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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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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3版)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参照行业标准,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重新核定,以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

目前房地产市场较公开透明,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具备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成本法”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原因:公司属于发展新能源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当前新能源发电技术不断进步,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及运行维护水平稳步提高,寿命较以往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从行业来看,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折旧年限与其他发电集团相比趋于保守,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将有利于行业对标。办公用电子设备更新速度较快,每年使用率较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办公用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合理调整折旧年限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基于目前房地产市场较公开透明,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具备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条件。

(2)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光伏发电设备折旧年限为18年,办公用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光伏发电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办公用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

2.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是“成本法”。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第八条“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后,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投资者正确理解公司的投资价值。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预计本年度调整光伏发电设备、办公用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后将减少公司2019年固定资产折旧额约3,600万元,增加利润总额约3,600万元。

4.公司目前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因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四、关于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9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一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为昌乐兴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10:30一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联系电话:0431一81150933

传 真:0431一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spi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