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牧高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无。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户外运动行业实体零售业的持续下滑,行业增速放缓、利润下降、竞争加剧的原因,公司暂缓实施“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6,386.90万元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意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认为:牧高笛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9-01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及计量原则,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9-015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及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下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以此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9-01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4-27718107;传真:0574-87679566;邮箱:IR@mobigarden.com.cn
(三)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00。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9-01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华亚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授信额度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19年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运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19年一季报全文》、《2019年一季报正文》。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
(八)《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关于2019年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二)《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2019年一季报全文》、《2019年一季报正文》
(十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十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9-01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钱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日生效,公司监事会对钱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黄艳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黄艳平女士个人简历
黄艳平: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历任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运营部商品主管;现任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商品部经理、工会主席。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9-019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品牌运营业务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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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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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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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上接1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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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时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报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春林先生、总经理徐大庆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万恒先生、独立董事王旭女士、财务总监秦静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9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且考虑 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水平,根据公司近年来业绩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决定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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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的其薪酬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的核定发放。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14需逐项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1至议案1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3、第12项、第13项、第14项提案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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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6: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张万恒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邮编:130041
电子信箱:zixin@zxpc.cc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8;
2、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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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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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上接1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