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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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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通葡股份 编号:临2019一01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关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关于上游供应商情况。年报披露,公司电商平台采购成本达8.26 亿元,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7.7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90.22%。请公司:(1)结合订单、运输、货品入库及价款结算等因素,补充披露九润源电商平台的采购模式;(2)补充披露电商平台前十大供应商的名称,并分别列示主要供应产品、采购金额及占比、结算及资金往来情况等;(3)核实确认电商平台的采购订单信息、供应商发货单、物流单、入库情况等信息是否一致。

2.关于下游客户情况。年报披露,公司电商平台实现营业收入9.67 亿元,九润源电商平台的主要客户为京东、天猫超市、苏宁易购等多家电商网站,同时九润源通过酒街网公司在各大主流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白酒品牌旗舰店,进行相关酒水类的网络零售。请公司:(1)结合订单、运输及价款结算等因素,补充披露电商平台的具体销售模式;(2)列示九润源电商平台下游前十大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情况等;(3)补充说明九润源与酒街网公司的具体业务合作模式,以及九润源通过酒街网公司在主流电商平台上经营白酒品牌旗舰店的具体模式及销售金额;(4)区分客户类型,补充披露九润源对下游客户的信用销售管理情况及平均回款周期。

二、 关于公司保理融资情况

3.关于保理融资的业务模式。年报披露,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10.27 亿元、4.07 亿元,对象均为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现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三家保理公司。请公司:(1)列示公司与上述保理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的明细情况,包括具体金额及业务背景等;(2)补充披露上述保理公司与公司、九润源或公司下游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区分不同保理公司,结合业务合同条款以及有无应收账款质押、有无追索权等权利义务因素,补充披露保理融资的具体类型模式及相应金额;(4)补充披露不同类型保理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

4.关于保理借款情况。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 2.86 亿元,同比增加37.87%,主要系九润源保理借款增加所致;保理借款期末余额 2.6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保理借款的明细情况,分别列示借款对象名称、金额、期限、利率及对应保理融资类型等。

5.关于保理融资的融资成本情况。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 1205.99 万元,较上年增加 479 万元,增加 65.9%,系九润源保理业务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2017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披露,上海邦汇为京东旗下保理公司,专门对京东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服务,九润源在保理额度内随借随还并按日计息。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九润源向各保理公司融资的财务费用情况,包括支付利息的利率水平及具体金额,说明融资成本是否合理;(2)说明公

司向应收账款欠款方旗下保理公司支付利息的商业合理性。

6.关于保理融资与应收账款间的会计处理情况。2017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公司保理融资部分通过直接冲销九润源对主流电商平台应收款项来归还,使得应收账款回款产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时减少。请公司:(1)说明本年度是否存在直接冲销应收账款以偿还保理融资的情形,并补充披露直接冲销的应收账款规模,列示每笔冲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对应欠款方、保理融资偿还金额及对应保理公司等;(2)补充披露冲销应收账款以偿还保理融资的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说明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时点;(3)补充披露直接冲销应收账款以偿还保理融资的方式是否存在保理公司再次向公司追偿等风险;(4)补充披露除直接冲销应收账款外,是否存在其他针对保理公司融资及偿还的会计处理方式,解释说明采取不同会计处理的原因以及合规、合理性。

三、 关于财务信息情况

7.关于应收账款情况。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1.86亿元,同比增加 157.16%,主要系九润源业务增长所致。请公司:(1)列示九润源期末应收账款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欠款方、金额及业务背景等;(2)补充披露九润源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和实际发生情况,结合账龄及对应客户,说明电商平台的结算模式及应收账款回款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8.关于受限应收账款情况。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有1.44 亿元为理保理融资而使用受限。请公司:(1)结合具体保理融资模式,补充披露受限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应收账款对应欠款方及金额、保理公司名称等;(2)补充披露 1.44 亿元应收账款因保理产生的贴现折让或财务费用,以及扣除相应折让或费用后的实际可收回金额,说明是否已将相应财务费用计入 2018 年当期损益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情况。

9.关于其他应收款情况。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792.59 万元,账面价值 3943.73 万元;其中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合计 3340.13 万元,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合计 3659.79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 46.97%;欠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 1888.63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欠款方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具体商业性质;(2)列示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金额及占比、往来款项性质、对应的坏账计提情况等;(3)说明公司是否对欠款方的偿付能力进行审慎判断并积极采取有关措施收回款项;(4)说明公司针对其他应收款事项是否具有完备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10.关于存货情况。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 3.83 亿元,其中库存商品 1.67 亿元,发出商品 1.48 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库存商品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酒的具体类型、货龄及减值风险等;(2)补充披露大额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包括交易对象、业务模式、结算安排等;(3)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和有关交易安排说明发出商品的确认依据。

11.关于营业收入与经营性现金流的匹配情况。年报披露,2018年和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10.27 亿元、9.20 亿元,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5.21 亿元、4.62 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2.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年报披露,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8865.35 万元,九润源电商平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3078.32 万元,较上年-5.52 亿元大幅增加,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73 亿元,请公司:(1)说明母公司及电商平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合并报表中数据是否匹配;(2)补充披露九润源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流入与流出明细情况,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去年大幅增加的原因。

四、 关于信息披露事项

13.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减少的原因解释。年报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2424.8 万元,原因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7861.1 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 1244.9 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906.2 万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0.5 万元,使得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但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上述项目支付金额较上年变化均为上述解释中的相反方向变动。请公司:(1) 说明上述支付项目变动对于解释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逻辑相关性与合理性;(2)说明原因解释中上述支付项目变动方向与合并流量表中数据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

14.关于年报数据前后期一致性的问题。本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 营业成本的上年同期数分别为9.20亿元、8.76亿元、7.59 亿元,而 2017 年年报相应科目披露数据分别为9.41亿元、8.98亿元、7.81 亿元。 请公司说明上述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15.年报中, 按不同类型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的表格单位为“元”, 请公司自查年报中是否存在其他需要更正或补充的内容。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相关问题予以核实并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 依据《依据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 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年4月29日披露对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用出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