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新后)
(上接445版)
2、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金山路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37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0510-86996882
传真:0510-86993300(转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5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 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受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1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4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即公司自2018年9月30日起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2018 年修订的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前2017年度财务报表以公司编制并披露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为基准。更正的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指示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宁波银行网银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9800万,共计票据22张,其中3200万商业承兑汇票(共4张)在2017年11月和12月份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已如期兑付结算完毕,余6600万商业承兑汇票(共18张)在2018年到期后,公司还未完成兑付。此到期未兑付的6600万商业承兑汇票在2017年度构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6600万,构成对其应收款项66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司对以上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胡晓明、唐林林、曾会明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公W[2019] A861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19] ]E1251号《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年报审计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14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31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 30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德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1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157,894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999,983.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63,014.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436,968.3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70,151,138.57元,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6,006.4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44,851.04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96,309.4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南文化已在浦发银行江阴支行设立了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2010154740023675。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南文化已与浦发银行江阴支行及金元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末专户存储情况(期末余额包括利息收入)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不存在二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附表1: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3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前2017年度财务报表以公司编制并披露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为基准。更正的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指示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宁波银行网银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9800万,共计票据22张,其中3200万商业承兑汇票(共4张)在2017年11月和12月份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已如期兑付结算完毕,余6600万商业承兑汇票(共18张)在2018年到期后,公司还未完成兑付。此到期未兑付的6600万商业承兑汇票在2017年度构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6600万,构成对其应收款项66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司对以上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公司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2017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更正后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
(二)更正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情况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相关披露更正如下: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18、应付票据
■
47、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7年度
■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苏公W[2019] E1256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披露的审核报告。
四、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4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对该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00,936,210.5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86,582,300.1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2,635,381.68元,减去应付现金股利33,191,211.44。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21,492,040.3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012,336,572.78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目前发展规划,未来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多年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4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即公司自2018年9月30日起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③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④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⑦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①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金融资产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2018 年修订的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2018 年修订的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2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8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55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的“(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的项目列示符号有误,即:实际应为-245,934,168.94元,原数据列示为245,934,168.94元,导致原计算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大于实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时,影响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列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性损益的指标,导致原计算得出的指标小于实际的指标。经立信会计师再次核查,情况属实,需进行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更正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扣非后相关数据有变化。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138,132.49万元变更为-117,615.83万元,减少亏损 20,516.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每股收益由-1.3747元变更为-1.170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121.93%变更为-95.20%。具体变更数据如下:(变更数据已用粗体标识)
十六、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05号)。
四、本次会议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更正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会计差错披露进行更正。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本次对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披露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05号)。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现将“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进行补充如下:
补充前: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8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55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的非经常性损益数据有误。经立信会计师再次核查,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部分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数据计算确有错误,需进行更正。
补充后: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8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55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的“(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的项目列示符号有误,即:实际应为-245,934,168.94元,原数据列示为245,934,168.94元,导致原计算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大于实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时,影响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列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性损益的指标,导致原计算得出的指标小于实际的指标。经立信会计师再次核查,情况属实,需进行更正。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027)。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