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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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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版)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人福康诚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人福康诚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洪山区鲁磨路369号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层01号

3、法定代表人:刘克福

4、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Ⅱ类、Ⅲ类医疗器械批发;保健品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调研咨询服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康诚资产总额24,002.16万元,净资产6,255.57万元,负债总额17,746.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746.59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22,929.41万元,净利润482.38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康诚资产总额25,843.04万元,净资产6,371.63万元,负债总额19,471.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471.41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5,453.20万元,净利润116.06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武汉普克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二路99号

3、法定代表人:孟晓峰

4、经营范围:生物工程、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除外)、医药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保健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计生用品、生活用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软胶囊剂、药品的研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普克资产总额73,936.41万元,净资产20,939.66万元,负债总额52,996.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605.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3,633.04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26,484.20万元,净利润4,297.53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武汉普克资产总额73,885.36万元,净资产21,786.52万元,负债总额52,098.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801.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3,007.34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6,831.35 万元,净利润846.86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持有其94.15%的股权。

(六)人福康博瑞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康博瑞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号俊隆科技园A栋第6层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批发;医疗器械Ⅲ类批发;食品销售;医疗器械 I、II 类的批发;消毒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批发兼零售;医药技术开发、推广、咨询、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I、Ⅱ、Ⅲ类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安装及维修。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康博瑞资产总额40,822.16万元,净资产4,036.13万元,负债总额36,786.0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786.03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35,636.29万元,净利润248.04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康博瑞资产总额39,647.26万元,净资产4,108.58万元,负债总额35,538.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538.68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8,857.74万元,净利润72.45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51%的股权。

(七)人福宜昌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医药宜昌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2号(首信财富中心1201)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消毒药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玻璃器皿、健身器材、百货、五金、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服装批发零售;农产品(不含国家专营物资)收购、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不含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目)、自动化控制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宜昌资产总额45,680.96万元,净资产4,427.72万元,负债总额41,253.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663.80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40,385.13万元,净利润1,159.42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宜昌资产总额47,617.88万元,净资产4,701.39万元,负债总额42,916.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327.05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9,673.28万元,净利润273.67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55%的股权。

(八)人福诺生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诺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7号国际青年大厦7层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的批发;医疗器械二、三类的销售。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诺生资产总额21,255.71万元,净资产4,772.05万元,负债总额16,483.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483.66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39,289.41万元,净利润748.06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诺生资产总额17,032.06万元,净资产4,875.21万元,负债总额12,156.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156.84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9,979.02万元,净利润103.16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100%的股权。

(九)人福桦升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桦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128号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建筑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医疗器械Ⅱ、Ⅲ类、汽车零配件、日用杂品、百货、纺织品、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通讯设备、工艺礼品、珠宝玉器、金银首饰、家具批零兼营;企业管理咨询;建筑工程安装、施工。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桦升资产总额29,809.10万元,净资产1,204.58万元,负债总额28,604.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8,604.52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9,740.22万元,净利润19.29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桦升资产总额21,165.40万元,净资产1,273.20万元,负债总额19,892.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892.20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5,041.61万元,净利润68.61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55%的股权。

(十)人福医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26,328号(老82号)元辰国际A座16层1-7号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批发;医疗器械Ⅲ类批发;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 I、II 类批发;会议会展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办公家具、机械设备、消毒用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重油、渣油)的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安装、维修及租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维修及批发兼零售;医疗设备的维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管道及配件批发兼零售、安装;道路货物运输。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医贸资产总额23,727.36万元,净资产3,608.89万元,负债总额20,118.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118.47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36,073.48万元,净利润421.05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医贸资产总额23,830.20万元,净资产3,674.33万元,负债总额20,155.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0,155.87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8,017.70万元,净利润65.43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55%的股权。

(十一)河南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人福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160号

3、法定代表人:石玉

4、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抗生素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化学药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批发;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消杀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洗涤日化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玻璃仪器、玻璃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保健品、五金交电、灯具、服装、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医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安装、检测、维修、租赁服务;城市配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库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装卸搬运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房屋租赁。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南人福资产总额51,545.94万元,净资产14,367.11万元,负债总额37,178.8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178.83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44,138.57万元,净利润240.41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河南人福资产总额49,136.13万元,净资产14,652.71万元,负债总额34,483.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664.6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483.42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2,065.09 万元,净利润285.60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十二)人福般瑞佳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般瑞佳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第3,4,6幢4号楼6层1-4号、8-10号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Ⅲ类批发;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医药技术开发、医药新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医疗器械I、II类、塑料制品、计算机软件的批发兼零售;进出口贸易代理;医疗设备维修及售后保养服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般瑞佳资产总额30,932.95万元,净资产6,491.25万元,负债总额24,441.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441.70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27,705.24万元,净利润914.11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般瑞佳资产总额28,737.41万元,净资产6,361.87万元,负债总额22,375.5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375.53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5,510.22万元,净利润-129.37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55%的股权。

