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9版)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 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对金融工具披露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披露,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做出的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好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及其修订、变化,以及公司发展需要等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促进控股子公司稳定经营与可持续发展,规范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借款事项,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担保、借款情况概述
1.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地产开发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担保、借款对象包括: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8.7%;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联置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74.0%。
上述两家担保、借款对象均为本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实体,正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或即将进行新建项目,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华联置业
深圳华联置业:成立于1988年3月,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号:440301102961896,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24楼,法定代表人:丁跃,经营范围: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租赁及咨询服务等。
深圳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68.70%、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3.67%、上海华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63%。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深圳华联置业总资产29.47亿元,净资产9.05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73亿元、净利润0.20亿元。
深圳华联置业正在进行“华联城市中心”(即“华联工业园B区”)更新项目建设及“华联工业园A区”筹划、筹建。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网站,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杭州华联置业
杭州华联置业: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为7,845万美元,注册号:330100400018899,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B座32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在钱江新城D-02-1、D-02-2、D-03、D-04、D-07地块上开发建设销售办公、商业金融用房、酒店经营及其物业管理,经济开发,信息咨询,投资管理等。
杭州华联置业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4.00%、中国华联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59%、盛怡有限公司21.4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杭州华联置业总资产28.12亿元,净资产11.77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71亿元、净利润1.69亿元。
杭州华联置业正在进行杭州“钱塘公馆”销售、“全景天地”项目建设以及“UDC时代大夏”租赁与管理和“万豪酒店”商业运营。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网站,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担保、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拟为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等两家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为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项目借款等提供担保。
2.本公司拟向深圳华联置业、杭州华联置业等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现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
3. 考虑本公司资金成本等因素,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幅度不低于10%(含本数)。
4.上述担保、借款事项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控股子公司的出资股东,原则上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借款。
2.本次担保、借款事宜,若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涉及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关联方需要依照规定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借款。
3.本次向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额度将根据各子公司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拟定具体的额度使用与分配方案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新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高峰期,建设任务较重,特别是控股子公司的在建、拟建项目尚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本次交易拟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发展的支持力度。上述担保、借款事项主要基于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
六、本公司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担保、借款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
1. 本公司为深圳华联置业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为5.95亿元、提供借款资助金额为11.60亿元。
2.本公司为杭州华联置业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为3.70亿元、提供借款资助金额为0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15亿元的7.27%;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人民币13.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15亿元的27.30%;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其他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根据上述担保、借款事项的具体进度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临时、定期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用于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2.理财金额
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得超出上述理财额度。
3.购买方式
此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只允许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商业银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能进行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产品投资。
4.资金来源
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其它事宜
授权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委托理财事项发生时,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换届的
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推荐丁跃先生、李云女士、倪苏俏女士、苏秦先生等4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刘雪亮女士、黄梦露女士等2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拟由7人组成,其中设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本届董事会现推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2人,尚缺独立董事候选人1人,本届董事会将尽快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
1、上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等6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上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情况如下:
■
注:上述董事候选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增持。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均为0股。
丁跃先生、倪苏俏女士等2人在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详见个人简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李云女士、苏秦先生为公司内部董事。
3、刘雪亮女士、刘黄梦露女士等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刘雪亮女士、黄梦露女士等2人的《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要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附:上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丁跃:男,1958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纺织工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处长,纺织总会人事劳动部副主任、兼任纺织总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职。1998年8月至今,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1年6月至2004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4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云,女,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讲师、副主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审计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济师兼审计室主任,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等职。2008年4月至今,任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倪苏俏:女,1981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裁秘书、办公室业务主管、办公室业务副经理、总裁办业务经理、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主任等职。2014年1月至今,任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苏秦:男,1964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深圳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会计,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本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
刘雪亮:女,196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物资报社记者、编辑,国家物资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科员、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国内贸易部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处长,国内贸易局办公室信息新闻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专职监事,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6月退休。
黄梦露:女,198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时代顺达咨询有限公司顾问;2005年7月至今,任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监。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任职人员酬金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需由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除外)。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等任职人员酬金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三名监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含税)。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任职董事、监事的年度酬金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诚信、规范履职情况等进行拟定,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由于目前在职董事丁跃先生、李云女士、倪苏俏女士等3人分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19年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预测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就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2019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集团”)等与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租赁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业务。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3.21%股权。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集团股权比例分别为68.70%、81.39%。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373.31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08%,其中: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华联大厦)作为办公场所租金分别为37.65万元和151.35万元,合计189.00万元。华联物业集团经营华联宾馆(华联大厦)租金合计184.31万元。
上述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租金)实际发生金额合计373.31万元,与期初预计金额370万元相比增加了3.31万元,主要是租赁办公场所面积同比略有增加。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500万元,其中,劳务收入、租金收入方面约2,100万元,租金支出方面约400万元。
1.服务费收入、租金收入方面:华联物业集团为华联集团下属企业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杭州湾公司”)旗下“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的商业经营提供物业服务,华联杭州湾公司需要向华联物业集团支付服务费用,其中,华联物业集团来自于杭州“星光大道”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的服务费收入预计不超过1,700万元、来自于“星光时代”写字楼物业服务费收入预计不超过330万元;华联集团下属公司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千岛湖公司”)租用公司下属企业杭州淳安华联置业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租金收入预计不超过70万元,该三项收入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2,100万元。
2.租金支出方面: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租金预计不超过200万元、华联物业集团经营华联宾馆租金预计不超过200万元,该三项支出合计预计不超过400万元。
预测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比201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增加的原因说明:主要2019年新增了来自于服务费收入、租金收入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该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发展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2.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杭州湾公司”)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的下属企业。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为美元2,99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1幢516 号,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为: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金银首饰、电脑配件、数码产品、酒(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联杭州湾公司建设开发的“星光大道”商业综合体项目,目前已投入商业运营。该项目为全长1.3公里的跨街连廊商业综合体、步行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3.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
华联千岛湖公司为华联集团的下属企业。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为43,000万元,注册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集贤路18号1栋1-2,法定代表人:倪苏俏。经营范围为:在淳安县旅游度假区进贤湾区块内生产、经营:绿化苗木、花卉(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经营,其他无须需报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千岛湖进贤湾旅游综合体项目”的开发运营,该项目控制用地范围约13.6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9.8平方公里。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服务费及租金收入方面:华联物业集团为华联集团下属企业的经营性物业提供服务,华联集团需要向华联物业集团支付服务费用,华联集团下属企业租用公司下属企业的经营场地需要支付租金。
2.租金支出方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联置业分别租用华联集团位于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华联物业集团租用华联大厦21-22层开设“华联宾馆”从事酒店服务业。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的价格与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较小,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1. 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服务费和租金收入约520万元,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租金支出合计金额约95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83,500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35,000万元。
上述2-3项担保事项已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前审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将《关于预测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