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26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9-030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明景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季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花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63.93万元,增长30.26%,主要是押金、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82.04万元,增长46.95%,主要是预收工程货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381.54万元,减少75.94%,主要是报告期内发放2018年度奖金所致;
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7.56万元,增长30.92%,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应付少数股东分红款。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86万元,减少38.97%,主要是报告期内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57.97万元,增长222.6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5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处理废旧物品收入。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为-2,712.99万元,上年同期为-24,054.65万元,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341.66万元,增长88.72%,主要是报告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收回的本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支付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报告期为-118万元,上年同期为-74.64万元,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36万元,下降58.09%,主要是美元汇率变动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558.16万元,增长77.57%,主要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0.00%至15.00%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5,750,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8.433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2,986,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3.17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76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2637%。
2、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43,41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330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64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25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762%。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完成的公司股份回购总额20,101,239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33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本项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589,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25%;反对1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91%;反对1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61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6%;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37%;反对1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重要提示
1.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魏福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尚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5.05%,主要是由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按工程合同约定收到恒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承兑汇票有所增加;
注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4.64%,主要是由于公司及所属建安子公司预付材料款、劳务费等有所增加;
注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注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期新增2.20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持有的参股企业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增加0.33亿元;
注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降低51.57%,主要是由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发放了2018年年终奖金;
注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21%,主要是由于部分长期借款截止期末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本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7: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3.60%,主要是由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研发支出有所增加;
注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2.04%,主要是由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建造合同应收款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有所增加;
注9: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1.11%,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建材物流公司本期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注10: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4.39%,主要是由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收到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同比有所增加;
注11: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386.80%,主要是由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支付的“三供一业”支出同比增加;
注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降低38.85%,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三建公司、住宅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收到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款8亿元、6亿元,导致公司对三建公司、住宅公司股权比例由原来的100%分别稀释至53.78%、53.41%,从而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
注13: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817.69%,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三建公司、住宅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收到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款8亿元、6亿元,导致公司对三建公司、住宅公司股权比例由原来的100%分别稀释至53.78%、53.41%,从而导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春节期间支付的材料款、劳务费、分包款等同比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8年4月28日、2019年1月25日、2月21日、3月28日分别披露的“临2018-033” “临2019-005”“临2019-011”和“临2019-019”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重庆建工544,35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占重庆建工总股本30%)无偿划转至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该划转事宜已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目前划转双方尚在筹备提交监管机构的股份查询、转让确认、过户登记、涉税办理等申报材料。
根据2018年7月7日、9月15日、10月8日、2019年3月23日分别披露的“临2018-047至051”“临2018-080、081”“临2018-085”及“临2019-017”号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6年期、总额不超过24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获重庆市国资委同意发行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本次申报材料予以正式受理并提出了反馈意见,公司正按相关规定准备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临2018-073”号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基础期限3年、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受理公司递交的申请文件,并出具了反馈意见。目前待公司出具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以此回复反馈意见后,将申请重启审核程序。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福生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3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于 2019年4月24日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19-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3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于4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克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克伟先生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刘克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克伟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克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周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进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周进先生简历:
周进,男,汉族,出生于1969年8月,重庆璧山人,中共党员,同济大学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历任贵州省建筑设计院(上海分院)干部,重庆市园林局规划设计处处长、副总工程师,重庆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3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2018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112号),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2017-018”“临2018-018”号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渝建工MTN001,债券代码:101900643),发行金额为4亿元,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利率为5.48%。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9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
本期中期票据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状况正常;且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五)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于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2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于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核实,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9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9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除2018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1、近期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函证,回复如下:“除2018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外,本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贵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