(十三)人福长江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长江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88号招商公园1872项目A2地块8栋17层1-22室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批发;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卫生消毒用品、计生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化学试剂、实验室器材、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橡塑制品、劳保用品、包装材料、科教仪器、实验室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办公家具、机械设备及耗材的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经营。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长江资产总额24,650.59万元,净资产4,626.35万元,负债总额20,024.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024.24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43,398.23万元,净利润782.60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长江资产总额21,686.13万元,净资产4,827.55万元,负债总额16,858.5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858.58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8,423.85万元,净利润201.19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55%的股权。

(十四)湖北人福医疗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发路38号磁空间科技园区3-301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医疗器械Ⅲ类批发;医疗器械 I、II 类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设备的租赁。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人福医疗资产总额16,690.05万元,净资产1,929.43万元,负债总额14,760.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760.62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8,390.18万元,净利润-313.50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湖北人福医疗资产总额12,113.54万元,净资产1,881.49万元,负债总额10,232.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232.05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643.38万元,净利润-47.94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100%的股权。

(十五)人福欣星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欣星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111号汉口城市广场二期商业B-1、C区3

号楼单元16层1-3号房、15-17号房

3、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美容化妆品、消杀用品、清洁用品的销售;食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办公家具、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消毒用品、仪器仪表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会议会展服务;制冷设备销售及维修;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欣星资产总额7,523.53万元,净资产2,338.99万元,负债总额5,184.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184.54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1,430.88万元,净利润306.47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欣星资产总额8,474.13万元,净资产2,399.83万元,负债总额6,074.3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074.30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2,785.16万元,净利润60.84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湖北持有其55%的股权

(十六)天津中生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中生乳胶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223号

3、法定代表人:贾云昆

4、经营范围:医用乳胶制品、日用橡胶制品制造;橡胶、乳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器设备试验、能量测试、为企业及家庭提供劳务服务;电器设备修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中生资产总额6,785.47万元,净资产2,672.03万元,负债总额4,113.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60.9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13.44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9,792.35万元,净利润-864.98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天津中生资产总额6,746.10 万元,净资产2,461.35万元,负债总额4,284.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51.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84.75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2,795.16万元,净利润-210.68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我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为人福湖北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人福湖北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22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同意为人福湖北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同意为人福四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同意为武汉天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同意为人福康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同意为人福康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同意为武汉普克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同意为武汉普克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公司同意为人福康博瑞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同意为人福宜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公司同意为人福诺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公司同意为人福诺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公司同意为人福桦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公司同意为人福桦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15,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公司同意为人福医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公司同意为河南人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公司同意为河南人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公司同意为人福般瑞佳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公司同意为人福长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公司同意为湖北人福医疗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公司同意为人福欣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江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公司同意为天津中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中,人福湖北、武汉天润、人福康诚、人福诺生、河南人福、湖北人福医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同控股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758,6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83,725.80万元的70.0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以上担保总额计算过程中,美元汇率按2019年4月1日汇率6.72折算。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9-04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人福华驰医药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华驰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华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包括以投资成本6,00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计算的回购款、相关收益、违约金、赔偿金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人福华驰提供担保为0万元。

● 人福华驰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持股比例详见下图),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持股比例详见下图,以下简称“竹溪人福”)系人福华驰的全资子公司,现公司为人福华驰回购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贫困基金”)增资竹溪人福获得的股权及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人福华驰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邓霞飞,具体持股比例详见下图)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为人福华驰提供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人福华驰与贫困基金签署《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同》(以下简称“增资合同”)和《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为增强人福华驰的全资子公司竹溪人福的资金流动性,促进竹溪人福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贫困基金拟向竹溪人福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增资合同满五年或增资合同约定的其他回购触发情形下,贫困基金有权要求人福华驰回购本次增资获得的股权。公司为本次股权回购及相关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公司作为保证人与贫困基金签署《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之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鉴于人福华驰系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现公司为人福华驰应支付的竹溪人福回购增资款向贫困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人福华驰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邓霞飞,具体持股比例详见下图)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为人福华驰提供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华驰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七路以东、神墩一路以南(光谷七路77号质检研发办公楼五楼501、502室)

3、法定代表人:周建生

4、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

5、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福华驰资产总额21,194.17万元,净资产6,884.60万元,负债总额14,309.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420.13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3,751.67万元,净利润296.49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人福华驰资产总额23,045.89万元,净资产6,831.22万元,负债总额16,214.6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315.52万元,2019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2,970.39万元,净利润-53.38万元。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贫困基金于2019年4月28日签署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和安排如下:

