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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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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6,9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白酒的生产与销售,白酒生产采用固态发酵方式,主要包括制曲、酿酒、勾储、包装等环节,白酒销售主要采用经销和零售两种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本公司是全国大型白酒生产企业,是白酒行业唯一拥有洋河、双沟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六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梦之蓝、洋河蓝色经典、双沟珍宝坊、洋河大曲、双沟大曲等绵柔型系列白酒,在全国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报告期内,白酒行业发展在激烈竞争中呈持续上升态势,高端、次高端品牌发展优势明显,行业的集中化、高端化趋势继续凸显。根据已经披露的白酒行业定期报告,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稳居白酒行业第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六好”战略思想,全面推进“一六八方略”工作部署,各项决策和工作高效落地,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好风口”指路领航铸辉煌。2018年,公司聚焦“发展转型”、“消费升级”两大风口,全面强化创新力和执行力,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6亿元,同比增长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5亿元,同比增长22.45%。梦之蓝销售强势攀升,梦之蓝高端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是“好产品”铿锵有声承匠艺。2018年,公司积极推动健康、体验等关键技术变革,进一步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原酒品质全面超历史,海、天等主导产品稳步升级,得到消费者和行业专家的认可与青睐,公司高位入选“2018世界最具价值品牌500强”,较上一年提升175个位次。

三是“好故事”笃行致远大传播。2018年,公司推进落实“万人品牌计划”,围绕热点事件、主题活动,创新品牌传播形式,品牌故事深入人心,品牌占位进一步拔高;梦之蓝品牌亮相“上合青岛峰会”、走进冬奥会场、飘香英国白金汉宫,助力第三届“读懂中国”国际会议,用绵柔架起了一座友谊之桥。

四是“好渠道”潜心砺剑显锐气。2018年,公司发力渠道极致化工作,团购、家宴不断拓展,梦想汇等圈层活动不断深化,粉丝粘性持续提升。同时,价格管控、配额管理不断强化,刚性执行高效落实,切实推动了市场氛围的整体向好。

五是“好自己”坚定自信出新彩。2018年,一批精耕市场、攻坚克难的营销代表,励志成才、年轻有为的技术代表,传承匠心、无私奉献的酿酒匠人代表脱颖而出;在第三届全国品酒师大赛上,陈力同志勇夺桂冠,公司代表队蝉联第一,全国前十名公司占四位,展示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开窖节、封藏大典等活动得到业内外嘉宾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双沟酒业荣膺“世界湿地名酒”称号。

六是“好机制”革故鼎新激活力。2018年,公司自发化工作实现岗位全覆盖,工作效能、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员工的自动自发意识明显增强;全年极致化项目降本2232万元,全员持续改进实现财务收益4358万元,后勤系统精准发力,保障不断调优,全面实现“无一支产品断货,库存不积压”的目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期初及上期(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设立子公司

(1)2018年6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出资150,000万元设立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2018年5月,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0万元设立苏酒集团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5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2018年11月7日,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设立江苏中仕忌酒业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出资。自2018年1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子公司注销

(1)本期控股子公司泗洪双泰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2018年5月29日取得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自2018年6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本期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南京辉腾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辉腾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注销,2018年11月7日取得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秋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181.73%,主要原因系本期春节期间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货款,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长568.15%,主要原因系期末预付广告费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长29.98%,主要系期末保证金和员工业务借款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55.83%,主要系期初预收经销商货款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97.75%,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发放所致。

6、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122.94%,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材料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186.46%,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息收入比上期增加,汇兑损失比上期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30.59%,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118.60%,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下降93.50%,主要原因系上期末预收经销商货款和备货保证金增加幅度较大,本期经营活动流入现金减少,上年末提高员工工资,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相应增加,致使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11、投资活动产生的I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长91.33%,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额大于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致使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下降94.51%,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所致。

13、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综合收益、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项目的增减变动,主要系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耀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坚、蔡云清、季学庆、陈同广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506,988,000股为基数,拟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22,361,600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2%。

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相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鉴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审计内容与其商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王凯先生,现任交易对手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案》。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宿迁毅达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同意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认购宿迁毅达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基金”)的合伙份额,其中毅达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出资6,000万元认购毅达基金的合伙份额。

公司董事韩锋先生同时兼任产发集团董事长,且产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关于参与投资宿迁毅达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名许有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预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亲自出席监事4人,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攀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核查,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许有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预案》。

同意将许有恒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许有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许有恒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许有恒先生简历

许有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宿迁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干部监督处处长、干部教育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宿迁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许有恒先生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16%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许有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许有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适用于2018年度9月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根据通知要求,公司需对原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2017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受影响的财务报表科目明细情况如下: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修订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同时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 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18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19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王凯先生,现任交易对手方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交易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24,698,678.39元,具体如下:

2018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24,698,678.39元,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5,000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9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2019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约2,083.34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772-780号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仓储、货物运输: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存储(含冷冻冷藏),烟丝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进口和国产的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销售酒,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电脑,家具;从事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海烟物流为本公司关联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145,708,137股,持股比例为9.67%;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这些交易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2019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

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项目建设、不可抗力等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在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信托公司发行的有抵(质)押、信用担保的低风险信托产品;银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发行的保障型受益凭证产品、债券标的资管产品、非标资产浮动收益产品;投资银行发行的浮动收益资管产品;以及其他市场主体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项目建设、不可抗力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流程、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及时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宿迁毅达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为积极践行“报国报民报一方”的企业精神,推动宿迁产业创新,支持宿迁市的优势产业和国家政策鼓励的战略新兴行业发展,同时提高资金回报率。公司同意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洋河投资”)出资4,900万元认购宿迁毅达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毅达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成为毅达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毅达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作为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除洋河投资外,分别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丁先进。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韩锋先生同时兼任产发集团董事长,且产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宿迁毅达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上述投资行为,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66839981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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