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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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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3版)

肖兴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华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方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卓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江西财经大学新闻学和金融学双学士。曾任PPTV运营总监,土豆网副总编辑,优酷土豆产品总监,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互联网事业部总监及战略合作部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卓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燕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安吉县广电局技术中心副主任,广电局技术事业科副科长、科长;安吉县广播电视台技术物资科科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总工程师,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总工程师。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曹燕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直属企业财务部主办会计,杭州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夏视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何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副教授。历任甘肃省委党校人事处科员、副科长,工商管理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教研室主任、教研部副主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办公电话:0571-28327789

传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楼

雷万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本科毕业。历任杭州市滨江区人武部政工科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杭州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主任科员等职。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万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洪方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投资部副经理、投资一部总经理,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金融创新示范区办公室副主任,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

洪方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办公电话:0571-28327789

传真:0571-28327791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楼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9-01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4:30在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A座209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翁永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同意选举翁永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翁永良简历:

翁永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公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历任建德市公安局科长、建德市纪委副书记、建德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建德市统战部副部长、侨办主任、侨联主席。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翁永良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该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没有异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该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经营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专储于公司指定账户,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审议通过《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8,614,920.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1,017,390.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扣除分红金额等后,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100,438.32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3,351,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315,337,418.44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对该权益分配预案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积极主动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不断扩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领域,力求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10、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9-02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与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2018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131.16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495.68万元。2019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7,05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9,480万元。

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陆政品、唐雨红、乔小燕、金俊、吴杰、邬晓玲、张建锋、庄卓然回避表决。

因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三千万元,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与控股股东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在2019年度将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继续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2019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元

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及其子公司”包含“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229室,法定代表人:王健儿,注册资本:123,995.95万元,经营范围: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平台营运,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网络出租、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信息服务;数字电视业务相关工程业务等。

(2)关联方名称:浙江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化仙桥路39号,法定代表人:汪海英,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商务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等。

(3)关联方名称: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039室,法定代表人:王健儿,注册资本:120,478.45万元,经营范围:广播、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计算机、广播电视网络设备、数字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与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

(4)关联方名称: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宋晹,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有线电视网络的开发及应用,有线电视网施工及维护。

(5)关联方名称:尼尔森网联媒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131室,法定代表人:张余,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开发用于收视率调查的数字电视传媒技术,数据采集和处理,市场研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和销售。

(6)关联方名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17层1701-1708室,法定代表人:彭蕾,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等。

(7)关联方名称:杭州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住所:上城区新丰苑1幢202室,法定代表人:陈杰,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地铁电视相关的技术服务,影视技术研发,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应用,国内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影视设备。

(8)关联方名称: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一园区113栋厂房2、3、4层,法定代表人:徐佳宏,注册资本:8,36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数字电视应用技术的开发、服务和咨询;数字电视网络项目的投资等。

(9)关联方名称: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888号2210室,法定代表人:余新平,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10)关联方名称: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彭政纲,注册资本:61,780.52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11)关联方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8幢,法定代表人:张建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等。

(12)关联方名称: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余杭区景兴路999号6幢209-1-961,法定代表人:郭海涛,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文化传媒产业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

(13)关联方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6层A座,法定代表人:孙彦龙,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安装;生产:计算机软件等。

(14)关联方名称:浙江爱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岳帅桥10号1303室,法定代表人:潘红梅,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制作、复制和发行等。

(15)关联方名称: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软创智大厦A座8层,法定代表人:吐尔洪.阿不力孜,注册资本:35,184.9万元,经营范围: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业务等。

(16)关联方名称: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1014-1室,法定代表人:孙勤芳,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投资、开发和经营;法律咨询;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17)关联方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吕建楚,经营范围:播映广播电视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经营各类广播电视及相关业务。

(18)关联方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法定代表人:章国经,注册资本:26,6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等。

(19)关联方名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董悦,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20)关联方名称: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7层701-01室,法定代表人:杨伟东,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门票销售代理;代理、发布广告;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服务);出租商业用房;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

