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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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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中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等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12,000万元,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18,000万元,用于上述两项用途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0万元-30,000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5,642,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最高成交价为8.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8,745,712.48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李健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4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前由董事会秘书以亲自送达、内部OA和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5)。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认为本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46)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4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永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通过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5)。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及所有监事认为本季报真实、准确、完整,对此无异议。

《2019年第一季度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46)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4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原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上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4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晓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维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晓

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8317.02万元,减幅为41.3%。主要是公司在上年末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位使年末货币资金暂时性增加,本期末没有该因素影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0.41万元。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关于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原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下属公司存出的棉花期货保证金,计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期末该存出的棉花期货保证金为0.41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48.11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回了之前投出的部分棉花期货保证金,将其余额按照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要求,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所致。

(4)存货:较年初减少22131.72万元,减幅为34.57%,主要是本期公司棉花等产品实现销售,库存减少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4.72万元,减幅为100%,主要是公司长期待摊的房屋装修费在本期摊销完毕所致。

(6)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22974.98万元,减幅为67.77%,主要是公司产品实现销售,结算冲销预收账款所致。

(7)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3500万元,增幅为1185.58%。主要是本期公司新增3500万元融资租赁借款所致。

1.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93.31万元,增幅为530.57%。主要是本期下属公司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4.85万元,增幅为45.57%,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机构人员工资性支出以及销售中运输等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39.98万元,增幅为75.44%,主要是本期公司银行借款担保费增加及银行贷款规模和利率均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8.39万元,减幅为80.93%。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1.17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取得棉花期货投资平仓收益151.94万元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4.62万元,减幅为99.95%,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取违规清退款132.87万元,接受捐赠车9.9万元,本期没有上述事项的发生所致。

(7)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0.49万元,主要是下属新赛精纺支付的所得税费用。

(8)净利润:本期公司实现净利-1131.6万元,较上年的809.82万元减少1941.42万元,其中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1048.34万元,较上年的264.72万元减少1313.06万元;少数股东权益-83.27万元,较上年的545.1万元减少628.37万元。主要是受公司上年出售普耀玻璃公司股权以及公司油脂行业单位停产影响,公司本期玻璃、食用油、棉粕等产品的营业收入为零,加之主要产品棉花销售毛利率的下降,公司本期营业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984.57万元。伴随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的增加,补贴收入的减少使得本期实现的净利及归属母公司净利分别较上期减少。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581.82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46.01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回投出的棉花期货保证金以及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较上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006.04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产品销售资金回笼偿还借款资金量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18)新民终519号。新赛贸易与新疆永济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华阳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博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移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进展情况公告已于2019年4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540 公司简称:新赛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1)。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一2019年5月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5:00至2019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588号,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金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5月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现场登记地点:

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588号,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建锋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588号

邮编:315301

电话:0574-63254939

传真:0574-63265678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39”,投票简称为“横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受托日期为年月日,本次受托期限至年月日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9-033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