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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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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绍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博成市政100%股权相关事项。2019年1月30日,公司将博成市政10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工商登记的手续办理完成并收到前海烜卓支付6,900万元转让款。

2、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接到公司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刘晖女士、董事姜绍阳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苑女士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上述四位董事计划自2018年11月2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总计不少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2019年2月1日,公司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兼总经理刘晖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苑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97%,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12,604,055元。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增持金额超过增持计划下限的一半。

截至2019年3月27日,公司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兼总经理刘晖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苑女士在增持计划期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18%,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25,201,467.48元。

3、2019年4月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盛”)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西藏康盛于2019年4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减持公司股份3,9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861%。

4、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罗静女士、刘晖女士、姜绍阳先生、陈苑女士、刘微芳女士、黄日雄先生及陈海锋先生)、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赵金先生、周舒天女士及黎书文女士),并选举产生了刘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姜绍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陈苑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静

日期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室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

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黄日雄、陈海锋向董事会提交了《博信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238.87万元,对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87.87万元,对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10.00万元。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为7,636.74万元。

董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体现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偿还货款的交易实质,经公司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瀚浩”)积极协商,厦门瀚浩同意将其借予吉盛源,以及代天顺久恒、航思科技向公司支付的货款共计8,880万元视同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56,615.24万元,比2017年度 8,773.94万元增加147,841.30万元,同比增幅为1,68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70万元,比2017年度的841.89万元减少6,086.5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70万元,截至2018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1,974.45万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2.70万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57.1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信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董事会对2018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董事会对2018年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

(二)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奖金制。基本年薪标准为30万元至150万元,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实际领取的总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三)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发生销售产品,接受劳务及租入资产等三类交易,预计发生金额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3)。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静、刘晖、姜绍阳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在广州市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室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应收账款会计差错更正,调增应收账款余额2,875.74万元,调减预收款项84.26万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6,410.9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020.00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1,010.00万元。本次会计差错调整将导致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5,565.74 万元,净资产减少5,565.74万元,总负债增加4,895.74万元。

2、公司本次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确认会计差错更正将减少公司2018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2.97万元,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同时,应收账款减少32,000.68万元,预付款项增加31,185.38万元。

上述两项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影响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数据如下: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税金及附加减少13.4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7,420.99万元,营业外支出增加12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6,208.71万元,总资产增加30,687.72万元,总负债增加36,896.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减少6,208.71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并同步修订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调整事项概述

(一)应收账款事项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应收款项11,891.68万元尚未收回,吉盛源对此已做了相应房产、土地抵押,抵押的房产、土地评估值总计为12,035.67万元。自吉盛源应收账款逾期以来,公司一直与其进行商洽,积极催收账款,吉盛源分别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分三笔还款共计6,000.00万元,累计还款占吉盛源欠款总额11,891.68万元的50.46%,截止2019年2月21日,尚余5,891.68万元未偿还。

公司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审计时,发现吉盛源的上述6,00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瀚浩”)的借款。经公司自查,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与厦门瀚浩发来的《关联方关系告知函》获悉,二者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广东中诚能够对厦门瀚浩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厦门瀚浩应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为上述收到吉盛源6,000.00万元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吉盛源应收账款2,10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100.00万元)。公司于 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调整反映。

根据上述关联方认定的结论,博信智通于2018年12月12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支付的货款860.00万元,以及于2018年12月19日-24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支付的货款2,020.00万元,均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据此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775.74 万元、调减对天顺久恒的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调增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880.00万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予以还原,并与厦门瀚浩就上述款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瀚浩愿将上述8,880.00万元款项无偿借予上市公司使用,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此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基于此,公司预计对吉盛源、天顺久恒以及航思科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补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1,891.68万元,按照其抵押的房产、土地处置可变现净值法,考虑到扣除处置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处置费用及折现率等,抵押物预计可收回5,652.81万元,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238.87万元。公司于前次业绩预增公告时已计提215.75万元,因此本次坏账准备调增6,023.12万元;

2、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4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7.87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387.87万元;

3、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2,020.00万元,按照其他应收款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10.00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1,010.00万元。

综上,公司2018年度调增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875.74万元、调减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410.9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1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4,98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调整,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即增加其他应付款3,900.00万元。

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二、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概述

(一)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基本情况

2018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采用以销定采模式,向上海天之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和”)采购智能终端产品,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1,185.38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9月全额支付采购款。上述货品分别销售给杭州若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若简”)以及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康安”),合同含税金额合计为32,000.68万元,于2018年10月全额收回货款。上述业务于2018年第三季度认了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共产生毛利702.84万元。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自查和研究后,认为上述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单证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对此笔业务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同时将于2018年10月已收回的货款调整为预收款项以及于2018年9月已支付的货款调整为预付款项。

公司同时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予以追溯调整,在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冲减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相应冲减应收账款(公司于2018年10月收到货款),调增公司于2018年9月支付的货款为预付账款。

