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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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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1.2 公司负责人王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贵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贵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项目分析: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注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幅135.4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以承兑汇票回笼的销售货款增加。

注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幅60.1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原料及设备采购款增加。

注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幅63.7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结算款项增加。

注4: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应付股利。

注5: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幅57.6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用于置换短期借款的长期借款增加。

注6:专项储备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幅40.1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专项储备增加。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注1: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幅146.2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电力冶金公司研发投入增加。

注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幅43.7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已计提坏账货款减少。

注3: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幅96.8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电力冶金公司政府补助增加。

注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幅102.4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

注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为0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无期货合约持仓。

注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幅492.3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资产处置利得增加。

注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幅46.9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罚款收入减少。

注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幅88.8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幅70.44%,主要是由于本期以承兑汇票回笼的销售货款增加且未贴现,同时结合后期生产经营安排,采购原辅材料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幅53.18%,主要是由于本期设备及工程项目投资支出减少。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幅65.76%,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银行贷款。

注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幅52.16%,主要是由于外币汇率变动折算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详见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于2019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于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臻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23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在北京鄂尔多斯大厦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人数9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王臻女士、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张晓慧先生、张奕龄先生、郭升先生、独立董事康喜先生、卢淑琼女士出席了会议。董事李中秋先生因故未能参会,委托董事郭升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史哲女士因故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卢淑琼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等变更登记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等变更登记的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治理制度,规范治理运作,公司拟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修正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3月21日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公司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限售股328,379,502股,并于2019年4月初完成各项资产交割和股份登记发行事项,公司股本总由1,032,000,000股变更为1,360,379,502股。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原《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修正,修正后内容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末母公司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3,567,383,502.95元,本次股利分配拟按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按人民币1.5元(含税)分红,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现金分红低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现说明如下:

1、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冶金、化工、服装等行业,均为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2、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PVC、烧碱项目续建的议案》,同意电力冶金投资不超过30.53亿元,续建年产40万吨PVC、30万吨烧碱项目,计划2019年底前试生产,主要建设内容为PVC建设二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能力为20万吨/年;烧碱建设二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能力为15万吨/年。截至2018年末,已投资4.8亿元,资金缺口大约为25亿元。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修正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公司将召开2018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24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等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等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62号),核准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328,379,502股股份购买资产。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公司总股本由103,200万股增至1,360,379,502股,注册资本由103,200万元增至1,360,379,50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等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三、公司拟实施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发行成功后,根据实际发行股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相应的工商、商务等的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12个月内有效。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 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25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 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已为其提供担保余额0.73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未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担保等相关协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煤炭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鄂尔多斯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期限不超过2年,申请由电冶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北京鄂尔多斯大厦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煤炭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王润刚

经营范围:煤炭深加工、炼焦、煤炭、矸石、粉煤灰销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29,778.26万元,总负债208,597.36万元,总流动负债199,928.18万元,净资产121,180.89万元,营业收入91,620.29,净利润16,218.90万元。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煤炭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电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拟向建行鄂尔多斯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是为了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拓展融资渠道。电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煤炭公司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电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冶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煤炭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不会增加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的潜在负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59,4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46,381.6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80%。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26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恰当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2019-028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东胜区罕台羊绒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8日

至2019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5-8已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议案4、9-12已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776

邮 箱:qinhao@chinaerdos.com

联 系 人:李丽丽 秦浩

登记时间:2019年5月23日一5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29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在北京鄂尔多斯大厦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监事康利军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刘广军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赵玉福先生因故未能参会,委托监事刘广军先生代为表决。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修正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95 公司简称:鄂尔多斯

公司代码:900936 公司简称:鄂资B股

债券代码:143252 债券简称:17鄂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