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4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通信业务
公司属于电信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为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覆盖设备及系统,包括方案设计、提供相关产品、设备安装及调试至达到与运营商约定的网络质量要求。公司网优覆盖设备主要包括各类直放站、数字光纤分布系统、各类功分器合路器等无源器件、各类室分天线、美化天线等,广泛应用于各种大型楼宇、场馆、会所等移动通信客户聚集区。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及行业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参与运营商招标采购的直销模式,由市场部负责统一安排参与运营商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覆盖设备、系统集成、网络综合代维服务等业务的招标,公司根据中标情况组织生产,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及开通调试,直到工程项目的覆盖效果达到与运营商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二、红木、珠宝玉石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经营代表瑞丽市“两头文化"的红木和珠宝玉石业务。公司红木业务目前为通过公司在瑞丽市南亚红木城设置的占地 2,400 余平米的中缅红木自营品牌专卖店对外销售外采成品红木家具。公司珠宝玉石业务主要为将公司通过利用聘请的行业知名专家团队鉴定完成后采购的翡翠原石明料通过瑞丽毛料城、佛山平洲玉器街、揭阳阳美玉都、四会玉器市场等国内大型翡翠交易集散地主要通过参与公盘拍卖等多种方式对外销售的低风险翡翠原石明料贸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5G已经完成第一阶段全功能标准化工作,国内4G通信网络进入建设末期,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的资本开支连年持续下滑,同时通信运营商的采购政策和服务外包管理模式均由分散化趋向集中化,国内市场竞争环境异常激烈,低价竞争仍未改善。受此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52.8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0.83%。同时受公司对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实现净利润-13,286.1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90.31%。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工作如下:
1、保障传统业务稳定发展
面对外部环境的不利局面,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集中发展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利用在在技术、团队、市场、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拓展业务份额,保障收入稳定。
2、积极培育新业务
在行业应用及军工产品上,公司始终坚持军民融合发展的道路,致力打造军工信息化产品知名品牌,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通信、信息技术及军用物联网为方向,加大项目研发推进力度,形成数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取得项目方的初步认可。
在珠宝玉石及红木业务上,公司已完成经营管理团队组建工作,聘请多位业内知名专家,组建购销渠道,初步完成业务布局,实现销售收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去年下降50.83%,营业成本比去年下降47.82%主要是因为公司行业应用及军工产品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收入减少及网络优化覆盖设备销售减少所致。
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1,490.31%主要是因为公司收入减少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调整了公司的会计政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清算天津市虚拟养老服务中心。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琦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黄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经营亏损,拟定2018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9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向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自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
该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一一2019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9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吕琦、潘玉昆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注意事项:
1.对于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
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素贤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资产情况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推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2018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吕琦先生,财务总监李继芳女士,独立董事黄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继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292.12%,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库存商品退货尚未收到退货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86.90%,主要系公司收回国债逆回购投资款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46.37%,主要系本报告期递延收益中一年内的政府补助转入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1.1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销售部门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4.1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研发项目设备折旧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3.19%,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帐款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冲回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5.46%,主要系本报告期结转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56.9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转入当期损益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7.5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当期确认的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84.65%,主要系本报告期结转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9.53%,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6029.73%,主要系公司收回国债逆回购投资款项所致。
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7.88%,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琦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内容出现差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正。据此,公司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均不产生影响。
一、《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数据错误。
更正前: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更正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二、《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更正前: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更正后: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审计机构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部分内容有误,现作如下更正:
更正前: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更正后: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