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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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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爱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爱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9年1月31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089,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3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9.32万元人民币(不含佣金等税费)。

2.西藏梅花公益基金设立进展情况

2019年4月10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民政厅颁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540000MJY3396117),公司发起的西藏梅花公益基金会完成登记设立,未来公司将以此基金会为平台,通过多种措施帮助提升西藏地区基础教育水平,提高精准扶贫实效,争做优秀企业公民。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6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

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1、按产品分:

2、按销售模式分:

3、按地区分: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5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邮件、办公集成RTX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关于合资设立第九师金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资源共享、推动供应链转型升级,公司拟与第九师禾和玉米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九师禾和玉米”)合资设立第九师金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拟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农业”)现金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36%;第九师禾和玉米以其持有的固定资产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64%。注册地址位于第九师团结农场一连,主营业务为粮食初加工;粮食收购;玉米种植;农副产品收购、仓储、销售、物流运输;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销售等(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关于合资设立新疆豪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资源共享、推动供应链转型升级,公司拟与崔雪宏、塔城市博孜达克农场强联综合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塔城合作社”)合资设立新疆豪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拟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现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崔雪宏现金出资人民币2,8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塔城合作社现金出资人民币1,6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注册地址位于塔城二十二公里博孜达克农场,主营业务为玉米种植、加工、烘干、农副产品收购、仓储、牲畜养殖育肥、品种改良、销售、运输、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饲料加工销售、农机标准化作业、节水灌溉施工及滴灌带配件回收加工(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873 公司简称:梅花生物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桂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二、重大合同情况

(1)项目名称: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装修

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亿玖仟陆佰肆拾捌万元整(¥296,480,000.00)

工期安排:2018年04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工程进度比例为69.54%

收入确认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累计确认的收入为206,169,518.00元;

结算情况: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

收款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已经累计收到工程进度款151,800,000.00元

截至本简报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正常,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回款项的风险,从而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

(2)项目名称:会展湾南岸广场酒店精装修及机电工程

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壹拾陆万贰仟柒佰捌拾伍元肆角(¥187,162,785.40)

工期安排: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工程进度比例为80.07%

收入确认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累计确认的收入为149,861,964.87元;

结算情况: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

收款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已经累计收到工程进度款124,782,003.36元

截至本简报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正常,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回款项的风险,从而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树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9年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31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1,946,496股股份、向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5,084,337股股份、向互爱(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42,168,675股股份、向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1,865,497股股份、向北京弘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8,041,637股股份、向宿迁清远影视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0,854,383股股份、向张铎发行16,874,882股股份、向尹香今发行14,781,263股股份、向林宁发行14,457,831股股份、向梦元(天津)影视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2,746,199股股份、向克拉玛依恒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发行10,451,883股股份、向上海塔拜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647,719股股份、向天津鼎石一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027,799股股份、向深圳市乐创东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23,860股股份、向上海蕙阳郡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012,048股股份、向兴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2,549,240股股份、向何海令发行2,549,240股股份、向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549,240股股份、向西藏华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74,620股股份、向马宁发行278,97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32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公告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817号)。

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对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删除了报告书“公司声明”中的文字表述:“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修订了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中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内容。

3、删除了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关于审批风险的相关内容。

4、修订了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内容。

5、删除了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关于审批风险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9 证券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30号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