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帼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胜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胜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1、受春节假期及新能源商用车行业季节性等因素影响,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偏低,而人工成本、折旧费用、研发费用等固定费用仍然持续发生;
2、电子铝箔板块业务受原材料电子光箔涨价影响,产品成本有所提高。
主要报表项目变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综合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帼英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632,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865%。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7,564,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366%。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068,3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499%。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73,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8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32,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32,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32,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32,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32,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73,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32,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73,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毅、云芸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2019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谭帼英、罗一帜、陈宇峰、王凌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展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2019年4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10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手续。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荀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琛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就荀建华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勤诚达投资”)协议转让亿晶光电股份事项,详情请见上市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7年11月14日公告的《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2018年2月9日公告的《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及《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更正公告》、2018年11月7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30日、2019年3月1日陆续公告的《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年3月16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及2019年4月20日公告的《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根据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签署的《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其一系列补充协议(以下统称《股份转让协议》),荀建华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3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以27.5亿元价格转让予勤诚达投资。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荀建华已将其持有的176,327,4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转让给勤诚达投资。根据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续荀建华还将向勤诚达投资转让亿晶光电58,944,4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荀耀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2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
注: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邦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邦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红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0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