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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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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湘澧盐化的资金需求,促进湘澧盐化的持续稳定经营,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湘澧盐化提供23,000万元融资担保。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湘澧盐化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23,000万元,期限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宋海

4、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襄阳街办事处盐矿社区

5、注册资本:24,773.457779万人民币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7、主营业务:井盐采选;食用盐、非食用盐的生产、销售;工业无水硫酸钠(芒硝)生产、销售;锅炉灰渣综合利用、销售;热力汽销售。盐化产品、食盐添加剂(碘酸钾)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及塑料包装印刷;住宿(仅供分公司使用);自有房屋租赁;机械加工;邮电代办服务;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代办运输业务;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生产销售;海藻提取液的销售及食盐、调味品批发零售;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贸易;物流配送服务;建筑工程维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57,616.28万元,负债总额25,131.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4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000万元),净资产32,484.9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9,951.54万元,净利润-353.4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2、担保单位: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4、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12,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6,000万元,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5,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湘澧盐化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23,000万元,期限三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000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是对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28.05%、占总资产比例18.7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九二盐业提供10,000万元授信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九二盐业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不含本次),已使用额度8,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过去12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过去12个月公司为九二盐业提供担保10,000万元,提供借款1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九二盐业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九二盐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的融资提供总额度为10,000万元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

九二盐业为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山投资”)持有九二盐业30%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鉴于九二盐业其他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对其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投资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本次公司为九二盐业提供10,000万元继续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白埠村

3、法定代表人:吴荣都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业盐、精制盐、绿色食品精制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岩盐地下开采,卤水供应,自来水生产、销售,水力发电;液氯(44.3kt/a)、烧碱(312.5kt/a,32%)、盐酸(140kt/a,31%)、次氯酸钠(4720t/a,10%)、废硫酸(2.5kt/a,75%)、氯化氢(32kt/a)、氯气(88.6kt/a)、氢气(2500t/a)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3日);食用盐批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持股60%,小山投资持股30%,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谢祚珍持股5%。

8、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0,892.45万元,负债总额27,318.38万元,净资产43,574.0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2,676.65万元,净利润7,681.34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情况

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九二盐业3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名称: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27楼09-11室

3、法定代表人:吴龙彬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吴龙彬

8、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发展稳健,业务经营稳定

9、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9,312万元,净资产28,61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0,281万元,净利润1,988万元。

10、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小山投资与公司没有经济业务发生,无债权债务往来。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九二盐业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九二盐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到期偿还债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九二盐业在中国银行会昌支行的融资提供总额度为1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九二盐业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九二盐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到期偿还债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九二盐业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九二盐业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000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是对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28.05%、占总资产比例18.7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2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18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913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发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湖南盐业、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衡盐化”)、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和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技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合计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23,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为195,318,783.30元(含银行手续费),其中用于“食用盐提质升级改造项目”的金额为189,149,259.81元(含置换募集资金131,298,269.80元),“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的金额为5,897,607.61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金额为271,915.88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97,767,111.58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金额4,331,177.90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为2,589,534.25元。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298,269.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12812号”《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资金131,298,269.80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23,000万元。详细情况见下表:

(四)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5,271.5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1,273.1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增资额如下: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实际需要,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分次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目前,上述增资事项正在办理中。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盐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609号)认为:湖南盐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南盐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南盐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项目进度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中,湘衡盐化已于2018年6月21日暂估转固;湘澧盐化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的分部工程已于2018年12月31日暂估转固,未完工程按项目正常进度推进;雪天技术也按项目正常进度推进。

注4:“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湘衡盐化2018年实现的效益为食盐销售收入增长104.94万元,因项目尚处于投产初期,未达到预期效益;湘澧盐化和雪天技术处于建设期,效益未体现。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3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同意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8]3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531.88万元,利息收入433.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258.9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776.71万元(不含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23,000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

3、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南盐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湖南盐业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4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

