元,每股收益0.06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会计政策变更:

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对可比期间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林业、人造板、林化产品、矿泉水、苗木的生产销售以及园林工程施工、园林设计。

董事长:姜长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1、2019年1月4日,公司接到股东赵志华通知,鉴于原《质押合同》约定,出质股票价格下跌,按合同约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追加质押,追加质押部分的到期回购日为2020年12月24日。

截至报告披露日,赵志华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5,855,9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8%,本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股份质押的数量为4,63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1.14%(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PROP上市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赵立勋持有的本公司4,000,000股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58%。

3、本报告期,公司向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魏方、赵立勋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8日解禁,解禁股份合

计37,524,117股股份(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收到政府补助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18]1278号),其中本公司获得停伐相关债务贴息资金7,216万元(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担保情况

(1)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园区园林在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对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为园区园林办理一系列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19年1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园区园林在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对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为园区园林办理一系列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重大合同签署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沧源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竹溪文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市政园林配套中心等相关单位签署重大工程中标合同(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2月16日、3月16日、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9,165,927.11元,其中: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842,916.56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9,440,661.08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146,952.07元;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145,189.60元;计提应收股利坏账准备18,590,207.8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99,165,927.11元。

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会计政策变更:

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对可比期间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9一02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孙颖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尽晖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会对董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78,268.5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5,292,919.38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217,340,434.0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进行上年度利润分配11,028,844.26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369,278.2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0,548,334.28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820,944.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本年度不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29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2019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并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30号《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2019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31号《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决议事项第1、4、5、6、7、8、10、11、12项,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9-02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贵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规则,公司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较为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对所涉及的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2019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019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季报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第1、3、4、5、6、7、8、9项,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9一02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拟续聘该所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公司的认可,我们已经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全部法人企业,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9一03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

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

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该项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于海军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注册资本:50,55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为:森林抚育、植树造林、采伐制材、森林管护、中药材种植;经营木材、锯材、人造板、木质家具、百叶窗、地板等各种木制品。林业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林业副产品、小野菜、森林菌类、林副土特产品、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建材、普通机械、矿产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汽车租赁;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经营项目由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苗木经营;经济动植物养殖;国内外旅游业;电子商务;担保、保险代理、典当、信贷咨询、资本运营及有关金融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截至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280,85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89 公司简称:吉林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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