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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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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a)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白宏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争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金牛案件

2018年7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下达了(2018)新01民初61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北门支行的诉讼请求成立,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冯立社、冯晖对乌鲁木齐金牛投资有限公司所欠原告乌鲁木齐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门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2,709,329.04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被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冯立社、冯晖对截至2008年12月21日的债务利息 8,898,873 元,及自2008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债务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以上诉讼结果及可能的进展针对此案件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计提了预计负债6500.48万元。

该案件于2019年4月18日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报出前,案件尚未下达判决书。

2、梁文亮案件

2014 年8月2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新农矿业对梁文亮提起诉讼,新农矿业诉讼请求梁文亮立即支付新疆海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应承担欠款 265.35 万元及违约金 79.305 万元,并本案件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梁文亮承担。2015年新农矿业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乌中民初字第50号受理通知书, 2016年11月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了新农矿业的请求,随后新农矿业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6月高级人民法院判新农矿业胜诉。随后梁文亮上诉至最高院,2017年11月最高院驳回了梁文亮的再审申请。于2018年度新农矿业收回49.26万元欠款,后由于新农矿业注销,相关债权转移至本公司继续追索。

3、新农化纤资产出售事宜

于2019年1月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农化纤就与富丽达之间的合同纠纷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2019)乌仲字第0059号仲裁申请,申请富丽达偿还剩余交易价款 769,000,000元,资金占用利息 39,658,938 元,暂计资金占用利息 18,669,611 元,暂计滞纳金 456,594 元,合计 827,785,142 元。于2019年1月25日,富丽达向新农化纤偿还欠款 2 亿元,导致原仲裁案件申请的诉讼标的由 827,785,142 元(捌亿贰仟柒佰柒拾捌万伍仟壹佰肆拾贰元整)变更为 627,785,142 元(陆亿贰仟柒佰柒拾捌万伍仟壹佰肆拾贰元整)及2019年1月9日以后的资金占用利息、滞纳金。公司根据仲裁规则,为维护公司权益,减少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于2019年1月28日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请求撤回(2019)乌仲字第0059号仲裁申请,新农化纤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已取得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决定书(2019)乌仲决字第0059号。

2019年4月19日,阿拉尔富丽达公司归还新农新农化纤资产转让款1亿元,剩余款项本金4.69亿元公司将择日继续依照所余款项申请仲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白宏本

日期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9一03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4月30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4月30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小辉先生与汪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2019年4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2019年4月30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9-03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40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19年5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相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白宏本、王青、丁小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崔艳秋、欧阳金琼、吴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吴明先生暂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会此次换届属于正常换届工作,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正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宏本,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经理、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资委副主任,现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青: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 曾任一师阿拉尔市“两办”秘书科副主任科员、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现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丁小辉: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湖南筱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一师五团煤矿任主办会计、一师塔里木热电厂任会计、一师电力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一师电力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新疆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阿拉尔三五九钢铁公司财务副总、新农开发公司监事会主席(兼职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和财务总监,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

汪芳: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农一师16团会计、计财科副科长(兼职发展经营管理科副科长)、计财科科长(兼职发展经营管理科科长),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艳秋,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任新疆宏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部稽核师;2009年-2011年,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合伙人;2012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兼任汇嘉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欧阳金琼:男, 1972年出生,湖南隆回县人,博士,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学术带头人。多次荣获塔里木大学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近年来主持与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收录期刊10余篇,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3项,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学与劳动经济学。

吴明: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EMBA,现已退休。曾在青投集团、中基股份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务,现兼职百花村股份董事。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4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举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19 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熊美军先生、张萍萍女士、李军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熊美军: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职称,曾任农一师10团政法委书记、人武部部长;阿拉尔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阿拉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第一师阿拉尔垦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书记、主任;第一师阿拉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新疆数字兵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军华: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萍萍: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山东郓城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曾任农一师工程团二工区保管员、农一师塔里木建安总公司建筑分公司会计、滨鸿进出口公司出纳、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发展部科员,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发展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4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毛海勇先生与杨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行使监事职权,履行监事义务。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毛海勇先生与杨娟女士将与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毛海勇先生与杨娟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毛海勇,男,汉族,198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新农棉浆公司职员,新农开发公司职员、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新农乳业公司行政人事总监,现任新农开发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

杨娟,女,汉族, 199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温宿县温宿镇友谊社区党建干事、温宿县曦隆燃气开发有限公司法务,现任新农开发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务。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9-04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增加的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要,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交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 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次预计增加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此议案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07月26日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屯路109号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粮食收购。。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饲料、农畜产品的销售;粮食烘干,仓储服务,仓储管理。

(2)企业名称:新疆新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兴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04月15日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1号创业楼3层17室

主营业务:电子商务,网上贸易代理,物流货物配送服务,包装材料、生物制品、原生中草药、香料、保健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制品)销售,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销售包装材料、生物制品、原生中草药、香料、保健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制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以上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其中新疆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乳业的控股子公司新疆托峰冰川牧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新疆新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利用关联方的采购及销售的集团化优势,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及提高销售价格。

