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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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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邹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志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2)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处置部分异地住宅房产的事项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房产,降低异地管理维护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茂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发物业”)位于重庆、深圳的五处异地住宅房产。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后的评估值,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2018年6月,茂发物业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长滨路房产完成过户手续,并收到全部房产转让款197.20万元。

2018年9月,因经营决策调整原因,经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后,茂发物业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对其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龙湖西路6号C-11幢3号的房产实施撤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项目撤牌告知函》后对该房产予以撤牌。

2019年1月,因长期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终止深圳海王大厦住宅楼13B、13C室的房产的挂牌事宜,并完成撤牌。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6月12日、6月27日、9月7日及2019年1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有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龙湖西路6号C-9-5号的一处房产处于公开挂牌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1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适时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会议授权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时出售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29,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含授权期内上海银行配股、送股、转增等情况新增的股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18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出售上海银行股票89.0060万股。

(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23日及11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持有上海银行股票190万股。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挂牌出售股权的事项

(1)上海茂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9日及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上海茂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发物业”)9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为依据,以人民币1850.47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茂发物业9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2019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受让资格反馈函》,茂发物业90%股权项目公告期届满,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经审核,上海高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受让条件要求。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9日及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海硕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0%股权

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上海硕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为依据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硕风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风旅行社”)10%股权。本次交易以人民币200万元作为挂牌价格,较评估值溢价5.82%。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报告日,硕风旅行社10%股权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信息预披露并正式挂牌。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生产搬迁的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公司”)目前使用的生产厂房系由股东陕西凌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电器”)有偿租赁,年租金52.29万元,租赁期至2019年4月30日止。因凌云电器对园区规划布局的调整,在租期届满后将提供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姜谭工业园区内的厂房供宝鸡公司选择租赁。宝鸡公司拟在上述园区新建生产厂区。目前搬迁方案及新租赁协议尚待与凌云电器协商后确定。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19-018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立的年度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情况,对公司经营层2018年度年薪按应结年薪的90%予以结算。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荐邹宁先生、刘杰先生、胡渝先生及周志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曹惠民先生、邓伟先生及刘战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成员符合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上述成员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拟定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含税)/人。该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拟解散清算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和投资”)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因其长期无实际经营业务,为进一步处置低效资产,董事会同意对杉和投资实施解散清算,并授权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散清算相关事宜。

截止2019年3月31日,杉和投资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4万元,资产总额1286.35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资产净额1286.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无在职职工。

解散清算完成后,杉和投资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当期损益的具体影响额需在清算工作结束后方可确定。

公司将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部分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核的原则,对子公司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本次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总计为1578848.16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1、邹宁,男,1969年6月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重庆外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处长;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刘杰,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三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太仓三毛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3、胡渝,男,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企业法律顾问、政工师、注册资产管理师。曾任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纪检审计室业务主管、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本营运部副部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资本营运部部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4、周志宇,男,1963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师。曾任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监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曹惠民,男,1954年7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00748)、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831822)、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762)独立董事。

2、邓伟,男,1977年10月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发展处处长;上海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杨浦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仝智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

3、刘战尧,男,1971年8月生,法学硕士研究生,律师。曾任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市惠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19-019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4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经审议全票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经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换届改选。会议审议通过:

推荐何贵云、戎之伟、谢长久三位同志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二名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详见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经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何贵云,男, 1969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南桐矿业公司审计部长、监事(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

2、戎之伟,男、1962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干部;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干部部部长、本部支部委员、纪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

3、谢长久,男、1987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重庆燊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员;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员。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公告编号:2019-020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47楼VIP3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4日

至2019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至9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至1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9~16时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上海市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近江苏路,交通: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联 系 人:欧阳雪

邮 编:200052

六、其他事项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3、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4、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备礼品(包括车票)。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47楼VIP3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周边交通:公交17、43、89、96、733、932、146内圈、隧道一线;地铁9号线打浦桥站、地铁4号线鲁班路站)。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0689 900922 公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3.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公司负责人陈昌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亮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5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2,729,567,224.91元,下降35.68%,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收回较多所致。

b、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7,855,739.93元,增长36.14%,主要系本期产线扩增,在途设备增加所致。

c、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 645,692,638.59 元,主要系本期提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将长期租赁资产资本化同时认列相应租赁负债所致。

d、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2,584,734,036.52元,减少31.94%,主要系本期应付账款付款支付所致。

e、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26,096,036.92 元,增长37.09%,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款金额增加所致。

f、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80,905,295.45 元,主要系本期提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将长期租赁资产资本化同时认列相应租赁负债所致。

g、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567,231,731.99元,主要系本期提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将长期租赁资产资本化同时认列相应租赁负债所致。

h、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35,631,657.62元,下降80.41%,主要系期末美金贬值人民币升值,以致外币报表折算成人民币报表产生损失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462,270.95元,增长56.48%,主要系本期印花税增加所致。

b、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484,260.46元,增长64.24%,主要系公司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长、增加预提激励奖金,以及因适用新租赁准则造成折旧费用增加等原因所致。

c、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549,934.98 元,增长31.91%,主要系配合业务发展增加研发人员及本期针对新产品投入了较多的研发材料及费用所致。

d、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429,369.09元,下降52.39%,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金额减少所致。

e、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584,419.51元,增长234.55%,主要系本期有产生依照公司库龄政策提列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f、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095,450.83元,下降207.55%,主要系本期将去年底逾期应收账款陆续收回,账龄结构改善,回转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g、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6,161,883.48 元,增长156.47%,主要系本期相关股权投资价格回升,认列较多金融资产评价利益所致。

h、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9,508,039.61元,下降89.08%,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因处分股票产生收益所致。

i、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66,417.80 元,增长111.86%,主要系本期处分闲置设备产生收益所致。

j、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495,734.80元,下降87.92%,主要系本期财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69,068,826.41元,增长71.64%,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较多及取得所得税退税款与政府补助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78,530,747.74元,下降171.51%,本期为净现金流出,主要系投资固定资产产生现金流出;去年同期为净现金流入,主要系去年同期将部分投资之股票出售产生现金流入所致。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60,483,994.78元,下降899.24%,主要系本期偿还较多短期借款所致。

3.6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2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拟回购的股份计划全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1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2019年2月14日-2019年8月13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11.00元/股)。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开立事项,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3.7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8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3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1日以书面、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公司监事石孟国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38)。

三、上网公告附件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3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1日以书面、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38)。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经公司评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另规定,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提前执行本准则,但不应早于同时执行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17年7月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日期。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提前适用财政部2017年先后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提前适用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

本次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修订的内容主要如下:

1. 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

2. 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

3. 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

4. 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衔接;

5.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6. 完善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

按照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重新评估所有租赁合同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认为对本公司之财务报告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衔接规定,公司选择将相关影响数,调整于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科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之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1:在新租赁准则施行日,公司采用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另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做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