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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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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中再资环

公司代码:600297 公司简称:广汇汽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本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3.1.2 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3.1.3 本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爱国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2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的通知,中再生将其持有的质押予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中再生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中登公司同日出具的两份《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中再生将其持有的质押予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90,000,000股和2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解除日期均为2019年4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日,中再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其中:有限售股份26,826,541股,无限售股份332,064,5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88,659,782股的25.84%,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15,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总股数的32.04%,占本公司总股本1,388,659,782股的8.28%。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2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

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物流”) 为推进该公司仓储物流信息交易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物流项目”)的建设,拟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

●关联人回避:唐山环保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就该次交易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孙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㈠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物流拟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

㈡唐山环保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再生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㈢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即交易对方介绍

㈠企业名称: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90894164667

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㈣法定代表人:王久军

㈤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㈥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31 日

㈦营业期限: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0 日

㈧住所: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

㈨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塑料颗粒、塑料薄膜、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回收、加工、销售(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餐饮服务(仅供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使用);卷烟、雪茄烟零售(仅供分支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纸回收、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家电维修服务,清洁服务,场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㈩股东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概况、评估情况、交易价格及履约

㈠本次唐山物流拟购买的资产为位于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唐山环保科技公司厂区内的两项在建工程,分别为信息物流集散交易中心11#车间和12#车间,建筑面积合计18,524.14平方米。标的资产已经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无抵押担保情况。

㈡唐山物流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一一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9)第8424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670.12万元。

㈢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现金1,670.12万元,该价格为含税价,过户应缴纳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唐山物流购买标的资产是厂区规划、配套设施建设的基础,是确定相关配套设施的规模、形式及位置的依据。物流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与唐山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益,完善回收、运输、聚散、加工等功能,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权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㈠2019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物流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4人全票同意该议案。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全资孙公司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环保科技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事宜发表了的专项意见,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全资孙公司唐山物流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

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 、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洛阳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拟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洛阳公司上述融资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3,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洛阳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申请办理1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5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洛阳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1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办理1年期3,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3,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47%,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9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孟津县平乐镇新庄村

⒉法定代表人:李道斌

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微型计算机,手机、小灵通、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吸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凭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按核定范围经营),废电路板综合经营(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核定范围及能力、规模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及处理;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洛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洛阳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694.30万元,总负债为16,826.09万元,净资产为33,868.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19%。洛阳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5,010.0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768.63万元。

㈡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⒉法定代表人:黄泽涛

⒊注册资本:15,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二手交易市场(包括旧车)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报废汽车拆解;生产、销售:蒸汽;市场信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贸易。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四川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701.63万元,总负债为18,572.83万元,净资产为20,12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99%。四川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738.0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96.01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洛阳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为四川公司提供3,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司为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4.7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3.30%,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洛阳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洛阳公司此次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拟为洛阳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0号。

三、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此次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为3,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四川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0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中再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1,670.12万元人民币自唐山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面积为18,524.14㎡的在建仓储库房。

鉴于该购买资产事宜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购买资产事宜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事项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新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包含“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所持股份158,890,000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损益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2018年7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7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2019年1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007,932股,占公司总股本8,183,624,750股的比例为0.42%,回购最高价格6.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39元/股,回购均价6.1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8,113,744.6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经公司申请,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4,007,932股,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08号”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1月29日结束, 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7.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3)2019年1月28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Baoxin Auto Finance I Limited、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全资附属公司Baoxin Auto Finance I Limited发行3亿美元利率为7.90%的高级债券。本次高级债券期限为363天,由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本次高级债券已于2019年2月12日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2019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及渣打银行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亿美元利率为8.625%的高级债券。本次高级债券为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8.625%,由本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本次高级债券已于2019年4月9日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4)2019年1月28日,公司完成发行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票面利率为7.20%,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2+1年,起息日为2019年1月28日,兑付日为2022年1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46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47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已获得通过。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48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4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一)新增门店

2019年1-3月,公司通过新建及收购的方式新增4家门店,店面分布情况如下:

(二)关闭门店

2019年1-3月,因受拆迁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关闭门店5家,具体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末的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整车销售:因整体市场环境仍较低迷,销量和盈利能力同比下滑,导致公司整车收入、成本和毛利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效益,有效抵抗了行业的大幅同比下滑,整车毛利率环比提升1.31个百分点,同比下滑0.40个百分点。

维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规范、高效、便捷、智能的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维修进场台次稳定增加,营收规模实现了同比持续增长,售后服务及内部管理能力不断优化维修服务整体毛利率得以持续提升。

佣金代理:公司进一步拓展了汽车保险、延保、车贷业务、二手车交易等佣金代理业务,佣金代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规模增加。但由于部分新业务仍处于加速拓展市场阶段,规模效应尚未体现,致使佣金代理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汽车租赁:受整体资金环境持续趋紧,资金成本同比增加,同时公司以控制风险为前提,审慎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在报告期内对生息资产规模进行控制,使得业务营收规模仅同比微增,上述综合原因造成汽车租赁毛利率同比下滑。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生息资产规模减小,租赁贷后业务收入下降的影响;其他业务成本增加主要是对于逾期合同催收力度增大,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主要是收入下降,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广西区域:主要是消费者购买不足,部分品牌销量大幅下降导致;

安徽区域:主要是新建店和收购项目的业绩贡献,导致收入同比增长7.26%;

北区区域:主要是2018年一季度对新收购公司集中清库,同时2019年一季度市场环境低迷,销量减少导致;

江西区域:主要是2019年新建店的业绩贡献,导致收入同比增长3.28%;

陕西区域:主要是2018年下半年收购项目和2019年新建店的业绩贡献,导致收入同比增长3.01%。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50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

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的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资管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8年5月14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28、2018-050公告)

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披露如下:

注:2019年第一季度发生并实现的委托理财收益为64.80万元,加上前期购买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委托理财收益1,156.01万元,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委托理财收益合计为1,220.81万元。

2019年第一季度发生的委托理财合作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资金来源亦非募集资金,无需计提减值准备金,未涉及诉讼事项,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