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玲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万通地产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及经营成果指标比较情况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2019年2月18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第二大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与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 Limited(以下简称“GLP”)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万通控股通过转让所持股份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将持有的205,400,931股万通地产股份(占万通地产股份总数的10%)以协议的方式转让给GLP,股份转让价格为4元/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本次交易启动以来,万通控股、GLP及公司三方互相配合,推动相关事宜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内容稳步进行中。

2、Z3项目进展情况

万通地产与GH Investment 1 Limited于2019年3月签署北京正奇尚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正奇尚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正奇尚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正奇尚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正奇尚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家合伙企业合伙之《份额转让协议》、公司持有的北京阳光正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正奇”)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阳光正奇30%股权、公司持有的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截至目前,各方就上述协议的履行尚未完成。

3、香河万通项目进展情况

万通地产与北京茂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新”)于2019年3月28日就万通地产100%持有的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万通”或“目标公司”)签署了《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将目标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茂新。

各方于2019年4月16日办理完成该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香河万通新的营业执照;同日,万通地产收到北京茂新支付的首笔交易对价款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目前,双方在进行相关印鉴、证照及资料的交接中。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所发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司出售所持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预计产生约8.9亿元人民币投资收益。因此,公司预计2019年第二季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变动幅度较大。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19-02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开竣工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在建面积37.35万平方米;无新开工及竣工面积。

三、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近6394平方米;销售额约15067万元。

四、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出租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已出租房地产面积117237 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6201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2、租赁情况:

公司代码: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地产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谭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剑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9-010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949 公司简称:中国出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9-2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项审核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等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9-03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项审核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等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鉴于没有股东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出席现场会议,因此未能召开现场会议,本次投票情况以网络投票方式的结果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董事崔薇薇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王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华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

2.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崔鼎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蔡妮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非经常性收益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A核字(2019)0027号)(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等,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30)。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专项审核报告、年报、季报及相关专项说明等存在部分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的更正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 2018年非经常性收益实现情况更正

更正前:掌视亿通2018年的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承诺数为1,090.00万元,实现数为835.71万元,实现数低于承诺数254.29万元。

更正后:掌视亿通2018年的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承诺数为1,090.00万元,实现数为725.67万元,实现数低于承诺数364.33万元。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非经常性收益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A核字(2019)0027号)相应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上述更正后的数据,公司对《2018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的“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相应数据进行了更正,掌视亿通非经常性收益承诺的有关履行情况由“2018年实现非经常性收益835.71万元,未达到收益承诺水平,西藏风网应向掌视亿通予以现金补偿254.29万元”更正为“2018年实现非经常性收益725.67万元,未达到收益承诺水平,西藏风网应向掌视亿通予以现金补偿364.33万元”。同时,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承诺履行情况的相应数据进行了更正。

二、《2018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内容更正

(一)在《2018年年度报告》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中添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有关声明及阅读提示,将第九节“公司治理”中的“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中“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由“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更正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同时,将董事会和监事会已作出的《关于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标题均更正为《关于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董事会和监事会专项说明中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更正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中的“是基于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更正为“并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二)对《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5)营业成本构成”表中的2018年部分项目营业成本的比重进行更正,且2017年传播与文化产业的广告成本由“955,515,941.96元”更正为“848,183,080.54元”,2017年传播与文化产业营业成本小计数由“1,747,410,824.19元”更正为“1,640,077,962.77元”,并相应更正有关的比重。同时对“(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表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进行更正。

(三)《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5、资本公积”表下的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增加系:……(5)本公司处置国广东方19%股权按比例转出609.58元。本期减少系:(1)本公司之联营企业国广东方所有者权益变动,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减少35,677,739.45元。……”更正为“本期增加系:……(5)本公司之联营企业国广东方所有者权益变动,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增加609.58元。本期减少系:(1)本公司处置国广东方19%股权按比例转出减少35,677,739.45元。”

本次更正不影响2018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更正后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非经常性收益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董事会关于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关于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