(21)关联方名称: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法定代表人:章国经,注册资本:31,235.25 万元,经营范围:数字(模拟)彩色电视机、数字视音频产品、数字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多媒体设备、充换电设备、卫星广播设备、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修理等。

(22)关联方名称:杭州端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3幢390室,法定代表人:赵沣伟,注册资本:2044.47万元,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网络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其中付款安排按协议约定以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支付,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近年经营活动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关联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中,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系由目前行业经营模式所决定,体现了联合营运的资源共享优势。公司通过联营合作的模式发展互动电视付费频道业务,与华数集团、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共同发展“求索纪录”频道业务。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共赢。合作方提供丰富、优质的自有内容资源,公司拥有庞大的数字电视用户,提供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平台,两者结合,一方面降低内容节目成本,另一方面满足了用户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吸引用户,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凭借上市公司的互动电视等业务平台,借助华数集团旗下其他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通过向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提供互动电视平台服务,实现基本服务费和点播费按协议分成,取得收入,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第二部分是作为新媒体平台视频服务的提供方,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的CDN视频分发服务,有利于提升用户使用公司互联网电视产品及PC流媒体产品的视听体验,并进一步降低带宽服务成本。同时,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云计算服务可将公司的互联网电视页面源站和公网主站页面源站部署到阿里云机端,有助于显著减少公司日常运维压力,并降低公司的服务器采购成本。

第三部分是采购4K超高清机顶盒和终端一体机,为贯彻落实“智慧广电”建设,推进IPV6广电根战略部署,本公司针对新入网和升级用户将全线普及推广4K智能机顶盒,以改善用户收视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力争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用户ARPU值,积极弥补用户数流失带来的收入下降;同时本公司加大智慧城市推广力度,积极借力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以终端一体机为载体,打造智慧城市服务的应用创新产品,助力收入增长。本公司按招标流程向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机顶盒及终端一体机,降低采购成本,使相应产品业务毛利增加。

第四部分是采购优质内容资源。在当前三网融合升级、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本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基于双方在平台、运营以及内容上的优势达成合作,优酷提供优质影视节目内容,促进本公司在用户、收入、市场影响力等多方面的发展。同时向浙江卫视采购“中国蓝”节目内容,增加节目的多样性,加大新媒体平台内容聚合能力,吸引更多年轻客户群体,全面提升华数内容综合服务平台竞争力。

因关联方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向其提供方便快捷的集团办公宽带网络业务,按市场价收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围。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公司与联营合作方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合作关系,有关采购、供应的价格确定是合作双(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符合公允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有协议价、市场价和招标价等三种。除了通过招投标竞争方式定价的部分外,方便获得市场价格即以市场价定价的交易较多,部分采用协议价的定价方式。

在协议定价的过程中,除部分特定交易无法找到参照对比价格外,其他的协议定价与交易条件将依照不劣于市场定价和行业定价的标准确定。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18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131.16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495.68万元。2019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7,05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9,48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相较于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43,599.43万元和营业成本203,772.51万元占比较小。同时,各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8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131.16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495.68万元。2019年度,预计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7,05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9,48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2、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20%;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招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关于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9-02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2019年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即在上述时间内任何时点华数传媒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如下:

1、传媒网络拟为杭州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传媒网络拟为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纳入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杭州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38%,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13%,均未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均合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在对外担保的后续跟踪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公司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余额为4,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临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若公司对上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达到4,000万元限额,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将占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1,067,790.47万元的0.37%,且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9-02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65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3年6月21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议案》,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与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于2015年5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442,500万元增资至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由传媒网络推进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1)151,500万元用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2)111,000万元用于“‘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3)1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传媒网络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于2015年7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5年6月,传媒网络将442,500万元募集资金中共1,604,211,985元增资至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数”)、浙江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资本”)及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华数”)。杭州华数、华数资本、建德华数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杭州华数、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于2015年9月至10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天目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华数资本、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于2015年9月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建德华数、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于2015年10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因此,杭州华数在建设银行增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定期存款事宜,并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于2015年12月连同公司与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决议之日一年内有效。为便于公司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17年,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天目山路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该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数、华数资本、建德华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止报告期末不存在违反协议的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与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8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定期存款账户和9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下转3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