债权人:贫困基金

保证人:人福医药

1、保证担保

鉴于债权人与人福华驰(以下简称“债务人”)签署了《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同》、《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合作协议》(包括双方对该等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1)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承担的所有债务、主合同中规定的因债务人违约而应返还的投资款、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对债务人的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中,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

(2)债务人被债权人根据《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合作协议》第2条规定所主张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回购价格(约定回购价格计算方式:投资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6,000万元×(1+6%×M/365)-N;其中:M为投资人资金到目标公司账户日起至投资人退出并收回资金日止的自然日数,N为投资人在其投资期内从目标公司实际分得的红利累计额。)、相关收益、违约金、赔偿金等。

(3)根据《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同》相关规定,竹溪人福在发生公司清算和引进第三方投资者的情形下,应由债务人按照本条第(2)项的规定补足所有款项以及债务人违反合同或者承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主合同的变更及其他担保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债权人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无需另行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则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责任

6.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立即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债务人不按时依约履行当期债务的;

(2)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任何其他约定,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3)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不真实、虚假或不准确;

(4)债务人或保证人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重整或和解、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或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5)债权人有初步证据证明债务人无还款意愿或可能部分、全部丧失清偿能力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减损、偿付危机等影响或其他可能影响清偿能力的情形;

(6)债务人或保证人发生危及或损害债权人权利、权益或利益的其他事件。

发生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债权人有权通知保证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该通知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将等值于主债权及本合同规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其他全部款项支付至债权人指定的账户。

6.2债权人实现保证项下权利所得资金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2)因保证人违反本合同而产生的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因债务人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4)投资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

(5)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实现担保权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款项的,按有关款项发生的先后顺序清偿。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因其实现担保权利所得的资金在主合同项下到期应付款项的偿付顺序。

7、违约责任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债权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或支付相关款项的,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债权人交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债权人实际所受的经济损失的,保证人还应当继续赔偿债权人的损失。

8、管辖法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除非诉讼裁决另有规定,双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9、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保证人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该关联担保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担保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近年来竹溪人福运营情况良好,发展稳健,本次贫困基金对竹溪人福增资,公司为人福华驰应支付的竹溪人福回购增资款向贫困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拓宽竹溪人福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该关联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近年来竹溪人福运营情况良好,发展稳健。通过本次增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竹溪人福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为人福华驰应支付的竹溪人福回购增资款向贫困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本次关联担保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审议并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人福华驰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人福华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公司持有人福华驰的股权比例超过三分之二,在《公司法》和《人福华驰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公司对人福华驰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人福华驰拥有实质控制权,故公司本次未向人福华驰要求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竹溪人福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关联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关联董事邓霞飞已在董事会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4、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担保事项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近年来竹溪人福运营情况良好,发展稳健。通过本次增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竹溪人福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为人福华驰应支付的竹溪人福回购增资款向贫困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保证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758,6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83,725.80万元的7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以上担保总额计算过程中,美元汇率按2019年4月1日汇率6.72折算。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人福华驰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19-04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2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9年5月21日15:00起至2019年5月22日15:00止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以上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第六项至第八项、第十项至第十二项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杰、邓霞飞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至2019年5月2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参与审议表决。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传真:027-87597232;

2、联系人:阮源、严纯;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签字样本)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9-049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完成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董事长王学海先生、董事兼总裁李杰先生计划于增持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内,王学海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32,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增持金额合计3,057.23万元;李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合计2,254.28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王学海先生、董事兼总裁李杰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学海先生持有本公司7,82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李杰先生持有本公司6,144,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董事长王学海先生、董事兼总裁李杰先生计划于2018年4月28日起的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王学海先生、李杰先生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实际增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文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玉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嵇玉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文生

日期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19-02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 年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支、片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刷丝、无纺布、塑料粒子、胶料、PVC/PET片材、包装材料等。

1、刷丝

2019年一季度公司迎合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设计开发更多功能性牙刷产品,更多选用进口刷丝。因此报告期比去年半年度采购均价上涨约18,142元/吨 (不含税),涨幅约11%。

2、塑料粒子

2019年一季度比去2018年一季度采购均价上涨约62元/吨 (不含税), 涨幅约 1 %。

3、胶料

2019年一季度比去2018年一季度采购均价下降约 222.75元/吨 (不含税),降幅约 1 %。

4、PVC/PET片材

2019年一季度比去2018年一季度采购均价下降约71.18元/吨 (不含税),降幅约 1%。

5、包装物

包装物中纸箱,本报告期比去年同期采购平均价格下降 1.43元(不含税)/只,降幅约4%;中盒由于相同原因,平均价格上涨1.02元(不含税)/只,涨幅约19 %;其它包装物价格比较稳定。

6、无纺布

2019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采购均价下降约1.32元(不含税)/公斤,降幅约8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3059 公司简称:倍加洁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