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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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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9-025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因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狂犬疫苗事件影响,公司及长春长生的全部银行账户均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上述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

鉴于公司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无法支付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因此尚未找到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后续将会对公司股票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如果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