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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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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按照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合作。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融资额度,具体以财务公司信贷审批后双方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具体的融资担保方式将根据借款实际情况而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另一方面,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9-009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注:上述超商业态含直营店及加盟店。

二、2019年第一季度,超商业态拟增加门店情况如下:

三、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9-010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根据现有资金状况和资产结构以及年度企业筹融资安排,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时度势合理安排资金余缺,进一步改善存款结构,增加日常存量资金的收益。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计划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额度的日常存量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四、截至2019年3月底,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17.10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9-011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现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自2018年起执行上述规定,主要影响如下: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子公司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因2018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而子公司联华超市已执行该准则,故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子公司联华超市按照新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

1、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019年1月1日,因本公司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子公司联华超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对2019年1月1日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9-012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变更控股股东承诺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拟对其于2011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事项(以下简称“同业竞争承诺”)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原承诺内容

公司201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百联集团在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中承诺:对因盈利能力较差或未实际开展业务而未注入上市公司的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商厦、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在重组资产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赋予上市公司优先购买权,如上市公司未实施收购,百联集团进一步明确将在期限届满后的五年内逐步对该等公司业务进行处置,不再经营该等业务。百联集团承诺:全资子公司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不会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二、上述承诺目前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期限将于2019年9月届满,经百联集团书面回复,该承诺目前履行情况如下:

1、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电器”)

目前百联电器的主业包括三块业务:家政服务及电器维修、电器(气)工程以及品牌电器销售。上述前二项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无直接竞争关系。百联电器的品牌电器销售业务目前处于业务转型过程中,百联集团计划在未来5年内(即2024年9月前)通过品牌电器销售的业务转型,逐步退出该项业务。

2、上海文化商厦

上海文化商厦目前正处于业务转型过程中,其主营业务定位于房地产租赁经营,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并不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百联集团已履行完成上述承诺内容。

3、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开展实质性的业务经营,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并不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百联集团已履行完成上述承诺内容。

三、变更后的承诺

对因盈利能力较差而未注入上市公司的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品牌电器销售业务处于转型过程中。百联集团承诺:在未来5年内(即2024年9月前)通过品牌电器销售的业务转型,逐步退出该项业务。

四、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控股股东承诺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叶永明、徐子瑛、程大利、龚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发表了独立意见:1、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解决,进而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9-01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章程修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9-014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相关补助金额的确认具有连续性、不确定性,故现将公司于2018年度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8年度,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收到各类政府补贴总额为212,888,096.61元,上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均已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共计增加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212,888,096.61元,其中:增加“其他收益” 97,990,405.77元;增加“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14,897,690.84元。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