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9版)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泽荣房产置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泽荣”)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6号附3号至附25号2#楼商业第一层4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韩强
注册资本:6,7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0.1%的股权,泽科公司持有其49.9%的股权。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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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区灵方大道6号,乾鹏·荣城春天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系2019年2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股权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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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重庆泽荣无息调用不低于0.4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泽科公司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重庆泽荣不超过0.4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四)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简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兮公司”)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简兮公司成立于2013年09月24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人和万年路169号附30号,法定代表人为罗延捷,注册资本1,000万元,控股股东为重庆两江中凯电力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等。
简兮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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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简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13,925万元,负债总额为4,6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45%,净资产为9,267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569万元,净利润7,569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简兮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简兮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台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成”)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B区
法定代表人:蒋思德
注册资本:14,192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简兮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云阳金科世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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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87,733.36万元,负债总额为166,554.15万元,净资产为21,179.2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557.84万元,利润总额5,634.40万元,净利润4,776.40万元。
截止2019年3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90,861.14万元,负债总额为167,403.10万元,净资产为23,458.3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458.34万元,利润总额5,034.79万元,净利润4,279.13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宏”)
法定代表人:蒋思德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东路1666号29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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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云阳YUNYANG-1-出让-61-64号地块,金科·集美江悦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73,977.50万元,负债总额为54,324.52万元,净资产为19,652.9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9万元,利润总额-462.69万元,净利润-347.02万元。
截止2019年3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2,058.39万元,负债总额为61,868.31万元,净资产为20,190.0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84万元,利润总额717.73万元,净利润537.10万元。
该子公司新获取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股权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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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金科骏宏调用不低于0.71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简兮公司拟按股权比例调用金科骏宏不超过0.4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双方按照实际综合融资成本向金科骏宏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渝洲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洲公司”)及重庆市康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瀚公司”)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1)渝洲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14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云计算产业园38栋3单元306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勇,注册资本5,000万元,控股股东为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等。
渝洲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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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渝洲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80,244.90万元,负债总额为80,254.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01%,净资产为-9.98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12.59万元,利润总额-10.78万元,净利润-10.78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渝洲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渝洲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康瀚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28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71号附3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军,注册资本27,000万元,控股股东为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等。
康瀚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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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康瀚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93,064.94万元,负债总额为68,361.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46%,净资产为24,703.72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90万元,利润总额-2,677.56万元,净利润-2,080.56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康瀚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康瀚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南锦联”)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智云大道1580号5幢3单元2楼1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渝洲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康瀚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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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S分区S42-4/04号地块,金科·集美锦湾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03,605.05万元,负债总额为90,090.96万元,净资产为13,514.0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4万元,利润总额-1,750.49万元,净利润-1,485.91万元。
截止2019年3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26,594.89万元,负债总额为113,062.38万元,净资产为13,532.51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79万元,利润总额21.66万元,净利润18.41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股权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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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重庆南锦联无息调用不低于0.525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渝洲公司和康瀚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分别无息调用重庆南锦联不超过0.15亿元、0.075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在国内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未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项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能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实施本次财务资助的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并积极防范财务资助风险。公司与合作方洽谈合作时,会调研合作方及其股东背景、资金实力、资信水平,只有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选择与其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本次大部分资助对象为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控制的子公司,其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且各方股东权利对等;而对于本次自然人股东控股的资助对象,公司通过对其资助额度进行上限控制,并要求上述资助对象提供相关担保措施控制资金风险。项目公司是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拨富余资金。同时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30日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实收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及其他合作项目的股东投资款项作为资金偿还保证,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借款的偿还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且遵循房地产行业惯例,按照股权比例同等条件调用,不会对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共同为其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也同样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因公司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合资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充分保证合作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原因合理、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认为: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行为,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姚宁先生认为:(1)上市公司在2018年已经频繁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本次又在原有额度和范围上较大幅度进行了扩展,在目前房地产企业资金日趋紧张的大环境下,建议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财务和资金风险以及持续稳定发展需要进行相关决策,避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发生。(2)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担保及合作方的财务资助,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31,997.501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49,645.28万元,合作方从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82,352.23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50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8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3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3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57号)。
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40.81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1元,共计募集资金4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资料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4,20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9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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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9年3月31日,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取得竣工备案证,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6,139.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080.30万元(含利息净额728.47万元),除去目前应付而未付的项目尾款1,480.30万元,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1,6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公司坚持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的原则,注重项目成本管理,严格管控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经营效益。
(三)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与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计划开发建设楼栋数为31栋,目前尚余4栋未完全竣工,预计2020年4月该项目整体完工。
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计划开发建设楼栋数为124栋,目前尚余4栋未完全竣工,预计2019年10月该项目整体完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投入项目情况
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和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总投资额均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详见下表),为确保上述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600万元分别用于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和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并授权募投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划转。
上述募投项目投入节余资金后如仍有资金缺口,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节余募集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单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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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长城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51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5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9年5月15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2、议案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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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3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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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53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维护股东利益,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预计为公司股本总额的2%~5%,单个员工本次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持股比例将根据参与者认购情况及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确定,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含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监事会核实,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参与情况确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进行充分论证,并征求员工意见。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待该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在此过程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流动性、公司股价及员工参与意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连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晓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丹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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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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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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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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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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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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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于2019年1月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议案》,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将依法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截至2019年1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6,044,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成交的最高价为4.4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3.67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94,895,107.5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结束。
2、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004号评估报告。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评估后净资产为-213.65万元,经双方协商,交易作价人民币1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连红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9-02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一一服装》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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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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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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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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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00 公司简称:红豆股份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