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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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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53 公司简称:九鼎投资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古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凌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凌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同比增加78.70%,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47%;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1.0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加663.15%,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7.73%;房地产业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万元。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选择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6月2日、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发行利率在发行前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增信。本次募集的资金将通过直接投资或设立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及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业创新公司的股权、扶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成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日和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48、2017-049、2017-055)

(2)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2017年11月19日、1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情况等,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特定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创新创业公司股权、补充营运资金、归还借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决议有效期: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81)

(3)增资九泰基金

2016 年1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与九鼎集团、 拉萨昆吾、九州证券和卢伟忠先生在北京市签署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6年3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与上述主体签订《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并与九鼎集团、拉萨昆吾、九州证券和梧桐九伟在北京市签署了经调整后的《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6年11月14日,昆吾九鼎与九鼎集团、拉萨昆吾、九州证券和嘉兴梧桐九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梧桐九伟”)在北京市签署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日,昆吾九鼎与九鼎集团、拉萨昆吾、九州证券和卢伟忠先生签订了经调整后的《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9年3月4日,昆吾九鼎与九鼎集团、拉萨昆吾、九州证券和卢伟忠先生在北京市拟签署《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时,昆吾九鼎与九鼎集团、拉萨昆吾、九州证券拟签订经调整后的《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拟对九泰基金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昆吾九鼎认缴2,600万元,九鼎集团认缴2,500万元,拉萨昆吾认缴2,500万元,九州证券认缴2,400万元。

(4)公司前员工尤紫雨以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申请人业绩奖金4240万元,2018年4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深福劳人仲案[2018]4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尤紫雨九鼎业绩奖金人民币400万元。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仲裁决议计提预计负债400万元。

2019 年 1 月 15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就尤紫雨在该案下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事项,裁定冻结昆吾九鼎基本账户中4240万元;详见临时公告,编号:临2019-017。

目前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尤紫雨对仲裁结果均不认可,已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本财务报表对外报出日,本案件尚在审理中。

(5)2017年5月,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就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以下简称“卢龙 PPP 项目”),签订了《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合同》。

2019年2月,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合同纠纷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及银行账户,保全金额为20,000,000.00元人民币。

2019年3月,公司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冀03民初104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及银行账户,保全金额为20,000,000.00元人民币,详见临时公告,编号:临2019-020。

截至本财务报表对外报出日,本案件尚在审理中。

(6)公司收到河南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九鼎”)的《民事诉状》,河南九鼎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本公司,要求我司停止使用“九鼎投资”字样,并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相关费用103,380元及本案诉讼费。河南九鼎诉称,我司在经营及对外宣传等活动中长期突出使用与我司企业名称字样不符的“九鼎投资”字样,该字样的“九鼎”及后缀“投资”与其持有的“九鼎”注册商标及核定服务项目一一对应,造成社会公众及相关单位在资本投资、金融服务等领域将其与我司产生混淆和误认,扰乱了其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详见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88。

截至本财务报表对外报出日,原告河南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撤诉。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古志鹏

日期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