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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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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1版)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冯红涛先生简历

冯红涛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招商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对公业务员、蛇口明华海事服务中心/蛇口明华船务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招商局集团金融事业部银行业务主管、招商局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主任、招商局国际(青岛)码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经理、招商局集团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暨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招商三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招商慧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荆州招商慧德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冯红涛先生及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红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红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9年4月29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1,853.43万元,较上年增长45.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865.75万元,同比下降22.77%。

2019年预计营业收入3,836,000万元;利润总额218,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000万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余波、朱铭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股本1,504,710,471.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244,944.49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

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的分配,公司利润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上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9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荣成市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威海泰和中医院进行不超过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联董事张仁华、韩旭、崔胜利、杨博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的相关要求,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荆州招商慧泽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拟增补冯红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后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详见《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15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19 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7、8为特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邮编:264004,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2018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一: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19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3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9年4月29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签署对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股本1,504,710,471.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244,944.49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提议,经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的分配,公司利润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上述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9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荣成市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威海泰和中医院进行不超过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联董事张仁华、韩旭、崔胜利、杨博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的相关要求,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9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号文《 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4.76 万股,发行价格3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6,4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15,705.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2,980,730.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3]0008002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11月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专户账号370016656600501578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专户账号为7374010182400043203;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380701880000769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1461015530000080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 378010100100279427。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8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67.85万股,发行价格31.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99,999,98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9,678.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元。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九个募投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30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配送项目19,460万元,用于医用织物生产项目9,190万元,用于洗涤配送项目10,800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8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除了投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配送、医用织物生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三个项目外,还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8,848万元。2013 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48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7,226,725.46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9,226,725.46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48,000,000.00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80899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10,866,663.15元进行了置换。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48,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31,709.08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843,349.32元。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全国网络建设项目189,392万元,用于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120,6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14,951,451.51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9,751,451.51元 ,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745,200,000.00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6] 001344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6,701,007.11元进行了置换。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2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872,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将126,8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78,672.98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79,678.46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869,567.8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7月23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3年11月8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201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8月12日,瑞康医药与国金证券签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6年8月27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87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6月1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7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 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920,000,000 元。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48,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872,00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 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920,000,000 元。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48,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872,000,000元。 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公司将126,8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将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位于北京、上海、广州等11个城市的子公司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也由北京、上海、广州等11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所在城市。

(2)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实施地点由山东省内50家左右的医院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件成熟的合适医院,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布局,扩大布点医院的范围和数量。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如下变更:①在原先通过租赁适合场地作为医疗器械配送仓库的基础上,增加在部分实施地区购置合适场地(包括购置土地自行建设配送仓库或者通过收购企业以获取其已有的土地及仓库)作为配送仓库的方式;②由原先对子公司以增资的形式实施,变更为对子公司以增资或者借款方式进行项目实施。

(2)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扩大到母公司及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件成熟的部分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方式由母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母公司实施以及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提供滚动借款的方式实施。

以上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