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秀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先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二)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三)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开发行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18年1月23日、2018年8月8日及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1月24日、2018年8月9日及2018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公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招商公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公路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公告。

2、2018年8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506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体方案,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3、2018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95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4、2019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5、2019年3月28日,公司完成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6、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23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4月3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招路转债”,债券代码“127012”,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1、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3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公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2、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公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3、2019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13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招商公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招商公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4、自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对股票期权授予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监察部未收到与本次拟授予期权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拟首批授予权益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授予条件,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43人调整为235人,首批授予期权的总数量由4,257.20万份调整为4,154.84万份。此外,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批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以2019年4月4日为授予日,向235名激励对象授予4,154.8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公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本计划首批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住所变更事项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五层”变更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楼910”,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业务事宜。

2019年3月,经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3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19-45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9-025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9年4月11日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8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53,684,21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684,210.50元,转增376,105,263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29,789,473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人民币;对于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待中登上海分公司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税率详见下表: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5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629,789,473股摊薄计算的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2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13-5326936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披露“13中企债”2019年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的提示性

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9-026

债券简称:13中企债 债券代码:12233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披露“13中企债”2019年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发行总额为15.5亿元人民币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中企债”),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评级机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由于本次债券担保方2018年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取得担保方审计报告后尽快出具公司“13中企债”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9-027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同时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星(昆山)城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城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近期,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酒店”)拟租赁中星城际所属昆山假日酒店物业,并在租赁期前委托地产酒店对该物业提供改建工程管理,为此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标的:昆山假日酒店(昆山市开发区创业路1188号),建筑面积为17237.29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

2、租赁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9年5月31日止。

3、租赁金额:地产酒店每年支付的租金金额为经营当年净营业利润的70%,租赁期内支付十年租金共计不少于人民币3600万元;中星城际将一次性给予地产酒店300万元电费补贴。

(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地产酒店接受中星城际委托出具酒店改建方案并提供工程管理。经双方协商,前述工程管理费等费用合计最高不高于人民币472.5万元且最低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星(昆山)城际置业有限公司

名称:中星(昆山)城际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昆山开发区中华园路850号30室、31室

注册资本:8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维修;房产信息咨询;室内装潢施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销售。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中星城际总资产为1,629,837,373.01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4,301,200.63元 ,净资产为154,100,606.55元,净利润为-25,559,749.7元。

2、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371室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除餐饮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地产酒店总资产为53,094,105.24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739,853.91元 ,净资产为49,783,607.90元,净利润为23,159,281.87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地产酒店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地产酒店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中的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租赁物业及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产品,接受财务监理、运营管理、装修、工程等服务以及借用人员等合计不超过3亿元。最近12个月,除对外披露的交易外,前述类别关联交易累计分别发生60万元、1009.03万(不含本次交易金额),合计1069.03万元。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助于公司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同时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适用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在上述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17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660证券简称:传艺科技0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的进展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决议及意见于2019年3月16日刊载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19年4月01日,全资子公司传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东莞”)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见2019年4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近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本金1,000万元已到期赎回,并收到相应收益17,178.08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于2018年4月23日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理财产品发行单位揭示了理财产品具有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截止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

八、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推动浙江省氢能产业快速发展,确保氢能稳定供应,加快省内氢能绿色交通应用推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石化”或“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市场主导、互利共赢原则,决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研究和推进构建氢能产业链,签订《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双方的下属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可根据本协议条款就具体合作事项签订合作实施协议。

3、为确保本协议顺利执行,双方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双方不定期举行会晤,推进氢能产业链构建,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一)合作背景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业务。浙能集团是省属国企中能源产业门类较全、电力装机容量最大的能源企业,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能源产业发展的主抓手、能源合作的主平台、能源供应的主渠道、能源安全保障的主力军和环境保护的主战场。2017年9月,浙能集团组建成立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原油贸易、油品储运、以燃料油加注为主的海事服务、成品油销售等业务,并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计划到2022年建成700座、2025年建成1000座集油、气、电和氢能为一体的数字化综合供能服务站。浙能集团将进一步在能源生产和供给革命中发挥示范作用、骨干作用、推动作用、基础性作用和主力军作用,构建更加清洁低碳、更加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全面开启“新浙能”的建设之路。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以丙烷为原料形成C3产业的技术开发、利用与供应。卫星石化为浙江省内上市公司,专注于“化工让生活更美好”的发展理念,建成国内第一套UOP技术的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形成C3上下游全产业链的上市公司,并致力于成为中国轻烃综合利用的先驱者。目前,卫星石化拥有2套年产45万吨PDH装置,副产氢气富余量约3万吨/年。2017年12月22日,公司与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订《年产400万吨烯烃综合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书》,该项目建成后将副产氢气约25万吨。2019年4月12日,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浙江卫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氢能”)。卫星氢能作为卫星石化富余氢能的开发平台,可为国内氢能源开发、推广与利用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稳定充足的氢能资源。

因此,公司将紧跟浙江省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与浙能集团共同构建供应稳定、产业先进、设施完善的氢能产业链体系。

(二)合作领域内容

根据《浙江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加氢站建设示范试点。由浙能集团牵头,探索加氢站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到2022年依托综合供能服务站建成加氢示范站20座。开展液氢制备、储运、加注、供应完整产业链示范,建立一体化液氢综合体系。

浙能集团发挥其省属能源企业全产业链优势,依托综合供能站建设,布局覆盖全省的氢能供给网络。卫星石化发挥其工业副产氢富余优势,为浙能集团氢能供应提供保障,并双方优先探索更深层次的氢能开发合作模式。

在氢能供应方面,氢能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双方另行协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落幕,审议后的《政府工作报告》(修订版)补充了“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等内容。随后,国内相关氢能利用正式推进,氢能产业链发展进入快车道。为公司大量富余氢气用于高质量、高附加值领域创造了机会;

2、《浙江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到2022年,嘉兴市氢燃料电池车辆示范运营不少于200辆,燃料电池产能达到10000台,建成加氢站或综合能源站8-10座,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增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少于50%,建成氢能分布式发电项目。公司拥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在物流成本、安全运营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3、目前,公司富余的氢气仅充当燃料用于天然气锅炉生产蒸汽。随着氢能的利用,可将富余氢气作为商品外售,为公司效益提供新的增长点;

4、公司自创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丙烷、乙烷等轻烃原料在国内的综合利用,以清洁、工艺路线短、转化率高的特点,尤其是副产品是氢气,为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资源,打造绿色烯烃产业链。随着国家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以及化工园区整治,稳定、环保的产业链将具有突出的竞争力;

5、公司与浙能集团彼此将对方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优先切入浙能集团的氢能布局,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高水平推进深层次合作,抢占浙江省氢能产业发展的先机,在遵守国家法律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氢能供应链及产业综合利用的合作,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具体合作内容以各方签署的详细协议为准。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