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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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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赵唯一、王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皮抑素注射液上市注册申请于2018年3月份被国家药监局受理;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部门于2019年3月20日发出了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CXSS1800005-1)依据现有数据技术审评不予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报告的相关通知。具体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2019年3月23日及2019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已向国家药品审评中心提交申述材料。

2、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2019年1月29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7日及2019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3、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某化工企业于2019年3月21日下午发生爆炸事故的影响而暂时处于停产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及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响水恒利达仍处于停产状态,尚未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关于事故影响及后续工作的正式文件。响水恒利达正积极开展职工妥善安顿、资产评估理赔、物料处置以及和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等工作。

4、2018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了理财产品,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及到期的具体产品汇总披露如下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1-3月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此公告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医药、房地产和化工)2019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一、公司医药板块2019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

2019年1-3月,公司医药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156.11万元(其中医药工业18,770.70万元,医药商业19,385.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5.68万元,增长5.69%,医药业务主营业务毛利14,281.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6.54万元,下降2.50%。

公司医药工业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情况表:

2019年1-3月,公司收到各类医药研发补贴220.15万元。

2019年1-3月,公司医药研发累计投入432.90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174.38万元,资本化金额258.52万元。

二、公司房地产板块2019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

2019年1-3月,公司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1,570.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61.05万元,下降56.75%,房地产业务毛利588.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06万元,下降24.12%。

至2019年3月末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87,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5,990.26平方米。2019年1-3月公司无新开工房地产项目。

2019年初,公司房地产项目可供出售面积为213,883.81平方米,2019年1-3月已售或预售9,336.70平方米。

三、公司化工板块2019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

2019年1-3月,公司化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0.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898.37万元,下降92.49%,实现主营业务毛利-72.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54.38万元,下降101.97%。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表中吐氏酸产量不包含自用于生产J酸和磺化吐氏酸的数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9-03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酸曲美他嗪片首家通过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9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以下简称“苏州制药厂”)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盐酸曲美他嗪片”(以下简称“该药品”或“本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盐酸曲美他嗪片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709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受理号:CYHB1850142

批件号:2019B02847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本品变更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2018年8月1日,苏州制药厂向国家药监局递交的本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本品作为添加药物,用于对一线抗心绞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本品通过保护细胞在缺氧或缺血情况下的能量代谢,阻止细胞内ATP水平的下降,从而保证了离子泵的正常功能和透膜钠-钾流的正常运转,维持细胞内环境的稳定。

盐酸曲美他嗪片最早由施维雅(Servier)研发,于法国上市,上市剂型为普通片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于2000年在中国获得批准上市。目前国内盐酸曲美他嗪片的主要生产企业有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等,除片剂外,还有缓释片与胶囊剂型批准上市。

根据IMS销售数据库显示,盐酸曲美他嗪片(含其余剂型)2018年全球销售额约为3.93亿美元,中国销售额约为1.27亿美元。

截至目前,公司在盐酸曲美他嗪片项目上共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801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苏州制药厂为国内首家通过该品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该药品的市场销售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药品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00 公司简称:江苏吴中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