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良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翠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楼小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良才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917 公司简称:合力科技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尹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祖学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波文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8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9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0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1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霖
日期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9-01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9-01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9-020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拟于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2、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9-02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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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019年1-3月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王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以及贷款利率掉期合约交割。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导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票款的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2018年年终奖。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补贴款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研发费用单独列报。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利率掉期合约交割净收益增加及远期外汇交割净损失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利率掉期合约交割及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流动飞行员处置减少。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财政补贴增加。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营业外支出增加以及捐赠支出的增加。
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的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结构性存款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2018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同比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煜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9-032
债券代码:136421 债券简称:16春秋0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春秋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08
● 回售简称:春秋回售
● 回售价格:按面值100元/张
● 回售登记期: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
●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2,107,800手(1手为10张)
● 回售金额:2,107,800,00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6月3日
根据《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春秋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春秋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并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和2019年4月22日披露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春秋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春秋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春秋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2019-017和2019-031)。“16春秋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和2019年4月26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春秋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春秋01”的回售数量为2,107,80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107,800,0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6月3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