目前,关于上述销售调整相关事项公司尚在与客户、供应商沟通中,暂时未能对前述科目的会计处理形成准确的结论,但公司目前的财务数据已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应收账款调整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会计差错更正,调增应收账款2,875.74万元、调减预收款项84.26万元,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410.99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 2,020.00万元,影响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1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调整,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即调增其他应付款3,900.00万元。

(二)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影响及修正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2019-030)。

2、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使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增加预收款项32,000.68万,增加预付款项31,185.38万元,调减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调减净利润642.97万元。

(三)应收账款及销售调整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总的影响

公司应收账款及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业务调整两项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影响公司2018年财务数据如下:收入减少27,586.79万元,成本减少26,883.95万元,税金及附加减少13.4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7,420.99万元,营业外支出增加12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6,208.71万元,总资产增加30,687.72万元,总负债增加36,896.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减少6,208.71万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18年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更正

公司本期收回吉盛源、天顺久恒及航思科技款项4,980.00万元,经审查并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及关联方确认,系由公司关联方借款给债务人及代公司债务人付款,该收款不具备应收款项回款的经济实质,因此做还原处理,调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关联方借款),调减预收款项,同时补计提相关的坏账准备。该更正不涉及追溯调整上年度金额。但会计师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原于2018年9月列报的两笔营业收入,经公司自查和研究后,公司认为该两笔营业收入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故做冲回处理,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并将相应的收付款分别调整为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该更正不涉及追溯调整上年度金额。对此事项,会计师执行了审计程序,但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披露是否充分适当,以及相关现金流量列报的恰当性。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上述调整事项来的影响,并增强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供应商、销售等业务流程控制,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单证,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同时公司将加强管理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应收账款及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予以调整,现针对涉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概述

(一)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基本情况

2018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采用以销定采模式,向上海天之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智能终端产品,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1,185.38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9月全额支付采购款。上述货品分别销售给杭州若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合同含税金额合计为32,000.68万元,公司于2018年10月全额收回货款。上述业务于2018年第三季度确认了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共产生毛利702.84万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自查和研究后,认为上述营业收入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单证不够完整,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条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对此笔业务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同时将于2018年10月已收回的货款调整为预收款项以及于2018年9月已支付的货款调整为预付款项。

目前,关于上述销售调整相关事项目前公司尚在与客户、供应商沟通中,暂时未能对前述科目的会计处理形成准确的结论,但公司目前的财务数据已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1、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3、对2018年第三度报告7-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现金流量表。

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定期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7,636.74万元,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概述

公司对各项资产实施了全面梳理,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应收账款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一)吉盛源应收账款

截止2018年12月22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应收款项11,891.68万元尚未收回,吉盛源对此已做了相应房产、土地抵押,抵押的房产、土地评估值总计为12,035.67万元。自吉盛源应收账款逾期以来,公司一直与其进行商洽,积极催收账款,吉盛源分别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分三笔还款共计6,000.00万元,累计还款占吉盛源欠款总额11,891.68万元的50.46%,截止2019年2月21日,尚余5,891.68万元未偿还。

公司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审计时,发现吉盛源的上述6,00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瀚浩”)的借款。经公司自查,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与厦门瀚浩发来的关联方关系《告知函》获悉,二者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广东中诚能够对厦门瀚浩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厦门瀚浩应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为上述收到吉盛源6,000.00万元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吉盛源应收账款2,10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10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及2019年2月21日收到的两笔还款共计3,900.00万元,公司将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调整,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即调增其他应付款3,900.00万元。

(二)天顺久恒应收账款及航思科技其他应收款

根据上述关联方认定的结论,博信智通于2018年12月12日收到厦门瀚浩代天顺久恒支付的货款860.00万元,以及于2018年12月19日-24日收到厦门瀚浩代航思科技支付的货款2,020.00万元,均不具备应收账款还款的经济实质,应视为关联方借款。公司需据此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做还原处理,调增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775.74万元、调减对天顺久恒的预收款项84.26万元及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同时增加对关联方厦门瀚浩的借款(其他应付款2,880.00万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金额

在上述应收账款作出调增还原后,公司预计对吉盛源、天顺久恒以及航思科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补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1,891.68万元,按照其抵押的房产、土地处置可变现净值法,考虑到扣除处置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处置费用及折现率等,抵押物预计可收回5,652.81万元,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238.87万元。公司原对吉盛源已计提坏账准备215.75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6,023.12万元;

2、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4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7.87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387.87万元;

3、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2,020.00万元,按照其他应收款的5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10.00万元,本次坏账准备调增1,010.00万元。

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共计14,687.4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共计7,636.74万元。后续公司将视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调整导致公司本期需要补计提坏账准备7,420.99万元,截止本期末上述三家应收款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为7,636.74万元。因补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565.74万元,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65.74万元,总负债增加4,895.74万元。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已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续将视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继续积极跟进应收账款收回事项,包括将提起诉讼、拍卖抵押的房产土地等,努力回收上述应收款项,维护公司利益。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瀚浩”)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人民币8,880万元的借款,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体现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偿还货款的交易实质,经公司与厦门瀚浩积极协商,厦门瀚浩同意将其借予吉盛源,以及代天顺久恒、航思科技向公司支付的货款共计8,880万元视同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博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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