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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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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戴光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晓波、财务总监吴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依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规定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 (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进行核算。

本报告“二、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财务数据”中“上年度末”仍旧为2018年12月31日审定金额。2019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具体数据可参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的“四、附录\1.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与2018年年末数(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口径)相比,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分析表:

①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74,318.40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房地产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②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50,799.30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

对金融资产重新分类所致。

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40,321.39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金融资产重新分类所致。

④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17.12万,主要是支付业财信息化数据接口开发费。

⑤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2,671.35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⑥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77,091.36万元,主要是由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联营方股东往来款所致。

2、损益情况分析表

①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13,982.87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销售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② 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41,840.87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销售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③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4,501.28万元,主要是由于房地产业务税费同比减少所致。

④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10,499.4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执行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⑤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3,822.31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减持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⑥ 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2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发生资产处置损失上年同期未发生相同业务所致。

⑦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354.75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财政扶持奖励金上年同期未发生相同业务所致。

⑧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8.40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置地集团发生赔偿费支出本期未发生相同业务所致。

3、现金流量变动

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84,172.38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销售回笼同比减少且房产投资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0,904.22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发生减持金融资产现金流入所致。

③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2,358.13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光铭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9-016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黄山山海向银行申请项目抵押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山山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山海”)以黄山高铁A-1地块一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项目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1、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借款人/抵押人:黄山山海置业有限公司

抵押标的:黄山高铁A-1地块一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

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金额:人民币4亿元

2、贷款企业基本情况

黄山山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MA2T32UK33)成立于2018年9月,由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和黄山市富徽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金为5亿人民币,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法定代表人为周冬生。黄山山海目前主要负责开发建设黄山高铁A-1地块项目。

3、抵押标的情况

黄山高铁A-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8045.76m2,总建筑面积为367928m2,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5亿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1.1649亿元。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置地集团及其子公司丰启置业向银行申请项目抵押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丰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置业”)以青浦朱家角E地块商品房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抵押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7亿元项目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1、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借款人一/抵押人:上海丰启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人二: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标的:青浦朱家角E地块商品房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

贷款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7亿元

2、贷款企业基本情况

(1)置地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378833P)成立于1996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晓波。

(2)丰启置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9342006X)成立于2008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66亿元,是置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琛。丰启置业目前主要负责开发建设青浦朱家角E地块商品房项目。

3、抵押标的情况

青浦朱家角E地块商品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34855m2,总建筑面积为284496m2,一期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39.26亿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13.6亿元。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9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公告临2019-018。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9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9-017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9-018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模式进行计量。同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办法规定,对于准则施行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不一致的,进行追溯调整,将影响数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调整2019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即调增“其他综合收益”1,008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09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影响数为公司所投资联营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而调减751.54万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111.65万元;此外主要为个别资产类科目重分类,对涉及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追溯调整金额未经审计,审定金额以公司公告年度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与会独立董事就公司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9-01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房产业务经营简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9年第一季度新增签约金额175万元,结转销售金额14415万元。公司于2019年第一季度出租房地产总面积56021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1834万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649 公司简称:城投控股

(上接517版)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在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向其支付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65万元,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5万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2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3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4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5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7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1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9日

至2019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12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3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股份由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于 2019年5月 28日(8:00-17:00)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的委托书)到公司规划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参照格式附后)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高新区德源路88号 邮编 272000

联系电话:0537-2983174 或 2983142 传真:0537-2983097

联 系 人:田立新 包强明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鲁抗医药2018年度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鲁抗医药在2018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胡东平 汤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29 日