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8]3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到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为止,建设期18个月,募集资金到位后正式启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89.76万元。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拟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3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生产系统的改造,2018年3月前主要进行改造方案优化设计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由于近年公司产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为了满足生产、改造两不误,计划边生产、边改造,预计造成建设期延长6个月。公司将加大生产调节力度,抓紧项目实施,项目整体预计2020年3月完成。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表示同意。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南盐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盐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5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8日,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决定其审计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6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职务调整原因,杨正华先生于2019年4月28日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本次辞职生效后,杨正华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杨正华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4月28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徐宗云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徐宗云先生个人简历附后)。徐宗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徐宗云先生个人简历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人事教育处副科级干部,湖南省轻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轻盐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沙盐业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轻盐集团董事会秘书,湖南盐业副总经理。现任湖南盐业董事,轻盐集团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7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职务调整原因,李智诚先生于2019年4月28日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辞职生效后,李智诚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李智诚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指定公司副总经理王哈滨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相关规定,王哈滨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8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九二盐业投资建设

18万吨双氧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8万吨/年双氧水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合计24,890.63万元。

一、投资概述

基于有效利用副产品、资源最大化以及打造氯碱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的需要,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九二盐业”)拟投资建设18万吨/年双氧水项目。

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九二盐业投资建设18万吨双氧水项目的议案》,同意九二盐业以24,890.63万元投资建设18万吨/年双氧水项目。

本次项目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项目尚需取得九二盐业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复。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8万吨/年双氧水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4、项目建设内容:于九二盐业东侧45.4亩(3.03公顷)空地建设18万吨/年(27.5%计)的双氧水生产线,配套建设中间罐区/产品罐区及灌装、配制及污水预处理、循环水站、空压站、氢压站、集液池及初期雨水池、控制室及变配电站等。

5、项目建设期:18个月。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4,890.6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4,112.1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15.00万元,流动资金为463.47万元。

7、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中,12,000万元为银行长期贷款,其余12,112.16万元为自有资金;流动资金中,230.02万元为银行短期贷款,其余233.45万元为自有资金。

三、投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是有效利用副产品、资源最大化的需要。当前九二盐业正在进行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项目的建设,建成投产后每年将副产5600万Nm3氢气,九二盐业处理废氯气需要生产盐酸15万吨/年,每年消耗氢气1500万Nm3,生产盐酸经济效益不明显,剩余氢气有必要寻求合理途径加以有效利用,18万吨/年的双氧水项目每年可消耗氢气3530万Nm3,基本可实现氢气资源的完全利用。

二是打造氯碱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的需要。鉴于九二盐业的区位、资源和成本优势,未来公司将围绕九二盐业打造氯碱产业集群,因此九二盐业必须选择适合的下游产品进行产业链延伸。双氧水作为最清洁的化工产品,在环保要求日益严苛的当下,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利用氯碱副产氢气生产双氧水具有明显成本优势,经济效益明显,能够充分挖掘九二盐业经济潜能,提升盈利能力。

三是政策、技术、场地不存在障碍。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蒽醌法制双氧水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属于清洁生产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业内应用极为广泛,工艺先进、安全可靠;同时九二盐业所在园区1000米安全卫生防护区征拆工作已完成,不存在安全防护距离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场地条件。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盐的下游产业链--烧碱向下再延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要,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投资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政治因素、融资成本、工艺技术和设备工程方案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投资额的变化,将会对项目的成本及效益造成影响。公司将与九二盐业共同加强项目成本控制,以减少上述风险。

2、审批风险

项目需九二盐业当地发改部门批复并办理能评、安评、环评手续,因此存在审批风险。九二盐业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衔接,以促进项目通过审批。

3、未达预期经济效益风险

项目产品价格会跟随市场行情发生波动,若价格大幅下滑,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九二盐业将在项目建成后通过市场开拓和成本控制降低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复印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湖南盐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5楼

联系人:沈红燕

联系电话:0731-84449266

传真:0731-84449266

邮编:410004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9年5月17日前送达本公司办公室;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30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3、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3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01月24日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开放型92天人民币产品,投资金额为1,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1月25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04月26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8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79,210.95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存入募集资金指定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3,000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