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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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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7版)

1、远期结汇业务:对应未来的结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锁定未来结汇的汇率。

2、远期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锁定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3、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指公司与银行进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三、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期限均在两年以内。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另外,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五、远期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并结合公司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价格变化的承受能力,确定是否签订远期结汇合约和远期售汇合约,以锁定换汇成本和利润。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失,但适时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风险,保证公司合理的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

公司是基于对未来汇率波动的判断后签订有关外汇资金交易合约,不存在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限内银行倒闭,则公司将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但公司选择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银行为大型银行,此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其因倒闭而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的概率几乎为零。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秉承“资金安全、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远期外汇资金业务均须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同时公司外汇资金交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外汇资金业务申请、监控和实际操作的功能分别由不同层级和部门负责,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有效控制和防范了风险。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9-02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本公司2018年1-9月净利润减少2879.48万元,2018年9月末总资产增加10409.76万元、净资产增加10409.76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增加2464.48万元,2017年末总资产增加13027.26万元,净资产增加13027.26万元。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7)》时发现以下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重述相关财务数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如下:

本公司持有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国际营销”)12.67%的股权,按照《海信国际营销章程》约定,海信国际营销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两名。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的指引,本公司对海信国际营销股权判断为“不具有重大影响”,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对海信国际营销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经认真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7)》中关于“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发现原理解不清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7)》:“对于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为公司有权力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即判断的核心应当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所在”的指引,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海信国际营销股权投资的处理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改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及批准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7年度以及2018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的影响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对2017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二)对2018年1-9月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18年9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18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对2018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关于本项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重述事项。

监事会意见: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报告号:瑞华核字[2019]95010005号),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八届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暨独立意见

(四)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