(二)材料采购均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4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19 日 10:00 至 19:3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1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吴天昊 蒋才斌

(三)联系电话:0997一6378598 0997-6378568

(四)传真:0997一637850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45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旅游局签订的《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该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31,422万元,最终金额以竣工审计决算为准。

项目涵盖内容:项目区域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程两个部分及工程完成后特许经营区域的运营管理。

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25年,自2019年起至2043年年底止。2043年年底经营期限届满前,特许经营者在该经营期内未发生重大违约情形的,经营期限可以自动展期5年,其后可按照本条约定继续展期,但累计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项目区域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程完成及特许经营期内对该区域的运营管理。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波动风险。本项目建设运营具有一定周期,在周期内市场情况有可能出现波动,包括原材料、人工、设施设备等价格波动对项目投资成本产生影响,收益或流量波动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由投资人承担的成本增加,导致项目回收期延长,从而降低项目整体收益。

2、政策性风险。该项目为长期运营项目,时间跨度较长。在建设运营周期内,政策变动易造成变动性风险。从近期情况看,《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意见办法的出台,政策管理环境趋于稳定。由此可见,政策风险相对可控。

3、客观环境波动风险:本次投资项目,投资收益及周期皆为预期值。由于旅游度假类项目,受宏观经济形势、交通基础建设进度、区域旅游环境等诸多客观波动因素影响,因此存在来客数量、人均消费不足预期的情况,形成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9年4月28日,子公司与阿拉尔市旅游局在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签订《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根据协议,子公司获得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该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子公司参与该项目是经2019年4月4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34、2019-036)。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阿拉尔市旅游局,法定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990100MB1304225F, 法定代表人:霍玉东,职务:局长.

乙方: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玉阿新公路44 公里处西支干以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776091915G,法定代表人:谭路平。

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旅游局与本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1、在乙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并遵守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授予乙方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予以公示。

2、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25年,自2019年起至2043年年底止。2043年年底经营期限届满前,特许经营者在该经营期内未发生重大违约情形的,经营期限可以自动展期5年,其后可按照本条约定继续展期,但累计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3、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一师阿拉尔市十团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特许经营地域总面积2,387.94hm2。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

4、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项目区域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程完成及特许经营期内对该区域的运营管理。

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无偿划拨(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项目土地用于项目特许经营业务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特许经营履约保函

签订协议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情况说明

(1)批准价格

乙方服务价格参考《阿拉尔湿地生态恢复及景观提升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门票、客房及停车收费标准,最终按照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向甲方提出提高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总体的发展战略,不会损坏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测算,本次投资在经济效益上可行,子公司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波动风险。本项目建设运营具有一定周期,在周期内市场情况有可能出现波动,包括原材料、人工、设施设备等价格波动对项目投资成本产生影响,收益或流量波动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由投资人承担的成本增加,导致项目回收期延长,从而降低项目整体收益。

(2)政策性风险。该项目为长期运营项目,时间跨度较长。在建设运营周期内,政策变动易造成变动性风险。从近期情况看,《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意见办法的出台,政策管理环境趋于稳定。由此可见,政策风险相对可控。

(3)客观环境波动风险:本次投资项目,投资收益及周期皆为预期值。由于旅游度假类项目,受宏观经济形势、交通基础建设进度、区域旅游环境等诸多客观波动因素影响,因此存在来客数量、人均消费不足预期的情况,形成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阿拉尔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9-04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师电力”);

2、本次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互相担保。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时,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一师电力签订《相互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互保合同”)。根据互保合同,一师电力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对方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一师电力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一师电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时,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事项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拾贰亿陆仟零陆拾叁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02月12日

营业期限:1996年02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截至2018年12月30日,一师电力资产总额4,880,916,557.24元、负债总额3,301,513,226.51元、银行贷款总额2,975,749,627.04元、流动负债总额797,196,799.47元、资产净额1,579,403,330.73元、营业收入1,273,608,491.42元、净利润21,303,068.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一师电力的关联关系如下:

因公司与一师电力受同一母公司一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一师电力提供担保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一师电力签署的互相提供信用担保的合同即《相互担保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相互提供贷款担保总额度及互保期限内,双方应当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双方互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互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

3、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其提供保证前,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借款方应协助担保方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真实资料,担保方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及其附随义务。担保方有确实证据和合理理由认为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拒绝提供担保。

4、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5、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6、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7、双方签署互保合同须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并报国资委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一师电力建立互保关系,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一师电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担保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有7名董事,关联董事占2名,因此5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丁小辉先生、汪芳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欧阳金琼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互保的累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

(2)鉴于公司与一师电力受同一母公司一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因此,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一师电力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与一师电力签订互保合同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提供互保的累计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该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一师电力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鉴于公司与一师电力受同一母公司一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因此,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一师电力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互相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8,475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此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56%。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为17,2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07%;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1,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9%。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欧阳金琼、吴明、崔艳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欧阳金琼、崔艳秋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人吴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崔艳秋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欧阳金琼、吴明、崔艳秋

2019年4 月 20日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