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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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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融量化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347版)

客服电话:025-56663409

1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13718246886/010-60834022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113)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114)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大厦20层、29层04单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大厦20层、29层04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祖芳

电话:0755-23887950

联系人:黄韵钰

客服电话:400-628-0888

11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2)仅代销A类份额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4)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23280810

联系人:王力华

客服电话:(024)95346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服电话:95562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服电话:95309

7)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客服电话:400-618-3355

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10)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088号南园枫叶大厦15层15K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客服电话:0755-86575665

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12)乐视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1001

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服电话: 4009-995-157

13)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颜如意

电话:0731-84409106、0731-84409130

联系人:马科、王霞

客服电话:4006-365-058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3号院中融信托北京园区C座4层、5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黎峰

网址:www.zr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张诚

电话: 021-58773177

传真: 021-58773268

经办律师:张兰、梁丽金

联系人:张兰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大愚、江嘉炜

联系人:杨伟平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融量化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运作方式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精选具有超额收益的股票组合进行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稳定的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选股模型驱动的选股策略进行个股选择,并结合适当的资产配置策略搭建基金投资组合。本基金所指的数量化选股模型是建立在已为国际市场上广泛应用的多因子阿尔法模型(Multiple Factors Alpha Model)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由本基金管理人量化团队开发的具有一定针对性及实用性的动态多因子选股模型。在股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保持通过模型选股,结合风险模型及优化,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的策略,强调纪律、降低随意性投资带来的风险,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上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以宏观经济数据、上市公司相关数据、资本/资金市场相关数据为研究与分析对象,运用多因素分析的决策支持,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对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析预测,确定中长期的资产配置方案,形成对大类资产收益率在不同市场周期的预测和判断,从而在一定范围内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适度降低组合系统性风险。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多因子选股模型为基础,结合强大的优化系统,同时注重量化及定性相结合,在坚持模型驱动的纪律性投资的基础上,辅以定性分析,遵循精细化的投资流程,严格控制组合的多维度的风险暴露,并不断精进因子的选取和模型的修正,每日进行详细的组合风险分析、定期进行业绩归因分析。

(1)多因子选股模型

本基金股票部位的构建采用Alpha多因子选股模型。根据对中国证券市场运行特征的长期研究,通过大量实证,选取估值(Valuation)、成长(Growth)、质量(Quality)、市场(Market)、和一致预期(Forecast)等几大类对股票超额收益具有较强解释度的因子,建立Alpha多因子模型,从全市场可投资股票中优选股票组合进行投资。同时,量化投资经理和研究人员根据市场状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模型进行复核和改进,发掘影响股票超额收益的有效因子信息,适时调整多因子的具体组成及权重,以不断改善模型的适用性。

(2)投资组合优化模型

本基金通过量化技术,对上述量化选股模型和定性因素筛选的结果进行优化,以确定个股权重,构建风险收益最优的组合。具体的,本基金将综合考虑预期回报,风险及交易成本进行投资组合优化。运用最小化预期风险、最大化预期收益的优化模型进行整体组合优化,使股票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通过此稳健优化的模型,对组合进行优化的权重构建,可以获取更加分散化,交易成本和换手率更低的最优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析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7、现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综合股票组合及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对资金的需求,对闲置资金投资债券等现金管理工具做出规划。例如债券投资,包括对债券组合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期间的流动性安排等;在这些约束条件下,综合运用估值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等多种方法,结合债券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分析等多种因素,对个券进行积极的管理,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可投权证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力求规避投资风险、追求稳定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中证5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其成份股包含了500只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之外的A股市场中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小市值股票,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因此,“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适合作为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融量化智选混合A

中融量化智选混合C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自2017年6月26日,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自7月12日起C类存在有效基金份额。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的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的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左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洪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海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8011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目前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3.2.2 诉讼及或有负债偿付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部分账户及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争取尽早达成和解。

公司涉及或有负债事项详见(临2019-024、临2019-025),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若有其他相关情况及该事项的进展发生,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2.3 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不考虑冻结、质押等事项的情况下,若其采取以原有股份赔付的方式,则其持股比例将大幅下降。公司资产减值报告尚未最终出具,若存在减值情况,则业绩承诺补偿人需再行补充赔付。因此实际控制人亦有变更的风险。

3.2.4 可能存在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已出现债务违约(临2019-005),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债权人实施了司法冻结,其中涉及已判决、未开庭等多种法律状态。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2.5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非常重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多次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授权内审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价整改效果,并将整改结果报审计委员会复核。

整改过程中,公司查找并分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产生的原因,补充完善相关审批流程并要求严格执行,通过改善公司治理环境和管理层结构,以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效运行。针对各项重大缺陷实施的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第九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的“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该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缺陷描述1:

实际控制人在未经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奥瑞德的名义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在接到相关通知前,奥瑞德未发现上述担保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整改进展:制度部分整改完成。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以达到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重大交易和事项做出适当处理的目标。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力求免除该等不具效力担保责任。

缺陷描述2:

以公司名义大额借款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奥瑞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向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朱丽美、王悦英进行借款融资的行为。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奥瑞德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2017年以奥瑞德及子公司的名义与债权方签订了借款协议。

2018年度,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奥瑞德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奥瑞德的名义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再次签署合同编号为续201730000051-1号、续201730000051-2号的续当合同及201830000042-1号的典当合同。

2018年4月开始,奥瑞德陆续接到相关法院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方要求奥瑞德及子公司还款以及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所欠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鉴证报告日,奥瑞德已收到的诉讼请求以及奥瑞德已公告事项涉及借款本金48,414.2219万元。在接到相关通知前,奥瑞德未发现实际控制人的上述行为,导致对财务报表造成了重大影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整改进展:制度部分整改完成。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完成以达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内控报告涉及的其他缺陷已于《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期内完成整改。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4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点从“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变更为“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变更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制品加工一车间。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4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3)。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3人,会议由监事张晓彤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对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完善。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且分别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列示。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公司评估了原来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股权金融投资,选择不同的计量方法对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666 公司简称:*ST瑞德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